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洋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上海 200120)
对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异地备案制度的思考
高 洋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上海 200120)
详细地分析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异地备案的发展状况,并以此为切入点,全面探究异地备案制度中的不足之处。从明确异地备案性质、提高勘察设计行业自律水平、简化备案流程、加强资源整合策略、以优质的服务强化备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企业异地备案工作的思路。
工程勘察设计;备案制度;资质管理;创新行政审批管理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实施中的重要环节,是集智力密集、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三维一体的生产服务性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建筑市场全面开放,越来越多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突破地域局限,纷纷承揽异地业务。为了便于监管和保证工程质量,各级政府陆续出台行业准入制度、外地企业从业前资质核验等一系列异地备案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此外,为了简化申报流程,从根本上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应在工程中耗费的社会成本与企业负担,
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推行了网上申报及审批政策,有效节省了审批时间,无论是对审批部门,还是需要验证资质的企业均是有利的。应该说,国家制定企业异地备案制度等的初衷是着眼于行业市场健康发展,
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目前各省市在具体实施这一制度的过程中却存在诸多问题,阻碍了工程建设行业一体化的进程,亟待解决。
勘察设计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而设计质量主要取决于设计人员、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对标准、规范的遵守和把控。但是,目前工程建筑市场上,勘察设计企业的企业资质、设计水平良莠不齐,这给工程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为了维护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需加强对企业勘察、设计流程以及各方面工作细节的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与效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客观检验工程建设机构在资金、人才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其实行统一监管,对提高建筑质量及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保持良性的竞争与互动,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国城乡建设部门深入市场,全面了解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并于2013年3月15日出台了新的要求,即:进一步做好建筑企业(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下同)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1]。该文件中指出:应消除地方壁垒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外地建筑企业在承接本土的工程之后,所受待遇应与本地企业相同。除此之外,不得对外地企业设立审批性备案和借用备案名义收取费用,不得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注册独立子公司、分公司,不得扣押外地备案企业工程师及主管提供的证照以及其他与工程相关的资料等[2]。相关部门应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对外地企业提供的备案资料,只要资料齐全且资质无问题,应全天候的为其办理产权、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等手续,在进行备案复核之后,及时向社会及行业公开外地企业的相关信息。对之前已经登记过的企业,依照国家要求,无需重复备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合出台了2017年工作纲要,其中明确指出:要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继续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地区壁垒问题进行督查,严厉查处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等行为。加快建设信用体系与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步伐,构建诚信数据库,聘请专业的、经验丰富的注册人员,以从根本上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与效率。做好奖惩工作,对表现优异的企业给予表彰,反之,若有企业一再违反国家规定,或竣工的建筑物质量不合格,应对其实施严格惩处,并加入到黑名单中,以维护建筑市场有序发展。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建立健全、规范化的信息共享平台,遍布在各个城市的建设企业,只要登录平台便能共享数据信息,令企业的信用等级及资质状况变得更加透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企业资质标准,创新行政审批管理,简化原有繁琐的审批流程,从根本上提高审批的质量及效率[3]。除此之外,还要构建健全、规范化的工作制度与资质审查体系,验明设计师与工程师的资质,切实推进电子化申报与审查的发展进程。加大对行业“互联网 +”审查方式的研究力度,简化申报材料,推行计算机辅助审查,探索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考核指标计算机自动比对。
由此可见,我国对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十分重视,注重市场的开放性与统一性,尤其是对于外地需要备案的企业,为了保证良性竞争,构建了完善、长效的备案制度,对相关领域有所裨益。
为了能够提高国家及各级政府对建筑行业的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市场有序、良性发展,外来企业均需提供材料进行备案。这对提高该行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技术研发水平以及生产能力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后续工程的落实、质量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4]。但是,由于我国各部门条块分割,再加之备案监管系统缺乏整体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对备案的定义也不尽相同。由此一来,不同城市的异地备案形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登记从业人员、建造师、设计师以及企业的信用等级资料、复核检验企业以往单项工程的质量与资质;工程合同备案等等。有些省市只要求其中某一种备案,有些省市则要求完成如上全部备案内容。
异地备案工作是否顺利通过,不仅是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异地承揽业务资格准入的批准和审核,更是关系到建筑企业能否顺利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获得施工许可的前提条件。很多时候,建筑企业要开始施工图审查,需要设计企业配合进行相关的备案工作,但是由于主管部门没有明晰备案的性质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准确告知设计企业具体的备案内容,这给设计企业备案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维护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步伐,切实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与效率。各级政府应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导向,构建完善、公正的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与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公布与建设企业相关的财务数据与信用信息,让企业状况变得更加透明,实现全民监管这一目的。尽可能营造客观、公平的竞争环境,消除以往企业因融资难而引发的一系列负面影响,让企业因大量资金的注入,而变得更具活力,也能促进其更好的发展。但是市场准入制度的放松,核准权限的下放,不代表各个省市工程建设系统均各自独立设计一套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根据笔者的备案经验,由于国家对于工程勘察设计异地备案工作没有采用统一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导致每个省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一致,审批流程也不一致。由于缺乏整体规划,监管备案工作的主管部门没有从企业申请备案操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导致不同的省,乃至同一省的省与市,以及同一省的不同市、区之间的住建局均有各自的在线审批系统,且系统间缺乏相应的交换机制,各种数据之间没有做到有效融合与集成,数据共享性差,导致全国监管平台越建越多,孤岛问题突出。对于我们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来说,并未实质性的享受到创新行政审批制度带来的福利。反而增加了设计企业备案的难度和复杂程度。作为一家工程设计公司,承接不同省市的工程项目时,经常会出现同一批设计人员,要在不同省、市的在线监管平台重复上传同一人的相关资质证明。
另外,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研发人员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了解深度不够,不能有效支撑工程建设相关环节在线审批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并且各个省的监管平台开发的程序各异,操作方法也不同。这给使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备案的企业带来不便。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进与发展带来了重重阻碍,不仅如此,还浪费了大量的财力与人力,促使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利用。
从设计企业本身来说,往往需要面临诸多备案环节。在笔者亲身办理异地备案的过程中,就发现无论是准备的资料还是需要审核的环节,都非常繁多,不仅要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在内的一系列资质信息,同时还要提供社保证明、人员信息等相关数据资料,并且只有通过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两种方式才能够保证进入实质性的审核阶段。网上申报过程中要将所有资料原件扫描,并按照不同的监管审核上报平台的要求,将备案资料做成大小不同的图片形式进行上传工作。由于没有统一的在线监管审核上报平台,备案初期先要根据项目所在地,通过网络、电话咨询等方法,获取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本地承揽勘察设计任务的要求,从而获知采用何种申报软件作为网上申报途径的配套工具。
根据以往备案经验,由于网上对于备案流程没有详细的说明文件,再加上很多用于网上申报的软件系统设计复杂,这给备案本身增加了很大的麻烦。目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地区规定,不仅要进行公司备案,同时还要开展针对性的单项备案。与此同时,省级部门备案之后,还要经过市级部门的备案,而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基本都是重复的。并且,有些地区省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采用的监管平台不一致,两个系统数据不能共享,故作为设计企业往往要将准备的资料在省级平台上传,等到审核通过后,再将同一套资料上传到市级的监管平台,上传工作量非常之大。与此同时,年检、续期的问题也同样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影响,不仅一年期后要重新进行备案登记,而且部分地区甚至要求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当地审核和本人到场签字等一系列要求。
实际上,笔者在异地备案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发现网上申报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购买“电子锁”、“身份证读取仪”等相关硬件,而且部分地区监管部门还要求所有需要备案的设计人员都配备“自然人卡(即身份认证电子锁)”,硬件设施方面的要求非常之复杂,尤其是在“锁、卡的购置费”等方面的支出水平更是非常高昂,这对于企业来说显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而且这些支出实际上并不能为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和政府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而且,这些硬件设施的购置还不是一次性购买,需要每年续费,否则停用。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办理备案过程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增加了企业备案成本,偏离了国家要求企业备案的初衷。
除此之外,部分地区监管备案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服务意识严重不足,办事不仅非常死板,而且办事态度也同样难以令人感到满意[5]。同时,政府网站所提供的电话咨询途径,基本上都停留在纸面上,要么无人接听、要么解答不详细。这种情况之下,相关设计企业在材料的准备上难免遇到种种困难,往往需要奔波许久才能够办理完成。例如,备案企业在网上提交的资料,主管部门不及时审核,拖延时间,往往一定要申报备案的企业拿着资料到现场去,才给审核。这就会出现,如果前期准备的资料有问题却没有被监管部门及时告知,申报备案的企业还要回去重新准备资料,再到现场审核。上述情况的客观存在不仅极大的提升了企业备案的难度、增加了备案成本,同时也打消了企业开展跨区业务的热情与积极性,这对于构建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显然是非常不利的。
异地备案制度的构建,不但能够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及效率,还能保证建筑市场有序发展。但是相关主管部门应把握备案审查的初衷,正确行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的管理权。建议明确区分异地备案中的资格准入和单项工程合同备案。前者是针对设计企业及设计从业人员资质的审核,后者是针对具体申报项目的审核。建议将建筑企业前期招标登记备案划归到资格准入备案中,主要审核设计企业的资质和设计人员的资质等;而将办理施工许可时需要的施工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消防验收备案等多项备案统一划归为单项工程备案。单项工程备案不再重复审核公司及人员资质,只是针对项目本身实施条件是否满足国家要求进行评估审核。这样备案目的明确,避免相关工程设计企业多次重复备案。
我国相关部门出台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这一行政文件中,明确指出实施资质准入即是为了提高工程的设计质量,对各项设计活动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以免因些许的疏忽而影响建筑的整体质量[6]。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建筑行业在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进程中,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行业巨大的发展前景谋取私利。如:社会上屡见不鲜的“资质挂靠”现象,为小规模企业提供资质,令其能够顺利通过审核,从而承接一些大型项目获利。国家为了有效遏制“挂靠”,严格要求设计企业只能够承揽资质等级能力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故在企业备案时,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备案企业需提供从业人员业绩、建筑师资质以及企业的信用等级、员工的社保证明等等,让简单的资质申报流程变得困难重重、复杂无比。也正因为如此,企业将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投诸于此,无暇顾及更为重要的管理与质量,也在无形之中加大了后续工作的开展难度[7]。
试想,如果建设工程设计行业能够自觉自律,从内因出发强化信用和品牌建设,努力提高自身技术实力和设计水平,努力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而非通过“挂靠”等手段虚假提高设计资质,承揽能力范围外的建设项目。那么,“诚信守法”这只无形之手就可逐步取代“备案监管”这只有形之手。因此,站在设计企业的角度,我们提倡从自身出发,遵纪守法,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完成备案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环境,建立工程设计企业诚信管理档案。利用监管平台来了解、评价、掌控企业工程项目的进度以及各方面的动态,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建设工程行业的各种备案,从本质上说,是政府对企业资质管理监管的一种手段。建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从“数据同源,系统共生”的理念出发整体规划,对于工程建设系统开发统一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要求全国所有省市工程建设系统对于工程建设相关的各个审批环节均在统一的管理平台上规范操作,这样既可以提高企业申请备案的效率,又可以减少政府资源的浪费。
并且建立统一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好处,除了可以在勘察设计备案时对企业和设计人员资质进行监控,在投标过程中,企业成员的诚信信息也能够查到,可以将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数据与招投标公共交易平台共享,这样不仅可以使我国的资质管理上升到一个更大的平台,使其更加公正公开,而且可以最大化的提高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效率,使资质管理更加具有实用性。不仅如此,还能促进诚信体系以及监管系统的完善步伐,全面审核工程项目、建筑师与设计师、企业的诚信信息,企业应定期在平台上公布实时动态与诚信等级,利用全社会的力量对其实施监管;构建健全、行之有效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对建设工程企业的竞争方式、从业人员资质、信用等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加快建立惩罚机制的步伐,从而构建一个公平、健康、良性、有序的建设工程市场环境。
所谓管理,兼具服务、监督与管理等职能于一身。备案监管部门应积极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强化服务意识,与时俱进,更新观念,跟进服务,切实的帮助外来企业解决基本问题,同时还要摒弃官僚作风,保证整体部门健康、向上、积极发展。
增强政府部门的工作能力与服务意识,保证政府与企业之间数据信息是互通的、对称的,如此一来,方能简化复杂的办事程序,形成良性循环,让百姓对政府更加信赖与信服[8]。不仅如此,强化备案管理制度的完善,也利于消除异地企业备案的难度,有效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与效率,对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无论是建设工程企业,还是政府部门,均因摒弃传统、陈旧的观念,与时俱进,增强互信,联手打造共享平台,保证数据信息的高效流通,从根本上提高政企的办事效率。针对我国现行的异地备案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建议进行简化、变革和取消。尤其是对目前建筑市场上纷繁杂乱的监管审批平台进行标准化整合,全方位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构建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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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for Further Improvement of Off-site Archival Filing System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rvey and Design Enterprises
Gao Yang
(SINOPEC Shanghai Engineering Co., Ltd, Shanghai200120)
The situation that off-site filing system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rvey and design enterprises is performed was analyzed in this article. The de fi ciencies existed in this system and the causes were explored. Then with the respects to clearing the nature of this system, enhancing self-discipline, simplifying the process, strengthening source integration and providing excellent service, the measures in strengthening and improving off-site fi ling system were proposed.
engineering survey and design; filing system; qualification management; administrating approval management for innovation
F 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17X(2017)05-0056-005
2017-06-30
高洋(1983—),女,工程师,主要从事招投标及备案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