黍蓠,五谷之一,黄粱也。蓠者,香草之一,江蓠也。合在一处,便是一个爱觅食的吃货,终日游走于现实与梦境之间。以实在的执着氤氲看以幻离的武侠之梦。
酉时,夕阳已近消失。
办完了一天的公务,典史郭自儒从源康县衙的门里走了出来。今日是立冬,他想趁着菜贩还未收摊,再买些肉和菜蔬回去。就算月俸不多,吃顿饺子,年节应景,还是能做到的。
门外正值两名衙役王二与赵财轮班上岗,见他过来,均是笑着打招呼:“郭先生回家啊!”
郭自儒和善地笑着,点头随口应声。脚下不停,下得台阶后向左一拐,往街东头的菜市走去。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成了肉沫,正好和新鲜的大白菜一并裹进馅料。郭自儒咂着嘴,在菜市里逛了一圈都沒看到腌好的糖蒜,便想着只得将就着买个蒜头。在葱蒜摊上左挑右拣,刚要付钱,忽然心里打了个激灵:她似是不喜欢这等浓烈辛辣、气味又重的菜蔬的。一想到这里,不仅没有扫兴,反而有丝丝暖意自心头泛起。放下了蒜头,转而到饴饼摊上买了两块桂花糕和一包麦芽糖,这才舒了口气,心满意足地往家走去。
年过四十的不第书生,中等身材,身形偏瘦,少小离家老大方归,无妻无儿也无亲眷,只是托人关系才进了衙门,做了个整日与公文案牍打交道的典史——这是郭自儒的大致情况,就和大多数人一样,他也平凡极了,平凡得就跟这深秋的冷风卷起的沙砾一般,随随便便,到处都是。
但是,时间如果可以倒退,人们就会看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郭自儒。
他黑衣劲装、形如鬼魅,一剑过处,血光迸现,被他看中的目标从没有一个能逃出生天……那时,他的名字叫“高路”,是江湖上极罕见的极少失手的杀手之一。就连盛极一时的杀手组织“朔风堂”的鬼面堂主,也会偶尔在手下面前夸上他一句:“此人是个天才。”
“天才?”在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的同时,总会有种酸涩感同时泛上郭自儒的心头。没有人会喜欢杀人,他会去做杀手,只不过从来没有选择罢了。他时常会回想自己年少时为了报仇,第一次杀人的情景。他也时常会问自己:倘若一开始便能选择的话,是否还会走上这条路……
“如果再让你选择一次,你会选择什么?”
小巷里万家灯火,各种菜肴在锅釜中煎炒烹炸产生的香气暖得足可逼退风中的寒意。推开大门,郭自儒的小院里也有灯光,那是近几个月来,每次看到都能暖进他心田的光亮。
似是听到了门轴转动发出的声响,一个八九岁大的男孩当先从屋中跑了出来,兴奋地叫道:“叔叔!叔叔!”跑到近前,将他手里的大包小包一并接了过来,转而又跑向院西头的厨房。
一个身穿粗布裙衫的妇人闻声从厨房中走了出来,从孩子手中接过纸包,摸了摸他的头,夸赞了几句。一抬头,发现郭自儒正站在院中,两人目光相对,她随即微微一笑,然后赶紧低着头又进了厨房。灶内薪火闪动光芒,正照出她脸上的笑意。
那笑意柔婉、温馨,而又甜美。一时间,郭自儒竟看得有些痴了。恍惚间,似乎觉得只在这一瞬间,便已别无所求了。
悦蓉和安泰是他小半年前收留的一对母子。当时黄河水患正重,冲垮了堤坝,将方圆几百里的村镇都淹成了泽国。成千上万的百姓流离失所,逃难的人蜂拥到了附近的几个镇甸乡村,其中就有源康县。
一时间,街头巷尾处处可见无家可归、扶老携幼的灾民。为了安置他们,县衙中早已忙得不可开交,县太爷见郭自儒也忙得一连十来天都没有回家,便抽了个空,让他回家睡上几个时辰。郭自儒推脱不过,再三言谢,打算回家换身衣服再回来。哪知,刚刚走进自家的小巷,便看到门口的檐下坐了两个人。尽管已经安定了两年多,但身为杀手的经历足以让他练就一副铁石心肠。也正是如此,他才能够置身事外、冷眼旁观,看清许多局中人看不清的东西。
他慢慢走近院门,掩在袖中的手掌里已经多了一柄匕首。等走到了近前,他才发现坐在门前的是一大一小两个人,看来像是一对母子。母亲搂着熟睡的孩子倚在门边正打着瞌睡,两人均是衣衫褴褛,灰头土脸,看来正是逃难过来的灾民。
听见人声,那搂着孩子的妇人立即惊醒了,她慌忙地抱起孩子,连声道歉,转身便欲离开。谁知刚走出两步,脚下忽地一软,一声低吟便倒了下去。地面泥泞不堪,她倒下去时脚底打滑,身子一歪,便往门前的台阶上扑了过去。郭自儒在一旁看得真切,这一摔,她怀中的孩子必然当先撞上台阶,磕掉几个牙齿事小,若是正撞在太阳穴上,只怕立即就会一命呜呼!
鲜血滴落在地上,立即成了一片污色。睡眼惺忪的孩子从母亲的怀中挣脱了出来,迷茫的小脸因为看到了血而吓得卡白。他一声惊叫,立即向那妇人扑了过去。原来,这妇人竟在摔下去的时候侧过了身来,紧紧搂住了怀中的孩子。而她自己却因为这个本能的反应当先着地,额角被台阶的边缘撞开了一个口子,鲜血登时淌满了大半张脸,人也立即晕了过去。
这全凭母性本能的一个动作,在原只打算冷眼旁观的郭自儒眼里,像是一道闪电,在一刹那间便击垮了他的心防。他二话不说,立即将这妇人抬进了自己的院中,又去医馆找来了大夫给她治伤。见这母子俩皆是身子虚弱,神情萎靡,便又拿出些银子请邻居一个大婶过来照顾这对母子的餐食起居。直等都安排妥当了,才拿了几件换洗衣物,继续回衙门内做事了。
时间一晃十来天,待灾民安定,郭自儒从衙门回家时,一推开门,眼前的景象便让他大吃了一惊。
杂乱的小院已经焕然一新。原本随地堆放的杂物都被收拾归拢,垃圾败叶打扫一净。几个残破的花盆中泥土被翻新过,整齐地放在檐下墙根处,点点新绿在盆中萌生,让灰泥色的房舍也多了些许生气。从院门到正屋那条用青石铺出的小路刚刚被清扫过,上面连半点黄土都看不到。门窗擦拭一净,连窗户纸上的几个破洞也被人用纸细细地补好了。
郭自儒有些诧异,几乎有一瞬间,他那杀手的本能都被激活了。一个粗布裙衫的妇人闻声从厨房中走出来,看见他诧异地站在院中,便笑了起来,说道:“您是郭先生吧?”
那时,从云层后吐露的阳光也正好照在她的脸上。满头乌发已经梳成了发髻,用一块花布裹了起来,更衬得她姣好的容貌有种自然而朴素的美。一如白莲出水,自然浑成,而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额角一条仍然鲜红的伤疤。如玉石上的裂痕,在还略显苍白的肤色上看来,几乎是触目惊心的。
似是被她的容貌所惊,郭自儒一时间竟未想起要如何对答,一个男孩子从她身后探出半张脸来,抓着她的裙子,惊疑不定地看着眼前这个陌生人。
“我们母子幸遇先生所救,无以为报。又叨扰了这许久,心中不安……”那妇人语声柔婉,言辞恳切而又大方,似乎是读过书的。她回过头,对身后的男孩道,“安泰!快来给叔叔磕头,感谢叔叔的救命之恩。”说罢,自己当先便跪了下来。
那男孩起先還有些胆怯,见母亲跪下,便也跟着跪到地上,冲着郭自儒“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郭自儒连声叫道:“使不得!”赶紧上前将这母子俩扶了起来。
“在先生这里住了这么些天,又有刘嫂照顾,妾身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早上听刘嫂说先生要回来,便做好了饭菜,也备好了茶水。”妇人拉过孩子,又行了个礼,说道,“乡下人,也没什么可以报答先生的,日后若是有机会,一定再来看先生。只盼着先生身子安康,诸事顺遂。好人会有好报的!”说着,她拿过早已收拾好的包袱,拉过孩子便往门外走去。
“我这里还有处空的小院子……”郭自儒忽然脱口而出,似乎有种无法形容的力量在推动他。他指了指房后的另一个小院,说道,“……就两间房,原本只是堆些不用的家具和书的,可以腾出来……”
话刚出口,看到妇人脸上惊讶的神情,他便有些后悔了。意识到过于唐突,他忙又道:“抱歉抱歉,并非在下有意强留,只是大水仍未退去……是了,等水退了,你们还可以回家的……对,也能投亲的。呵呵呵!”他勉强笑着,尴尬得只想立即刨个地洞钻下去。
而那妇人听了却忽然红了眼眶,她摸了摸孩子的头,凄然道:“一场大水过来,哪儿还有家?村里的几块薄田都让水给淹了,好些人也都让水给冲走了,就连妾身的婆婆也……”她说着,眼泪已经止不住地掉了下来,勉强忍着哭腔才说道,“可怜安泰前几年就没了爹,如今只我一个妇道人家,也实在是……”看着母亲落泪,那男孩也眼泪汪汪起来,扯着她的手轻轻摇着,说道:“娘,咱们还有舅舅,咱们不是还能去找舅舅吗?”
妇人叹了口气,道:“你舅舅就知道赌钱喝酒……唉!也罢,就算再不成器,也是你的舅舅……”
一听这话,郭自儒的心忽然开始狂跳起来,欢喜之情已然溢于言表,说道:“听刘嫂说你很会做针线,她说可以给你找些活做。等赚了些钱便可再换个处住。”他又看了看那孩子,说道,“这孩子甚是懂事,看着便是个读书的材料。在下认识县里的一些读书人,将他送进私塾不成问题。只要有夫子好好指点,再加上他自己的努力,将来必定给你争气。”说着,他俯身拍拍那孩子的肩膀,只觉那单薄的小身躯似也在微微发颤,便温言道,“你想不想好好读书,日后照顾你娘啊?”
孩子的眼睛亮了起来,抬头看向母亲,轻轻摇着她的手,恳求道:“娘,我要读书!我、我将来要做大官,要孝敬你的!”他说着,又看向郭自儒,道,“先生是好人,孩儿将来也要报答先生的!”
听孩子说得真切,又如此懂事上进,做母亲的哪儿还有不乐意的。脸上的泪水还未干,那妇人已抱过了孩子,满脸欣慰之色,连声道:“好孩子,好孩子!”
安泰也确实是个好孩子,不仅懂事,而且聪明。虽说开蒙晚了些,但是刚进私塾没多久,就已经赶上了其他同龄孩子。或许是自幼贫苦,又遭逢大难的缘故,他素日不太喜欢说话,也不大与学伴们来往玩耍。下学回来不是自己看书,就是帮母亲做些家务,或是来帮郭自儒打扫院子。而母亲悦蓉也时常会在郭自儒回家前做好饭菜,有时也帮忙浣洗衣物,算是还这位救命恩人些许恩情。
人与人的相逢与相知,有时就是如此奇妙,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一个人前几十年经历造就的性格。郭自儒本来只想远离江湖,安稳平静地过好自己的下半辈子,却怎么也没想到,上苍会给他送来这样一个女人。他忽然发现,悦蓉就像一盏暖灯,默默地已经温暖并点亮了他的前路。他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可以像一个平凡的人那样,也有自己的幸福。
而这样的幸福,是他过去从来不敢奢望的。
“如果再让你选一次,你会选择什么?”黑色宽大的斗篷将对面这个人包裹其中,仿佛与他背后的黑暗融为了一体。
高路见过各式各样的买家,不多话是他们的共同特征,而眼前的这个看来有些例外。
“我知道你的过去……”对方声音沙哑,“七岁时,你的母亲被一个富家少爷羞辱,你爹为了讨回公道找上门去,却被对方放狗活生生地咬死。他们想要斩草除根,便又纵狗咬你,是你母亲冲上去替你挡住了恶犬……”下半句话还没说完,一柄雪亮的剑忽然出现,剑尖直指咽喉。
“我杀人向来要收钱,但偶尔也会破个例。”高路冷冷地说,“你既然知道这些,也应该知道那家人是怎么死的。”
那人轻轻地“哼”了声,似乎只是笑了一笑。的确,十年后那家富户就被灭了门。被一个人、一柄剑给灭了门。
那人伸手搭上他的剑锋,说道:“你每杀一个人,都是在重复体会那复仇的快感。只可惜,就算杀再多的人,也无法挽回那场悲剧,更不可能让逝去的人回来。”他淡淡地说着,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那剑尖上的杀意开始暴涨。他似乎很了解高路,比高路自己还要了解他。
“我只是想给你个机会。”他的手上戴着手套,同样也是漆黑的。一刹那间,高路只觉得剑身上忽然传来一种从未遇见过的奇怪力量,这力量轻而易举地便压制住了自己无坚不摧的剑气,迫使他不由自主地将剑移了开去。
他的话音中似也有种难以拒绝的魔力,高路慢慢垂下了剑,瞪大眼睛看着他,惊骇之意还未消散,那人接下来说的话便又让他吃了一惊:“五千两黄金,事成之后,还有五千两。”
一万两黄金!
乍听之下高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可是够一个人舒舒服服过上一辈子的钱!他心跳得几乎要从身体里蹦出来,全身的血液都在一刹那间涌上了头顶。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问:“谁?”
“‘凤翔山庄,凤天阔。”
说完这个名字后,对方便不再说话。高路能感觉到从那漆黑帽檐下射出的视线正像钉子一样钉在自己的脸上。一时间思潮翻覆,良久,他终于咬了咬牙,狠下了决心,道:“好!”
黑袍一展,一张薄而平整的银票从那人的袖口飞了出来,在空中慢慢悠悠地飘过,最后落到了高路的手中。
“十日之内事成,再来此地。”黑衣人转身飘然而去,只扔下一句话,“你命由你,不由天。”
大通钱庄的银票,押印无误。高路将银票折起来放入怀中,飞也似的离开了那片树林,一口气不停,直到奔回自己的住处,他才觉得心神安定了些许。拿出银票又看了几遍,他猛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极冲动的选择。
这个任务太艰巨,但若是想终结这无止无休的杀手生涯,远走高飞,他就必须保证万无一失。额头开始渗出汗珠,一种前途未卜的感觉立即充斥了他的头脑。
晋中第一庄“凤翔山庄”当然不是一片普通的庄院。它不仅有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天枢阵”作为庄园外层的屏障,更有无数高手或明或暗,时刻护卫着山庄的安全。而就算这些问题都不存在,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那就是庄主凤天阔本人。
凤天阔十五岁建庄,二十五岁便打下了凤翔山庄的基业。威震三晋,名动江湖。能做到这些,除了他的武功外,便只因为一个字——“狠”!凤家家传的三十六式“翔凤掌”传到了他的手里,几乎成了死亡的代名词。不仅掌法狠,他的为人更狠,没有人可以违逆他,所有胆敢这么做的人都已死在了他的掌下。
但就是这样一个杀伐果决、让人闻之胆寒的活阎王,却也有着让人完全想像不到的一面。
当高路经过周密安排,又施展出浑身解数混进山庄,最后终于来到凤翔山庄凤天阔的卧房外时,他便看到了常人绝对看不到的一幕。
房中的灯光很亮,年过半百的凤天阔正抱着他刚满五岁的儿子在习字。孩子活泼好动,又正值玩闹的年龄,要让他安安静静地写上两个字,当真比登天还难。他只拿起笔,便已沾了一手墨。看着手中墨黑的一片,这孩子兴奋地笑着,随手就把墨都涂到了自己的脸上。等他抹完脸转过头来时,简直就成了戏台上的包青天。
凤天阔哈哈大笑,也不阻止,只是看着他胡闹,满脸尽是爱怜之色。那孩子见他也不申斥,便更是起劲,伸手又从砚台中抓了一把墨汁,往他的脸上也抓了过来。
“砰”地一声响,劲急的剑气纵横,瞬间便将整个窗格绞成碎片。冷风吹进房间,烛火转眼熄灭,剑光如电光,划破黑暗,其威势简直可以突破所有的阻碍。凤天阔低低地惊呼一声,刚刚看清来人,那剑尖便已经刺到了他的喉头。
一击得手?
可是,高路的手卻忽然开始发抖。因为他清楚地看到,早在窗格破裂时,凤天阔便已惊觉。可他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抵挡,也不是躲避,而是立即将怀中的幼子托起,往窗外扔了出去。
小小的身躯几乎是擦着高路的剑从身边掠过的,“扑”的一声,就在那孩子落入房外茂密的花草丛中时,他的剑也刺入凤天阔的身体,洞穿了他的咽喉。
没有任何言语,也不见寻常人死前的惊恐与绝望,他反而看到了另一种奇怪的表情,那是一种诡谲的笑意,异样而森寒,只在凤天阔的脸上一闪便即消失了。
他、他原是可以躲开这一剑的!
高路第一次感到心在不住地往下沉,握剑的手掌中也开始有了冷汗。但是他没有时间迟疑,庄主房中的异样立即惊动了守卫,庄中呼哨声四起,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强自定下心神,施展开轻功,拼尽所有的力气,疾如流星飞渡,迅速地逃离了山庄。
从深夜一直奔到天明,丝毫不敢有半刻的停留。可能因为拼尽了全力的缘故,身后并没有追兵。高路稍稍放心了些,但脚下仍不敢停步,穿过一条事先勘察好的小道,终于在日出前赶到了先前约定的地方。
高高的桦树下有一个信封掩在枯叶中,只露出上面的小半截。他警惕地环视四周,确认没有异样之后,高路快步上前,抄起信封就走,直跑出三四里才找到一处躲藏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正是另一张五千两黄金的银票。
空山寂寂,偶有鸟语声声,夜间升起的薄雾还未完全消退,让眼前的一切看起来都不太真切。高路也觉得自己只是刚刚从梦中醒来,刚刚过去的这一夜,都只不过是场梦而已……
凤天阔遇刺暴毙的消息传得很快,几乎一夜间便震动了整个江湖。在起初的震惊过后,大家关心的重点很快就从杀死凤天阔的凶手,转移到了凤家继承人的身上。凤天阔膝下有几个幼子,最大的也不过十二岁,要做庄主固然名正言顺,但没有实力或是缺乏得力之人扶持,这庄主也坐不稳当。一时间,庄中内乱陡生,几位素日里被凤天阔打压得抬不起头来的兄弟叔伯们忽然间扬眉吐气,有的想着扶持一位少主,将来也可有半身安稳,而更多的则是想自己坐上庄主的宝座,将那真正的权力抓在手中。
一场庄主争夺战的惨烈程度,实不逊于一个朝代的更迭。好在高路已经不用管这些了。就在整个江湖坐镇围观,而凤家人却打得头破血流之际,他已经离开了这个江湖。尽管心有余悸,可他终究可以用这一大笔钱,去换他最向往的安稳生活了。
煮好的饺子热腾腾地端到桌上,悦蓉跟着又将一个碟子推到了郭自儒的面前。郭自儒原本正握着安泰的小手,教他如何一笔一画地写这个“冬”字,鼻端忽然闻到熟悉的气味,一抬头间,立时喜笑颜开。只见面前那白瓷碟中放的,可不正是他遍寻不到的糖蒜么?
“先生喜欢这口,妾身早就知道了。那日请教了刘嫂,自己也试着做了一些。今日开坛一看,成色正好。”悦蓉笑着,一边说,一边又将两个炒好的菜放到桌上,道,“酒在温着,就好。”说着,转身又往厨房去了。
“先生。”安泰拉了拉他的手,问,“您说今天是立冬,立冬有什么意思吗?”
郭自儒从欣喜中回过神来,这才意识到安泰正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连忙收起笑意,正色说道:“立冬啊,就是说冬天从今天开始了。”他又在这个“冬”字上点了两笔,说道,“一候水始冰,二候地始冻,三候雉入大水为蜃……”
“我知道了!”安泰似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跳了起来,说道,“先生曾说过‘海市蜃楼,就是这个蜃吗?”
郭自儒点点头,拍拍他的头,颇为欣慰地道:“难为你能想到这个。”说着,他又在纸上写下了这个“蜃”字,道,“大水即是海,这个蜃字原指的是一种生活在海中的大蛤。立冬的时候,陆地上的雉鸡都不见了,而海边又多出许多花纹与雉鸡相似的大蛤,人们就说这些大蛤是雉鸡变的。”他又指了指这个“蜃”字,继续说道,“有的书上说,大蛤会吐气,形似楼台城廓,被出海的人看到了,就说那是‘海市蜃楼。其实那些都只是幻影而已,有人追逐而去,往往一去不返。”
他将安泰拉回身边坐下,道:“立冬便是冬天的开始,万物开始敛藏避冬。人们把雉鸡化作大蛤称为‘化潜,意思是说天开始冷了,雉鸡要躲进海中避寒,等来年天暖时再回陆地。”
安泰认真地听着,直等他说完才眨眨眼,问道:“雉鸡来年一定会回来吗?”
郭自儒点头微笑,道:“万物有序,天道轮转。只要时气暖了,它便是要回来的!”
“吃饭喽!”悦蓉将暖好的酒放上桌,道:“这几天秋风吹得紧了,怕是就要冷下来了。冷酒喝不得,伤胃。”
“忙了许久,你也歇歇。”郭自儒接过碗筷,当先将一个饺子夹到了她的碗中,随后又夹了一个给安泰,说道:“安泰长进得极快,今日遇上他夫子,还不住口地夸他聪明勤奋。”
将一整个饺子都囫囵填进了嘴里,安泰的小嘴立即被塞得鼓鼓的。听得赞扬,脸上自然满是得意之色,还想说什么话,却因为舌头在嘴里转不过来,嘟囔了半天都没说出来。
“好啦,娘知道,你最用功。”悦蓉看着他的样子也笑了起来,又给他夹了两个饺子到碗中,嘱咐他慢慢吃,又说道,“听说鲁夫子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先生,你可不能听了句夸赞就得意忘形。要记得尊敬师长,功课上有什么问题要及时跟夫子请教……”
“知道啦。”终于将嘴里的饺子咽了下去,安泰将最后一个音拖得长长的,说道,“私塾的事,娘就不要操心了,孩儿自然晓得。”
悦蓉细细地将一个个蒜瓣都剥了出来,对着郭自儒道:“你看,才多大点孩子,就嫌妈烦了。”
郭自儒哈哈大笑,道:“安泰懂事,是你的福气!”他接过悦蓉剥好的蒜来尝了一个,脸上立时现出惊诧的神情,道,“手艺不错!当真看不出是头回腌制。”
悦蓉见状也高兴,当下又给他倒上了酒,谦逊道:“那是刘嫂教得好。”
郭自儒连吃了数个饺子,又将一碟糖蒜一扫而空,还兀自意犹未尽。倒是安泰顾着夫子留的功课,飞快地吃完饭后,便回自家的院中看书去了。等孩子走了,郭自儒忽然想起一事,给悦蓉夹了些菜,说道:“今日太爷找我去,说原来的县丞王老先生要告老还乡,打算讓我顶替了这个位子。公文已经递了上去,明年开春大概就能落实了。”
悦蓉抬起头,眼睛光芒闪动,惊喜不已:“县丞可是八品官,虽说品级低,可这一入流便和典史有了天壤之别。可见太爷看中,妾身先恭喜先生啊!”
郭自儒喝了口酒,不动声色,继续说道:“既然恭喜,那双喜临门可好?”说着,他从衣袖中取出一个小小的红布包,在桌上摊了开来。红红的底子上金光闪闪,竟是一只成色十足的龙凤镯。
悦蓉的脸“腾”地一下便红了,却只瞟了眼那镯子,说道:“好漂亮!先生打来是要送给谁呀?”
“除了你,还能送给谁?”郭自儒拿起那镯子戴上了悦蓉的手腕,只见腕处的肌肤白腻一片,更衬得那手镯金光灿然。悦蓉又惊又喜,想要抽回手,一时间却连半分力道都使不出来,便只得任由他握着,任由那温厚的热力从掌心中一直传到心头。
“大家都一把年纪,也不用拘这虚礼。明天我便去托刘嫂说媒,把这亲事订下。”郭自儒目光闪动,脸上虽平静,心中却已喜不自胜,“你家若还有什么亲眷便找人去通知一声,好来喝喜酒。”
悦蓉把头低了下去,极力掩饰着脸上的潮红,声音细若蚊吟:“都听先生的。”两人双手相握,盈盈对视,都只盼能在这温香柔腻之中多沉浸片刻。最后还是悦蓉先将手抽了回来,给郭自儒又倒上酒,似是难掩心中的欢喜和激动,手微微有些发抖,将好些酒水都溅到了桌上。她连忙又找布来擦,一边擦一边说道,“妾身……从未想过会有今天。”
郭自儒看她绯红的脸庞,宛如海棠娇艳,心中何尝不是一样的想法。做过杀手的人能隐退江湖过安定日子的本就不多,更何况再有一个像悦蓉这般温柔体贴的女人呢?上苍对自己实在太过恩厚,这也算是对他幼年大难,以及这二十余年刀头舔血、胆战心惊的日子最大的补偿吧。
“先生答应妾身一件事可好?”悦蓉递过酒杯,微微敛起了容色,恳切地说道,“安泰是个明理的孩子,还望先生不要强迫于他,逼他唤一声‘爹爹。”
这样的事,郭自儒早已经料到。他温言道:“那是自然。即使你不求,我也决不会这样做。”说着,他接过酒来一饮而尽。也不知是今日这“芦花白”过于烈了,还是自己高兴过了头,他忽然一阵眩晕,一个不稳,手中的酒杯便滑到了桌上。抬起头来,赫然发现眼前悦蓉的容貌都变得有些模糊起来。
一刹那间,脑中闪过一道亮光。当年凤天阔怀抱幼子的情状不知为何,忽然又出现在了眼前。他还记得那孩子涂满墨汁的脸上,一双晶亮的眸子闪动,那神气便和眼前的悦蓉一模一样……
“立冬了。”悦蓉站起身来走到窗前,看着高天处的一轮半月,说道,“那一日,也是立冬吧。”
不错,凤天阔死的那日,也是立冬。郭自儒的心猛地一跳,是了,凤天阔便如化为大蛤的雉鸡,自那日起便从人们的眼中就此消失了。只是雉鸡到春暖时还能回来,而他却永远都回不来了。
郭自儒的意识开始模糊,呼吸也渐渐有些困难。信手挥出,桌上的盘碗立时被他扫落下几个,瓷器破碎声一响即逝,当他再努力睁开眼时,悦蓉已经坐到了他的对面,昔日里柔婉温和的神情已经消失,那秀丽的眉目间尽是冰霜般的寒意,寒冷得能冻透人的骨髓。
“妾身名唤‘素容,本姓唐,是凤翔山庄庄主的五夫人。”她的语气中听不出丝毫波动,仿佛等待已久的一天终于到来,反而无法激起任何情绪,“……也是蜀中唐门研命长老之女。
“为了杀你,费了我许多心思。”她淡淡地说着,“为了不引起你的疑心,我只有将‘凝血散下在醋中,用以腌制糖蒜,等药物渗入了蒜头的肌理,便再也察觉不出来了。”
“安泰。”她一声呼唤,安泰立即从门外闪了出来,稚气犹存的脸上,多了一份平常看不到坚毅果决。他的眸子里也有光,闪闪的,尽是复仇的烈焰。
这样的神情如此熟悉,郭自儒猛然发现,这正是当年自己经历了父母惨死后,时常挂在脸上的神情。
天意……这便是天意?
“小儿凤炽鸣,乳名‘安泰。”悦蓉招了招手,凤炽鸣当即走到了母亲身边,一动不动地站着,愣愣地看着郭自儒,说道,“孩儿已经准备好了!”说着,他将一柄菜刀放到了桌上,“一切听凭母亲安排!”
悦蓉点点头,目光却冷冷的,说道:“有一件事我希望你明白,这也是凤庄主临终前的吩咐。”
什么?凤天阔在那一剑之下竟还留得命在,留下遗言?郭自儒抬起越来越沉重的头颅,因为气滞而青紫的脸上除了惊愕,更是恐惧。他口中“嗬嗬”地出着气,连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凤翔山庄虽然在江湖中声名赫赫,但家族派系长年争斗不休,早将原来的底子败得一干二净。若非庄主一意力撑,根本不会有看似平静的局面。”悦蓉娓娓言说,仿佛只是在说一个与自己浑不相干的故事。
“三年前,天阔有阵子常觉身子不适,他怕张扬出去,不敢找外头的大夫来看,便来找我切脉。也是在那之后我才知道,他早年受过很重的内伤,表面虽似痊愈,但那病根仍在。年过五十之后,诸般脏腑的生气渐衰,再加上成年累月劳神费力,这旧伤压制不住,成了大患。等到发觉的时候,已然无可挽回了。”
悦蓉低头看着手上的镯子,只觉得上面龙凤呈祥图案的刻痕中嵌满了血污。用手抚拭着那对龙凤,她凄然地笑着,继续说道:“他自知大限将至,担心届时庄中大乱,无人主持大局,便写下血书,立炽鸣为新庄主。但是,炽鸣固然聪明伶俐,在他的兄弟之中算得拔尖出挑,无奈年纪尚幼,就算有前庄主遗书作证,那些叔伯兄弟们也必不肯听命于他。于是,他便又安排了下去,让他能做成一件大事,一件没有人可以做得了的大事。”
“报仇!”凤炽鸣忽然昂起了头,稚嫩的声音中带着些许孤傲,“我要给爹爹报仇,杀了那个杀他的人!只有这样才会让那些人明白,我是强者,我是比我爹更强的人!”
悦蓉伸手摸了摸他的头,眼中的慈爱只一闪便消失了:“于是,他便去找了杀手安排杀他的事情。并嘱咐我,等他一死,庄中必定大乱,到时便带着炽鸣离开,逃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静伏忍耐,等待报仇的时机。”
说完这些,她终于长长地舒了口气,说道:“现在,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一瞬间,所有美好的期望与前景尽数破灭,郭自儒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头脑却忽然清醒了起来。
是了,这江湖上多的便是尔虞我诈。今日你虽死在我的手中,又怎知明日我会不会落入你的彀中呢?
可是,就算现在知道这些又如何?郭自儒的眼光忽然清亮起来,目光正落在桌上写了一半的纸上,那个刚刚好好的“冬”字,似乎正在嘲笑——一个做了几十年杀手的人,竟会察觉不到身边的危险,到底是对方过于高明,还是自己过于愚蠢呢?
过往种种,犹如那龙凤镯的金光一般闪烁不定。他忽然发现,他根本不恨眼前的女子,尽管她现在看来如此陌生;他也不恨已将菜刀握在手中的安泰,尽管他犹自将自己扮作大人那种无情模样;他甚至不恨安排了這一切的凤天阔,甚至就算在冥府中遇上也不会多说半个字。
那他究竟应该恨什么呢?
同样不会再有答案。
他的头慢慢垂了下去。黑暗来袭,诸事尽了,何必再放不下什么呢?
“扑通”一声,尸身栽倒在了地上。安泰走了上去,握着刀的手还在颤抖个不停。但他终究还是举起了那只手,举得高高的,然后狠狠地落了下去。
人头滚落一边,参差不齐的刀口说明这头颅并非被利刃一次砍断。也没有多少血溅出来,在凝血散的作用下,人未死,血已凝结。放下刀,安泰取出一块早就准备好的布来将头颅裹了,转头看向母亲,仿佛这一切只不过是场孩童的游戏:“他以前用的剑,孩儿已经在打扫房间的时候找到了,一并带上,更是铁证!”
悦蓉点点头,起身吹灭了灯盏,当先走了出去。安泰提上了人头,跨出门槛时顺手拿过放在门旁的一个包袱,跟在母亲身后走出了院子。
“砰”地一声响,院门关拢。冷月下的小院归于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十天后,“凤翔山庄”新庄主升座。江湖中一片哗然,其情状比前庄主凤天阔暴毙时还要轰动。人们都不明白,这个看上去不过十来岁的孩子除了是前庄主最爱的幼子外,与同龄的孩童有何不同之处。但只要是明眼人便会发现,那些环立于这孩子周围的凤家长辈们无不战战兢兢,似乎这孩子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都有着对他们生杀予夺的权力。不过,有一点几乎所有人都明白,这场庄主之争到此算是暂告一段落,接下来就看这个孩子能在这把看似华丽舒适的高椅上坐多久了。
然而,这同样也是很多人都无法知道答案的一个问题。因为凤炽鸣真的在这把椅上坐了很久,久到许多人都等不到他离开的那一天。
江湖中传言,凤炽鸣是比凤天阔更难对付的人,他有实力,也够狠,比他父亲更狠。可是,只有亲近他的人才知道,他远比大多数人都更有情。只是这一切都藏在庄主那生冷的外壳下,不为人所知,也不欲为人所知。
每年,他都会在立冬的那一日清晨,自己独自前往山庄的后山。那里是凤家人的坟冢,葬着列代凤氏先祖。立冬之日,捎上寒衣,这本也是为人子孙应该做的。只是,在参拜祭扫完坟茔之后,他还会带着最后剩下的一点祭品,走入山林之中,绕过陵园,去到另一侧一处小小的坟丘前。
那里当然比不上凤家祖陵的端严肃穆,更没有苍松翠柏,阴阴如盖。这只是个极为普通的小坟堆,也没有墓碑,若不是周围不生杂草,一旁还植了一棵小树,真要让人以为这只是个普通的土堆而已。
凤炽鸣点燃那些祭品,看着火苗燃过红绿金银、各色纸张,看着那烈焰过处,不论多么艳丽的颜色皆化为漆黑焦炭。每到此时,他都要凝立许久,低着头,直到看着那些灰烬也尽数被风吹散。
“为何要立这个坟冢?”刚过弱冠的凤炽鸣看向将他带来此处的母亲。彼时的素容锦衣华服,容色平静而端庄,就连额角的那条疤痕,也被脂粉掩饰得看不出一丝痕迹。
凤炽鸣虽然骄傲,但在他的母亲跟前却从不敢摆出一庄之主的架子,见她不语,又问道:“也是父亲的吩咐吗?”
“他说……”素容开口,慢慢地说,“他说,这人虽是个杀手,却也是个人,是人便有情,有心。”她抬起头,眸中的光华并未因时光的流逝而现出丝毫的暗淡,盈盈如水,却带着内敛的光泽。
“他说,等那个人死后,便为他立冢,祭拜三年。”素容伸手,将坟丘上的几株杂草拔掉,手臂下垂时,一只龙凤镯从袖中滑落下来,落到了掌缘处。虽是纯金打造,但那镯子的做工和雕工,显然都与她这一身缂丝牡丹图外氅格格不入。
凤炽鸣没有再说话,只是帮着她将祭品焚化,便如他日后每年的这一天都会做的一样……
春去冬来,寒来暑往,岁月无情。
但是,就算有天寒地坼的严冬,也会有温暖和煦的春天……只要愿意,愿意等下去,一定会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