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巧敏 郑逸芳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邹巧敏 郑逸芳
(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系统工程中,“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农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文章首先概括了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其次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以及文化繁荣发展等方面分析依法治国视域下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依法治国;农村;法治文化
“全面依法治国”的形成和确立大致经历了从“法制”到“法治”到“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过程。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推进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三个共同推进”即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坚持“三个一体建设”即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五个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1],实现“新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征和中国本土法律制度特征,是为社会主义政治主张和社会制度服务,是融合东西方法治文化合理内核,是与人治文化相对立的法律不受主观愿望影响的理性文化。法治文化有西方的法治文化,也有东方的法治文化,甚至兼合东西方的法治文化。中国的法治文化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内容、原则、基本特征和价值取向等都作出了全面、具体、明确的解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科学立法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坚实基础;严格执法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公正司法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环节;全民守法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应坚持的原则:“坚持党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价值取向:“法律至上,权力制衡,维护人权,公平正义,程序公正。”
《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需要法治文化的引导和服务,这是时代赋予法治文化的历史使命。所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时代的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在依法治国实践活动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决定》指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中国是农业大国,中国改革和发展中最为基本的问题是农村问题,依法治国的根基在农村,我国有9亿多人生活在农村,农村整体法治文化水平滞后,农村法律服务资源、法治文化设施缺乏,农民法治意识薄弱,农村腐败现象普通存在,这是农村法治化进程中急需解决的难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实现法治国家总目标的当务之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经济新常态的发展必然带来农村法治新常态,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的护航,法律的实施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然而法治观念的缺失和公平竞争原则的破坏在市场发育还不太完善的农村表现得更加明显,最终损害的是农民的利益,所以为农村创建一个开放、公平、健康的法治化经济环境,从而最大限度实现和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需要我们推进农村法治文化的建设。
首先,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需要法治文化,即农民利益的实现和维护是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市场主体要树立较高的法治意识,知道要遵循哪些规则,树立什么样的价值取向,然后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简而言之,就是让农民能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其次,法治文化促进公平竞争规则的形成,公平竞争规则体系实际上就是包含法律体系在内的法治文化。再者,市场经济宏观调控需要法治。当市场失灵时,需要政府宏观调控的正确引导。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会出现贫富分化,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公平,需要国家建立公平的社会收入分配机制、社会保障制度。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农民的物质生产生活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这个关键时期,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了对法治的追求和向往,所以需要更高水平的法治环境来保证自己的物质生产生活的和谐稳定发展,实现经济富强的价值目标。
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因此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农村经济、政治文明的发展,农民对法治文化的需求与日俱增,传统根深蒂固的农村文化与新形势下的先进法治文化产生巨大碰撞,迫切需要农民法治思想、法治精神的树立。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新农村经济文明发展、政治文明发展、社会文明发展、生态文明发展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是把农村建成“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能够提升农民的法治意识,从而适应并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使农民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民主政治建设。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指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3]核心价值观是文化的灵魂和内核,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是文化建设的实质内容,即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文化离开价值观这个内核就失去灵魂;任何价值观离开文化根基,价值观就成为空洞的口号。”[4]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无形的,需要借助各种载体和平台来展现自己,“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城乡基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依托”,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平台。“法律法规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要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农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要融入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即“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法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这也是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5],“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5]。法治文化是当今及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建设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重要文化软实力和重要精神支撑,所以文化建设实现大繁荣大发展必然要求法治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具有成熟的法治文化,成功的法治文化建设,人们形成法治思维、法治行为方式、法治行为习惯。“充分认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农村传统地域文化多元复杂,农民长期受传统“礼教文化”、“君臣文化”、“权力至上文化”、“人治文化”、“熟人文化”、“乡土文化”、“宗族文化”等等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尤其是受传统封建迷信的影响颇深,除此之外,很多农村对文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城乡法治文化发展不平衡,农村法治文化人才队伍急需加强等问题严重阻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文化的发展需要法治文化来加强规范和引导,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积极建设。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突出分析了新常态的本质内涵和九大趋势,并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6]。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重要环节。首先,是认识新常态,新常态是一个“全面性”概念,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它从经济进入,必然引导整个社会进入新常态,其中包括引导法治建设进入新常态。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对法治新常态的深刻认识过程。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为他们提供发展的健康法治环境,正是农村法治文化建设适应新常态的体现。再者,法治文化对全国、全社会、全民具有重要的精神引导作用,农村法治文化引导法治成为村级党组织、农村法律部门的一切涉及公权力的事务,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引导形成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多元共治,引导法治成为全民的一种常态,一种自觉行为,一种习惯。因此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能够引领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新常态。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针对的是农村这一特定地域,服务的对象是农民这一特定主体,体现在农民的法治意识、农民的法治观念、农民的法治思维方式、农民的法治习惯以及农村的法治文化氛围、农村的法治文化环境、农村的法治制度、农村的法治文化设施等方面。建设的宗旨是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彰显农村的公共秩序,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和法治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方略筹划农村法治文化发展路径,准确定位法治文化发展的方向。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新华网,2014-10-28.
[2]王运声,易孟林.中国法治文化概论[M].北京:群众出版社, 2015.
[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EB/OL].新华网,2013-12-23.
[4]舒刚.文化与价值观[N].云南日报,2014-07-16.
[5]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新华网,2011-10-25.
[6]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议全文[EB/OL].会计网,2014-12-12.
(责任编校:周欣)
D927
A
1673-2219(2017)08-0089-03
2017-05-21
福建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闽政研2015-B5)。
邹巧敏(1991-),女,福建漳州人,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郑逸芳(1960-),女,福建福州人,福建农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与廉洁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