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12月14至16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直指民生。强调要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为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提供了有力支撑。
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提及已久。2014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涉及到房地产长效机制,相关内容为: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调整完善住房制度、供应体系、土地制度、财税制度、金融制度、户籍制度、不动产登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方面政策,共同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再次提到房地产长效机制,“要完善市场环境,盘活存量资产,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2016年12月9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明年要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虽被多次提及但并未真正建立。2017年,包括土地使用、住房供需、住房金融、房地产税收、房地产市场规制、新型城镇化等一系列制度建设被提上议事日程,以长效机制引导市场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诸如,在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面,《土地管理法》的进一步修订会更加被关注;去库存依然任重道远,继续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重点解决好三四线城市库存过多问题;在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会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機制,既要抑制房地产泡沫,又要防止大起大落;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上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中央之所以将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提至为2017年经济工作重点之一,是因为看到多年来房地产市场被过度利用,土地财政已经成为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住房已产生了投资属性,这种投资属性不仅推高了房价,挤压了居住功能,而且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可以说,本次会议提及的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体现了中央审时度势,将全方位推进房地产改革的决心!
时不我待,期待关心房地产发展的各界仁人志士,紧紧围绕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采用宏观经济与应用经济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实践中研究,从经验中探索,为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尽微薄之力。本刊将与大家携手并肩,努力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