蒋一初
我不是传统定义上的好学生,读高中的时候喜欢跟班主任抬杠,成绩也不好,但很会写小说。我的自尊心全部依附着我的小说生长,一不小心就长歪了,高考前都不怎么做题,整天做着作家的梦。班主任跟我聊过很多次,他觉得我这样不努力,以后一定是个没什么前途的人。我不理他,觉得他不能理解,因为我的血液里流淌着的是文字和情感,而不是数字与公式。我不跟不懂我的人谈心。
终于我如愿以偿,读了我梦寐以求的学校与专业,遇到了懂我的老师,我的思想再也不会被归为异类,可我依旧孤独,并且变本加厉地痛苦。
第一次上阿烟的课,我觉得他身披长衫就是清末守着最后一丝傲骨的教书先生。阿烟很瘦,瘦得颧骨突出,也高,微微有些勾背。阿烟是新老师,跟我们一年进校,我们是他带的第一批学生,当时大家都很兴奋,觉得他一定会跟我们合得来。
离家的第一个中秋节是在学校过的,我们和阿烟坐在大草坪上聊天,阿烟说要去男生寝室借一把锤子,他要砸碎这轮明月,谁让这月亮总是让人泛着思念?我们都起哄说要去拿锤子,阿烟笑眯眯地说等着我们。
我以为这就是我的大学生活了,有一个内心装着诗的班主任,还有一群志同道合的同学,四年能这样快活地过,也不枉高考前努力了那么久。我真正走进自己内心的是不久后的一节写作课,我幡然醒悟,原来我的内心如此匮乏,我不懂什么是诗,什么是美。
那节课阿烟点名批评我,他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他说我心胸狭隘、格局极小,看的书不多,眼界不开阔。尽管其他同学都表示可以理解我表达的意思,但阿烟依旧没有放下他的枪,他觉得我是闭塞的,需要被打开,而他采用的方式是用枪,一把炸开了我的心房,血肉模糊。那块伤疤之前是我佩戴勋章的地方,我总觉得自己是有些天赋的,但阿烟不觉得,他不仅打掉了我的勋章,还让我受了伤、留了疤。
我开始害怕阿烟,跟他谈构思的时候不敢看他的眼睛,说话声音也很小,我害怕他听清我说什么以后又会抨击我,我不敢与他为敌,他能看穿我,能把我的命門狠狠地捏在手里。果然,在一次交流后,阿烟又指出我的自卑。但这次他跟我分享了他的故事,阿烟读本科的第一节课是全班的靶子,所有人围坐着,他站在圆圈中间读自己的作业,被老师批评,被同学嘲讽。从第一节课开始,他的大学四年过得惶惶不可终日,他只有疯狂地读书,让自己变得强大。
谁的心上没被捅过几把刀子?谁还不知道吃苦的滋味?
阿烟说出这句话后长叹一口气,但是疼痛能让人清醒,伤疤能让人长记性,所有的东西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疤痕存在的理由绝不是丑陋这么简单。
阿烟说他大二的时候在出租屋里读《哈姆雷特》读了一天,读到肾上腺素爆发,浑身发抖,那时候他才真的感受到了戏剧的魅力。我不懂这种战栗是什么感觉,直到我读《李尔王》时读到眼泪不自觉地流下来,我才体会到原来这就是美,是诗意。
现在我还是会畏惧阿烟,他的眼神能直达我想掩盖的地方,我对他什么都隐瞒不了。在最近的一次写作课上,阿烟吼了我一句,我没有被打断,而是继续讲自己的构思,连声线都没有起伏。他还是会对我开枪,觉得我应该是更好的样子。
每一处伤疤都是一个故事,厚厚的痂覆盖住的我勇敢过的样子。我不会费心思遮住它,好了它就不会疼了,但它的样子会始终让我想起自己被击中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