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 加快建设美丽天津

2017-03-01 10:15天津市市长王东峰
河北水利 2017年3期
关键词:全面推行河湖河长

□天津市市长 王东峰

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 加快建设美丽天津

□天津市市长 王东峰

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天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管理保护,打造优美宜居、人水和谐的水生态文明新格局,为美丽天津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要求,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责任担当

水是生命的源泉、发展的命脉、生态的根基,是人类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全党要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是实现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践行“四个意识”,用全面从严治党和担当担责的政治责任为推行河长制提供有力保障,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

天津地处海河流域下游尾闾,境内河网密布,水系众多,七十二沽名扬天下,素有“九河下梢”“北方水城”之称。正是因为水,成就了天津的秀美风光,也托起了城市的繁荣。天津境内共有一、二级河道128条近3000km,水域面积1256km2,占全市面积的近1/9。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治理,坚持源头治污、生态治河、以水带城,不断加大河湖治理和管护力度。但是由于近年来入境水量少、水质差,达标生态水量严重不足,加之水污染源尚未根治,入河污染负荷较大,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严实的作风,在抓好污染治理、强化治水能力、加强资源保护上狠下功夫,坚决打好管水治水攻坚战,使天津的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天津。

二、加大推行河长制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河湖管护和水生态治理

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工作时提出“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特别强调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打造美丽天津,这为天津发展指明了方向。3年多来,天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生态文明和美丽天津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之中,积极有效与京冀联防联治,深入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持续用力推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美丽天津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于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河长制,成立了市、区两级河长制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河道所在区、街、村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对所属河段水生态环境负总责。经过3年多的探索实践,水生态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建立,208名河长走马上任,一、二级河道和重要沟渠实现河长制全覆盖,三级河长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全市以建立河长制为抓手,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不断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河道水环境治理实现了“三降一升一改”:国考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由65%下降到50%,感官水质异常河道由21条下降到9条、长度下降57%,环境卫生不达标河道由4条整治为全部达标;综合考核优秀河道由43条增加到154条、长度增长300%,全市水环境面貌显著改善。

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节水为先,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天津是严重缺水型城市,人均本地水资源占有量只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15。这些年,天津着力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控制在7.5m3以下,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95,主要节水指标位居全国前列。要深入落实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的要求,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行动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进一步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和动能转换,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强化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整治。治理水体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立足市情水情,治污、修河、调水、开源多措并举,打出一套“组合拳”,让河道水体“清起来、活起来”。从2013年起实施清水河道行动,治理了一大批废水直排企业、工业渗坑、规模化养殖场、入河排污口,改造合流制地区136km2,新扩建污水处理厂44座、一般镇污水处理设施68处,配套管网1074km、污泥处置厂5座,全市污水处理规模由279万m3/日提高到306万m3/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由88%提高到92%,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由80%提高到90%。坚决落实国家“水十条”要求,深入排查入河湖主要污染物,持续推进工业、农业、生活3大污染源头治理,全面整治建成区25条黑臭水体,提升改造全市110座污水处理厂,继续实施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坚持控源截污、削减负荷,强化循环的治理思路,实施中心城区水环境提升工程。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定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开展达标建设。

三是坚持严格空间管控,强化水域岸线管理和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是河湖生态系统的重要载体,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天津于2014年2月在全国率先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达2980km2,占全市面积近1/4,将海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蓟运河等19条一级河道和引滦、南水北调等3条输水河道,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北大港水库等11个湖泊,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河流总长度1339km,河道两侧25m范围内为红线区,100m范围内为黄线区。要实施更严格的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按照红线区、黄线区分级管控河湖生态保护区域,统筹推进退田、退塘、退房、退人,还河、还林、还湿地,护水“四退、三还、一护”。同时,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实施海河——独流减河——北大港湿地、海河——永定新河——七里海湿地南北两大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河道绿色走廊,修复河湖湿地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各类水体自净功能。

四是坚持依法铁腕治污,强化水环境监测管理和执法监管。环境监测执法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也是最后的堡垒。多年来,天津坚持依法治水,制定了《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环保、公安等部门多次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偷排黑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融资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2016年共查处企业101家,关停9家,取缔“十小企业”148家,形成了强大震慑。要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和排污总量控制,加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河道巡视巡查网格化管理,构建管理无死角、巡查无盲区、监测无空白的管理体系。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整治围垦、侵占、违章建设等突出问题,持续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切实加大组织推动力度,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组织推动和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人民群众守护好青山绿水,为改善生态环境和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完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河长规格,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市总河长,构建市、区、街(镇)、村(社区)四级河长组织架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扩大河长制覆盖范围,确定河湖分级名录,将全市地表水体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根据不同事权确定各层级河长管理责任,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完善市、区、街(镇)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协调各方力量,强化工作措施,“一河一策”解决好水生态环境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水务、环保、规划、建设、国土、市容、农林、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水生态环境管理保护工作。

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河长考核追责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对领导组织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无论是否造成严重损失,一律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公众参与。完善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公告河长名单,设立河长公示牌,聘请水环境社会监督员,公布24h热线电话,拓展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增强社会公众对水环境治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营造良好的水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天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新的起点,切实加大依法管水治水力度,推动全市水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努力开创美丽天津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2017-02-15

注:源自《中国水利报》2017年1月26日第3955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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