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景(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质检中心,浙江 绍兴 312500)
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器在药物分析中的应用探析
金景(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质检中心,浙江 绍兴 312500)
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器操作简便,运用此种机器在进行药物分析的过程中,能够使得检测结果更加准确,拥有更高的检测效率。本文主要探讨了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器在多种药物分析中的应用,从而有利于帮助药物分析的快速发展,促进我国医学水平的提升。
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器;药物分析;探析
近年来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药物分析领域,为了能够促进药物分析的进一步发展,各个国家开始研发新型的检测技术[1]。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器可以对多种药物进行分析,通过对蒽醌类化合物、黄酮类化合物、香豆素类物质以及有机酸类物质等药物进行药物分析的工作,有利于促进药物分析相关工作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发挥药物的作用。
在中药中,蒽醌类活性成分主要包含于何首乌和制何首乌之中,其成分主要是以蒽醌及其衍生物为主要形式。科学家为了考察不同产地何首乌的质量是否有所不同,从而通过RPHPLC这种方式对何首乌中游离型及结合蒽醌类成分的含量。他们采用inertsilODS-3柱,检测波长254nm,以甲醇一0.1%磷酸(85:15)为流动相进行测定。经过严格的测定工作之后表明,大黄素、大黄素甲醚在何首乌蒽醌类的含量,相对于其中的大黄酸、大黄酚、芦荟大黄素的含量更高。而且根据产地和炮制方式的不同,游离型与结合型蒽醌含量比例,也会随之发生不同的变化。
随着检测技术的不断进步,部分研究人员掌握了用非水反相液相色谱法测定活性蒽醌类成分在人体血液之中的含量。通过这种方式,使得技术在运用过程中,其使用步骤得以进一步简化和完善,从而在运用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器进行药物分析的过程中,有效地缩短了一定的时间,使得操作更加的便捷,对于测定蒽醌类成分,有着更大的帮助[2]。
黄酮类化合物数量巨大,普遍存在于天然酚性化合物之中。其中,在植物的体内,主要是与糖类成分相结合的,不过其存在的形式也会变成以苷元形式。在评定葛属植物的质量的过程中,通常都是以异黄酮成分作为相应的参考依据的。研究人员为了能够测定多种葛属植物中异黄酮成分的含量,选取了其中7种葛属植物进行测量。而采取的检测方式,通常都会采取反相HPLC法的方式进行,从而从中表明,葛属植物中种异黄酮成分含量差异较大,为评价葛根的质量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香豆素这类化学成分,通常都是通过酪氨酸衍生而来的,普遍存在于植物的体内,并且具有一定的骨架,同时,还是部分天然药物的生理活性成分。北沙参作为一种中药药材,其产地不同,质量也会有所不同。为了测定北沙参药材中3种香豆素的含量,研究人员所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利用Agilent1100高效液相色谱仪,以及AgilentDAD检测器进行测定工作。结果根据检测结果显示,由于在测定过程中,测定工具拥有操作简便和重现性好的优势,对于不同产地的北沙参的不同质量的体现,提供了良好的依据。
随着技术的发展,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器已经普遍运用于对药物进行检测的工作中。通过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器,可以帮助研究人员对于药物中的多种有机酸的含量进行有效的测定工作。而有机酸类物质具有一定的生理活性,大部分都是通过相应的药性植物中提取出来的,进而将其溶合进治疗的药物之中。
部分药物中含有桂皮酸,桂皮酸作为有机酸类物质,在冠心苏合丸和冠心苏合胶囊中都含有一定的成分。这都是研究人员,通过HPLC法测定出来的。为了测定出这类成分,他们在进行研究的时候,主要通过采用100%甲醇作为提取溶剂进行研究。而在研究的过程中,通过加入一定量的冰醋酸,从而成功使得被测物质分离出药物之外。并且随着研究结果显示,研究人员通过HPLC法进行研究工作,使得冠心苏合丸合冠心苏合胶囊中桂皮酸的平均回收率非常之高,对于研究工作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器对药物进行分析工作,对于促进药物分析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3]。通过检测器,可以帮助检测员在进行检测工作的过程中,促进检测效率的提高,同时还可以使得检测结果更加准确,从而帮助检测员在工作强度方面,有一定程度的缓解。通过对蒽醌类化合物、黄酮类化合物、香豆素类物质以及有机酸类物质等实例进行药物分析,从而使得人们能够对这种检测器的使用效果有着充分的信任。因此,只有通过先进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器进行药物分析工作,才能更好的推动药物分析技术的发展,从而帮助我国医学方面的进一步发展,促进我国医学技术水平的提升。
[1]李红星,王金平,陈建英.高效液相色谱法在药物分析中的应用概述[J].重庆中草药研,2012,15(2):38-39.
[2]杨杰.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器进展及其在药物分析中的应用[J].实用药物与临床,2012,10(3):187-188.
[3]张良晓.高效液相色谱在药物分析中的应用研究进展[J].内蒙古石油化工,2013,1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