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涉及保护个人信息的20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基本上都是基于泄露后的追究处罚,并没有前移到信息的实质性防范和保护。也就是说,哪些行业可以采集个人信息、可以采集哪方面的信息,信息可以做哪些用途或不能做哪些用途,都没有具体可操作的法律规定。
——《光明日报》刊登署名华挺的文章
纪检监察队伍中如果出现了问题,就是“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掌握内部情况,方便上下其手,懂得规避风险……反腐也一样,最怕的就是某些“内鬼”潜伏……而如果再搞一套人马、一套制度来监督监督者,就会陷入钱穆所说的“叠床架屋”的制度困局中去。正因为如此,纪检监察部门决不能只是站在“监督链”的顶端,而是也应该接受同样的纪律规范与制度制约。
——近日,广东省省委第六巡视组原组长刘志伟因为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对此,时事评论员舒天烈表示
在公共空间里,正常情况应该是,守规则是所有选择中风险最低的那一种,规则本身亦为其执行力兜好了底。良序规则,在庇护面和震慑力上本就该内含“惩恶励善”指向性的设计。
——《新京报》刊文指出,不让守规则者遭殃是法治应有的正义
创新是企业家的事情,发明是科学家、发明家的事情,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发明由科学家、发明家在实验室里完成,但是如果沒有企业家发现它,它就始终是发明,而不是创新。创新必须在经济生活中发生重大影响。中国现在的问题是发明家跟企业家还没有一个平台让他们合作在一起。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