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词活用为名词
1.动词前有代词“其”作定语。例如: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中“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一句中,“至”活用为名词,意思为“到达的人”。
2.动词前有代词“之”作定语或用作助词。例如:《齐桓晋文之事》中的“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一句中,“畜”,动词活用为名词,意思为“所畜养的东西”。“之”表示复指,在句中作定语,可以理解为“这些”。
3.动词处于主语或宾语的位置。有时动词前面没有“其”“之”,但是这些动词依然具有明显的表示人或事物的意义,同时处于句中的主语或宾语的位置,这样的动词要活用为名词。例如:司马迁的《屈原列传》中“屈原疾王听之不聪也”一句中,“听”本是动词,这里用来作兼语,即在句中既充当宾语,又在宾语中充当主语,活用为名词,意思为“听力、听觉”。
4.两个动词连用,如果不是连动关系,那么后一个动词要活用为名词。例如:《韩非子》中“酣战之时,司马子反渴而求饮,竖谷阳操觞酒而进之”一句中,“饮”本义为“喝”,在这里,意思为“饮料、汤食”。
二、动词作状语
只要动词之间具有偏正关系,两个以上的动词连用,前面的动词同样可以作状语。例如:贾谊的《过秦论》中“于是从散约败,争割地而赂秦”一句中,动词“争”作状语,表示动作行为“割”的状态,意思为“争着”。
三、动词的使动用法
在古代汉语中,动词的使动用法一般只限于不及物动词。例如:
1.卒廷見相如,毕礼而归之。(《廉颇蔺相如列传》)
2.今以钟磬置水中,虽大风浪不能鸣也。(《石钟山记》)
3.项伯杀人,臣活之。(《鸿门宴》)
4.吾欲辅重耳而入之晋,何如?(《韩非子》)
5.先生之恩,生死而肉骨也。(《中山狼传》)
分析:以上例句1~3中的“归”“鸣”“活”都是不及物动词,都不能带宾语,但因其后分别跟了“之”、省略词“钟磬”以及“之”,就出现了词类活用现象。“归之”即“使之归”;“鸣”,意思为“使钟磬鸣”;“活之”即“使之活”,意思为“救了他”。例句4中“入之晋”,意思为“使之入于晋”;例句5中“生死”,意思为“使死者复生”。
有些及物动词也有使动用法,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例如:
1.谨食之,时而献焉。(《捕蛇者说》)
2.晋侯饮赵盾酒。(《晋灵公不君》)
分析:例句1中的“食”是及物动词“吃”,但这里不是捕蛇者吃蛇,而是捕蛇者“使蛇吃”(让蛇吃东西),意思为“喂养”。例句2中的“饮”是及物动词,但这里说的不是晋侯饮赵盾的酒,而是晋侯让赵盾喝酒。
四、动词的为动用法
为动用法的动词不是直接支配宾语,而是表示为(替)宾语或对宾语施行某一动作。简言之,主语为宾语而动。动词的为动用法是“为宾语怎么样”。例如:杜牧的《阿房宫赋》中“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一句中,“哀”便是为动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