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水利局常德市415200)
临澧县县城防洪排涝现状分析与对策措施
刘贤锋
(临澧县水利局常德市415200)
县城作为一个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密度大,聚集财富多。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各地县城区域不断扩张,人口规模不断增大,暴雨洪涝等极端天气给县城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越来越大,因此如何因地制宜、切实有效地抓好各地县城的防洪排涝减灾问题显得尤为紧迫而重要。文章结合临澧县县城防洪排涝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解决对策,以供决策参考。
临澧县城防洪排涝现状对策措施
临澧县位于湘西北,澧水中下游,地理坐标为东径111°24′至111°49′,北纬29°17′至29°46′,南北长57.5 km,东西宽32.5 km,总面积1 209 km2,其中耕地面积36 467 hm2(54.7万亩)。全县辖10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共120个村(居)委会,总人口43.5万。临澧县城坐落在澧水一级支流道水中下游左岸平原安福镇境内,目前建成区面积11 km2,常住人口14.1万人。
自1989年以来,临澧县城先后启动了防外洪、排内涝的三大工程,即西撇工程、东撇工程和安福垸堤防工程,经过几十年的建设配套,在临澧县城道水北岸筑堤围垸,基本形成了以上起金宝滩、下至临岗公路桥全长4 100 m的主城区防洪保护圈,建成了全长2 025 m南北走向的西撇工程和全长7 100 m东西走向的东撇工程,临澧县城主城区的防洪排涝体系初步建成。
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极端暴雨天气的增加,临澧县城的防洪排涝也逐渐暴露出与城市建设不同步、与天气变化不适应、与人民群众期望不一致等问题,洪涝灾害频发、多发的情况仍较突出。据统计,2000年以来,临澧县城遭受较大洪涝灾害4次,直接经济损失近过亿元。其中,2012年“7·18”特大暴雨造成部分街道、厂矿和民居进水受灾,安福县城几成泽国,造成经济损失5 000多万元。2016年“8· 11”特大暴雨灾害,造成县城临烽路以北区域上千户居民家中进水,损失惨重。灾后反思,主要原因有三:
(1)西撇排涝工程人为封盖造成断面减少,泄洪受阻。西撇排涝工程本是一条排水明渠,该工程应承担8.25 km2集雨面积的排洪任务,工程原设计下泄流量为21.5 m3/s,2004年县城扩容提质时对西撇进行了钢筋混凝土封盖,致使其过水能力减少了8.17 m3/ s;2008年改为雨污结合渠后,其过水能力又被缩减了7.83 m3/s。至此,西撇现阶段的实际排洪能力只有5.5 m3/s,加上东撇分洪3 m3/s,迎宾路以西的排洪能力也只有8.5 m3/s,只占设计流量的40%,仅占其承担来水量的28%。
(2)县城工业园建设造成水系改变,减少大量滞洪调蓄库容。县成北部工业园大规模的扩张和建设,使原有水系受到较大影响且没有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一是位于县城北边的青山中干渠(长8.79 km、设计流量4 m3/s)老207国道至工业园区1 000 m渠道因园区建设而成了断头渠,沿渠山水及坡面汇流被逼向南流入西城区;二是面粉厂至生物发电厂区段的洪水,按地形本应东去北流,也因园区建设被迫改变流态,直接汇入西城区,仅园区建设就给迎宾路以西城区增加了近10个流量的防洪压力;三是原工业园区域有多口库容不小的山塘也被全部填埋,大大削弱了堰塘水域的调蓄洪功能。
(3)东撇出口受道水顶托以致排洪受阻,极易造成水漫金山。穿越临澧县城而过的道水系澧水一级支流,全长102 km,流域面积1 362 km2,其上游属五雷山暴雨中心,暴雨强度大,集流快,而下游河道弯多滩多,流水不畅;加之县城下游有清水、烽火两座河坝影响,汛期洪水雍高顶托,造成东撇肖家河出口水位抬高,自然排洪困难,渠水滞留雍高,很容易造成东撇沿线水漫金山,汪洋一片。
在城镇化不断推进中,该县积极备战洪涝灾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规划执行与衔接乏力、自然水系破坏严重、河道蓄排能力降低、市政给排水系统设防标准偏低和应急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的存在,加重了洪涝灾害,防洪排涝与城镇建设矛盾突出。
(1)防洪排涝意识有待提高,应急体系不够健全。防洪排涝工作具有季节性、突发性强等特点,大部分干部群众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危机意识不强,准备工作不充分,应对洪涝灾害较被动。镇、村(居)虽已全面建立了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但操作性不够强,尤其是大暴雨期间部门联动防灾能力较差。
(2)防洪排涝规划执行乏力,基础设施薄弱。临澧县城安福垸防洪工程建设虽已持续10多年,但进度不快,还有40%的工程任务尚未完成,县城安福垸形成封闭的大防洪圈还需建设堤防工程7 km,在短时期内还不能发挥整体效应。
①防洪排涝规划执行乏力,治涝工程建设滞后。
②人为改变或缩小原泄洪通道,造成小区域整体性受涝。西撇排涝工程原为梯形明渠,2004年5月,为了净化城区环境,该县将西撇下段1 000 m明渠改为暗渠,使其泄洪流量缩减为13.33 m3/s,占设计流量的62%;2008年,西撇排涝工程又被改为排涝排污结合渠,该工程出口被抬高(0.5~0.85)m,出口断面泄洪流量再次锐减为5.5 m3/s,只占设计流量的1/4,致使过水断面明显偏小且常堵塞,泄洪受到严重限制。
③市政给排水系统设防标准偏低。城镇建设力度大、进展快,但在城建规划上没有做到地上地下同等对待,“重地表、轻地下”的弊病在暴雨中暴露无遗,当河道水位低于河岸时,部分城区仍受淹,甚至有的窨井口往路面冒水,扩大了地面淹没。
(3)自然水系破坏严重,库塘水域蓄排能力降低。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忽视了保护溪河库塘作用的多功能性,使自然水系破坏较严重。自20世纪90年代始,城区内黄狮堰、龙潭堰、葵花堰、朱荷堰、高草湖等自然水域或填或建,至今几乎消失殆尽;原有能外通的自然沟港被填实,207国道两侧原有规模不一的排洪沟直入道水,但在扩建迎宾路时被填,改由暗管替代,使其排涝泄洪作用大打折扣。为了缓解西撇压力,1998年在兴建东撇时,曾考虑在东撇起点(护城社区围龙堰)跨207国道处建一撇洪涵,把迎宾路以西洪水分排10个流量给东撇,但因资金有限,至今未能实施,现有涵管只能通过3个流量,尚有27.5 m3/s的洪水量需要通过迎宾路以西主要出水通道西撇下泄,而原设计能下泄21.5 m3/s的西撇因种种原因,效益逐年萎缩,现只能通过5.5 m3/s,只占来水量的1/5。而东撇工程由于下游4 km多渠段没有硬化护砌,时常崩垮淤塞,造成行洪能力下降,另因安福工业园东部大量来水涌入东撇,一遇暴雨天气,造成东撇沿线不堪重负。此外,1963年建成的金锋水库,总库容81.5万m3,是离城区最近、库容最大的水库,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兼有灌溉农田和调蓄洪水的双重作用,然而,其经营权却被私人无限期买断并辟为渔场,造成防洪调度指令落实难,水库汛期超限蓄水屡屡发生。非但如此,如遇短历时、高强度极端降雨气候,平时满蓄的水库有可能因承担不了上游来水而溃决,使水库下游及整个城区遭受更大更具破坏性的灾害。
(4)基建项目影响行洪。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和交通道路建设,使洪水产流汇流状况发生变化,不渗水地表面积不断增加,削弱了地表涵蓄洪和植物拦截、土壤渗水功能,地面(农田)的漫流功能不复存在,致使有限的河道行洪压力加重。因各种规划未能科学衔接,城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同步,城镇、交通建设时防洪排涝因素考虑较少,项目建设阻洪现象越来越严重。
人水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各界包括政府要把防洪治涝工程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解决民生问题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完善规划体系,加快工程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应急水平,着力增强城镇防洪排涝能力,达到“暴雨无重灾,大雨无轻灾,小雨无渍水”的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保障。
3.1 统一思想,明确防洪排涝工作的重要地位
(1)广泛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多角度地进行有针对性的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洪排涝意识和保护防洪排涝设施的自觉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形成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群策群防、共同管理”的防洪排涝格局。
(2)形成共识,提升城镇防洪排涝的基础地位。防洪治涝事关民生与发展大计,其基础地位必须明确,要依据《城乡规划法》、《水法》、《防洪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来规范治理和综合协调管理。
(3)健全机构,落实城镇防洪排涝责任。城镇防洪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健全城镇防洪排涝组织机构,设立指挥、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城镇防洪排涝各项责任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城镇防洪排涝责任体系,相关单位要明确各自的任务与责任,水利部门应主要承担城北山丘区防洪、分洪工作,以尽量减轻城区的防洪排涝压力;城建部门应主要承担城区的除涝排渍工作,确保城区不受洪涝灾害的威胁。
3.2 完善规划,加快实施重要防洪排涝工程
(1)科学衔接,完善规划体系。要进一步衔接县域总体规划、防洪排涝体系建设规划、水景观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兼顾、相互补充,形成完整的规划体系,可将城区分为三块,并合理分配产、来水量,确保城区不被淹受渍:一是迎宾路以东城区的防洪排涝,仍由东撇工程承担;二是迎宾路以西、新一中以西城区的防洪排涝,仍由西撇工程承担;三是迎宾路以北工业园区采用县城外围疏堵,在青山中干渠沃沙支渠新建排洪渠道,采用疏通、截堵形式结合,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办法,分段将洪水导入大溪河再汇入澧水河,将汇聚到中干渠洪水在县城外围逐步消减,保证县城防洪安全。与此同时要将防洪排涝与城镇、交通等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在编制新城区建设及其他区域性建设项目规划前,应编制城镇防洪排涝规划。大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到摊点、民居,均要提前规划,实行红线控制,留足排水通道。
(2)明确重点,实施重要防洪排涝项目。要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实施西撇工程雨、污分流方案,使泄洪和排污彻底分开运行。在该方案短时期内无法付诸实施时,要对影响泄洪的重要地段作应急处理:一是拆除西撇出口的阻水门槛,部分恢复其泄洪能力;二是西撇出口改道50 m并硬化,以减少月亮岛北大桥对西撇工程泄洪能力的影响;三是尽快加大东撇起点跨207国道撇洪涵的过水能力,使其满足能通过大于10个流量的洪水,以缓解西撇工程的泄洪压力。
(3)增加投入,配套防洪排涝工程。要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和用地指标,加大对城镇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力度,不断提高城镇防洪排涝能力。因城北丘冈区山体形状不宜多处建造小型水库山塘及其拦蓄洪能力有限,建设环山截洪渠工程和恢复、改造、新建排洪沟尤为必要。鉴于迎宾路以西城区是易涝重灾区,可从迎宾路至临佘公路起点处新开环山截洪渠一条,再从临佘公路起点处新建一条撇洪沟至道水,将二者连接,将环山渠以上洪水引入截洪渠,再经新建撇洪沟注入道水,以增加城区防洪排涝设施的数量及工程分布的合理性。要按标准化的要求,加大市政给排水设施改造力度,完善城区给排水系统网络。
3.3 加强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工程正常运行
(1)开展重大项目防洪排涝影响评估。根据《防洪法》规定,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将项目对周边区域的防洪影响评估及自身风险防范做在建设之前,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估机制,使其建后不成为影响防洪的项目。在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发展、大型建筑和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时,要先进行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估。
(2)加大水域保护力度。各部门应加强配合协作,从整体出发、从长计议,共同保护好现有河道水域。水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对确需占用的,须先行论证和许可,并坚持水域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原则。要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对非法占用水域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对违法建筑必须强制拆除,禁止在行洪河道和排涝沟渠上设置行洪障碍物,保持和提高河道排水、汇水及调蓄洪能力。要采取断然措施,明确金锋水库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权属,使其发挥其应有的调蓄作用,以减少城区的时段来水量。
(3)加强市政排水设施管护。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城镇公共排水、防洪设施的管理,加快改造阻水建筑,及时维修和清淤排障,确保其完好畅通。在兼顾城镇建设的同时,要尊重自然规律,积极保护水系自然流态,创造条件将暗渠恢复成明渠,复原城镇生态水系。
3.4 健全体系,提升防洪应急处置能力
(1)切实提高水雨情科学预报能力。要不断加大气象、水文、防汛预警监测系统建设的投入,提高预报的科技装备水平,丰富预报的技术手段,并加强理论研究,提高准确率和时效性。
(2)进一步完善城镇防洪预案。镇、村两级要认真总结防洪抢险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城镇防洪特别是应对大暴雨大洪水的预案,形成科学的预案防御体系。通过对人员的培训、考核和预案的演练,及时解决问题,对灾害的处置情况进行追踪和评估,不断提高实战能力。
(3)健全信息发布资源集成共享机制。整合利用社会公共媒体、部门和行业信息发布资源,充分发挥村居、社区、楼群的广播电视等信息传播渠道作用,完善防汛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形成信息发布、传播资源的集成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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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0)
刘贤锋(1982-),男,湖南临澧人,大学本科,工程师,现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与管理工作,手机:1520736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