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

2017-02-26 07:41:18雒文龙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7年10期
关键词:法治法律思维

雒文龙

(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 鸡西 158100)

论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

雒文龙

(黑龙江工业学院,黑龙江 鸡西 15810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全国上下掀起尊法守法用法学法高潮,大学生作为社会公民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具备法治思维成为时代使命和社会需要。针对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存在的问题,提出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需要“国家、民族、社会、高校、家庭、个人”六位一体协同推进,高校尤其需要构建法治体系,突出教学实践主渠道,打造校园法治文化,形成法律信仰,发挥出主阵地作用。

法治思维;依法治校;法治方式

2012年11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被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命题。在教育战线,围绕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家层面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结合实际于2016年1月7日相应出台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大力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要求,实施教育系统法治观念提升工程,着重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从此,高等教育界拉开了一场关于运用法治方式、培育法治思维、构建法治体系的贯彻落实大幕,掀起了关于法治教育的大讨论活动。

一、大学生法治思维内涵辨析

大学生法治思维概念来源于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概念脱胎于思维命题。如要厘清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内容,则必须追本溯源,回归到“思维”这个概念源头。

1.“思维”内涵辨析

“思维”概念最先是哲学和心理学概念,是人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和间接的反应过程,它通过其他媒介作用认识客观事物,及借助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推测未知的事物,探索与发现事物的内部本质联系和规律性”。[1]简言之,思维就是一种惯性,即作为主体的人在认识事物过程中,往往根据已有经验或习惯,将各种自身需要的信息在过滤分析、排列组合之后,会在大脑皮层中形成某些固定的认知,当某一事物不能满足自身需求时,认知主体会适时调整自己的认知结构,以适应事物对认知主体的刺激,这种刺激通过行为表现出来,就是认知主体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会产生反射性作用,长时间就会固化形成所谓的习惯。

2.“法治思维”内涵辨析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式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2]法治思维是在法治领域和法治背景下提出的,一般的学者习惯于从本体论、认识论和实践论三个方面解读。笔者认为,把握法治思维需要从三个维度着手:第一,要明确政治立场。我们讲的法治思维应该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语境中去解读,而不是“西方法治思维”或其他主义背景下的法治思维。第二,要用发展眼光看问题。具体来讲,法治思维是一个动态思维,是实践的思维,法治思维培养需要不断法治实践,而实践具有曲折性和向前发展性。第三,要认识到法治思维可以被培养、被训练,是一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

3.“大学生法治思维”内涵辨析

大学生法治思维内涵是在上述概念的基础上推导而来。除具备法治思维的基本内涵之外,至少还应包括两大特点:首先,是主体的特殊性。大学生的第一重身份是国家公民,要知法守法尊法,合法性是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基本出发点,追求自由正义是其基本的价值目标,遵守有序的法律程序是其正当的程序保障。此外,大学生的第二重身份是未来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从高等教育培养合格人才“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标准出发,理应更进一步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旨在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其次,是行为的特殊性。多数大学生虽已成年,但没有真正的社会生活经历,由于思想波动大、易冲动、太任性等原因,导致校园犯罪率高居不下。典型的有马加爵故意杀人案、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等。此外,据统计,全国不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人数占比约为在校生规模的3%-5%,这是一个特殊群体,其行为也必将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双重规约。由此看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和教育形势刻不容缓。

二、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现状

1.高校“依法治校”进程较慢,法治思维缺乏整体性和一贯性

教育部早在1999年就提出了依法治校的要求,2003年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年又发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然而在高校整体环境中,法治思维培养依然不够。领导层面,长期以来高校党政领导决策、治理学校,往往依靠道德观念、国家政策和行政手段,传统的行政本位思想依然明显,很多决策大多带有经验性,导致依法治校进程推进缓慢。教师员工层面,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法律维权意识淡泊、法律情感消极低沉,甚至惧法畏讼、耻讼厌讼,即使出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不是想到如何争取法律救济,而是选择私了或忍气吞声。学生层面,除少数法学专业和政法学院之外,大多数学生对法律的掌握只停留在基础知识层面,教师的教学方式过于单一和机械,缺乏多样性和针对性,把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变成了“法律流水线生产”,教师成了法律知识的“搬运工”,忽略了大学生对法律意识和法律尊严的情感体验与感悟。

2.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缺乏长远性和系统性

中国向来崇尚“德治”,提倡以德配天、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长久以来,形成了“重德轻法”的传统和现象。法治思维培养作为高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需要经历多年法治教育积淀,促进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实教育过程中,法治思维教育往往被挤压,典型体现在课程的压缩、课时的压缩、年限的压缩和师资队伍配置的压缩等方面。具体来说,非法学专业学生一般只有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才能接触到法律常识,并且在该课程的后几章中才能讲到,重点突出的章节只有一个,即《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中的“政治建设”版块,此外《形势与政策》课程中也略有涉及。从以上课程来看,对法律知识的编排大多停留在《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三大实体法及程序法上,很少涉及到商法领域,比如《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等实用性、操作性较强的部门法,更不用说国际法了。课时方面,一周最多不超过四学时即3个小时,且大多数讲授内容停留在德育章节上,弱化了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出现了“头重脚轻”现象。年限方面,一般只有在大一年级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时间只有一学期,效果不理想。教师配备方面,大多由思政课教师讲授,专业教师讲述的比较少。

3.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环境趋于行政化,缺乏渗透性和民主性

有些高校行政权力至上、校务不公开,导致法治思维培养环境泛行政化。在高校的管理规则制定执行中,特别是执行大学生奖惩机制中,有些高校是“以罚治校”。一般听不到来自家长、社会和学生的意见和声音,处分结果直接公示,公示程序随意简单,直接侵害了大学生的权利。同时高校管理者多数以上级自尊,对学生是一种权威式管理,要求必须服从。此外,高校在普法平台建设上还存在着随意性和主观性,一般是按照上级文件和规定落实普法内容,涉及不到高层次的讲座讲坛,普法的力度还不大。在这种缺乏民主参与的环境下,校园法治文化环境的渗透作用发挥得太弱,“造成学生心理的落差,导致学生容易形成一种思维定式:普遍相信‘关系’的潜规则,而不是‘法治’的力量”。[3]

三、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对策

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的综合工程,需要国家、社会、高校、家庭等多元要素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单就高校方面来讲,应该在课堂教学、生活管理和校园法治文化方面协同发力。

1.树立责任思维,形成法制体系

法治思维同样是一种责任思维。高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任何举措都要围绕这个行为展开,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是高等教育之中一项重要环节。实现这一环节任务目标需要以下两个步骤:第一,高校决策者和管理者要有责任意识,时刻牢记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始终做到权责统一,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权利范围内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起高校自身比较精密的“法制体系”,规范执行程序,明确执行规则原则,细化执行标准,严格自由裁量,真正在决策层面和执行层面确保“依法治校”获得公平正义。第二,教师员工要树立责任思维,始终以学校《高等教育法》《章程》等为圭臬,恪守执行职业道德,在维护学生权益方面,真正做到以生为本,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做到权力义务相统一、使用权力与承担责任相统一、明确责任与接受监督相统一。

2.突出法治课堂主渠道作用

法律思维形成的基础是法律认知,要达到法律认识则首先要有法律知识。第一,科学设计理论教学。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由于上述原因和条件的限制,对法律认知极为不够,在现实教育过程中,需有针对性地整合法治教育资源,精心做好教学设计,明确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力求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教学目的设计上,不必与法学专业学生培养目标一致,体现出次优原则。在教学内容设计上,不必围绕常规三大实体法和程序法讲解,设计出一条结合学生实际,结合当前热点,体现逻辑教学顺序的版块教学模式,依次为:宪法法律至上(主要体现行政法精神)—法律原则规则(主要体现民法、刑法原则)——权利义务(综合比较阐述三大实体法内容)——程序正当(择一体现程序法内容,建议采用刑事诉讼法)。

3.大力推进法律实践

法律认同的基础是法律认知,法律认知依靠法律实践,法律实践促成法律认同。非法学专业学生没有太多机会接触法律实践,对一定真实法律案例认识很模糊,评价标准首先依靠自身情感和好恶。为进一步提升法律认同,笔者有两点建议:一是在校园、课堂内举办法律讲座、模拟法庭,开展法律辩论赛、法律知识抢答活动,扩大学生参与法律实践的机会。二是联合政法学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有计划、分批次地开展社会法律顾问服务和实际法律事务,充分利用引导青年大学生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性格,激发其崇尚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爱国情怀和法治情怀。

4.打造校园法治文化,形成法治信仰

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硬件方面主要依靠“宣传”二字,要构建出立体化、全方位的大宣传格局,“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经法,汲取营养、择善而用”,[4]择优宣传,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自信。法谚讲:“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高校要进一步在“宣传”上下功夫,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逐步上升到校园法治文化层面,让大学生参与到高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循序渐进地培养其法治信仰的力量。

[1]刘颖,苏巧玲.医学心理学[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1997:12.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78.

[3]徐科琼,赵红梅.试析当代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养成路径[J].重庆: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8(4):118.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M].北京:中共文献出版社、党建文献出版社,2016:211.

ClassNo.:G641DocumentMark:A

CultivationofRuleofLawThinkingofCollegeStudents

Luo Wenlong

(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Jixi, Heilongjiang 158100,China)

The goal of constructing a rule of law country made by the CCP committee at its 18th plenary session made it urgent for us to cultivate the sense of rule of law for college students. Considering the problems existed in the cultivation of rule of law thinking ,we proposed that the way to solve those problems is to advance the realization of the goal coordinately in the nation, society, university, family and the individual. The university, as one of the important channel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rule of law society, should make their efforts to offer college students a campus culture of rule of law and give its full play in the education of rule of law spirit.

rule of law thinking; manage school by law; rule by law

雒文龙,硕士,研究实习员,黑龙江工业学院。研究方向:法学、应用文写作学、教育学与历史民俗学。

2096-3874(2017)10-0017-04

G641

A

(责任编辑:宋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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