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姝
(北京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北京 100871)
《马氏文通》中的坐动和散动
丁 姝
(北京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北京 100871)
《马氏文通》中的“坐动”和“散动”概念是马建忠借鉴西方语法理论所首创的一个汉语语法学概念,是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研究《马氏文通》卷五、卷十的相关文本,可以分析出这一概念的内涵及其与《文通》其他概念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讨论其在后世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影响与流变。
《马氏文通》;坐动;散动
《马氏文通》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系统的汉语语法著作,标志着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端。作者马建忠借鉴西方语法理论,并结合汉语的特点加以改造,独创了“坐动”与“散动”这对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在汉语语法研究史上意义重大,宋绍年(2004)认为:“正是这对概念提供了构建汉语句法系统的基础。”[1]
《马氏文通》中“坐动”和“散动”概念的提出首先见于《实字卷之五·动字相承》一节:
“一句一读之内有二三动字连书者,其首先者乃记起词之行,名之曰坐动;其后动字所以承坐动之行者,谓之散动。散动云者,以其行非直承自起词也。”[2]
这可以看作是马建忠为这一概念下的定义。马建忠认识到汉语中“两三动字连书”的特点,并且认为这种情况“不尽助动然”。也就是对于助动字来说,后面一定有一个“所助之动字”能够使助动字成为助动字,这个“所助之动字”就是散动。马建忠受到助动字这种特殊情况的启发,进一步认识到这种“动字相承”的情况是可以更加普遍的:“凡动字之在句读,有散动为承者,概为坐动。使散动之行与坐动之行,同为起词所发,则惟置散动,后乎坐动而已。夫如是,与助动无异。”[2]因此可以将马氏的这一定义概括为:在动字相承中,前面的动字是坐动,后面承接的动字是散动。这个定义有两个特点,一是限定了动字相承或是“两三动字连书”的前提条件;二是以动字的前后次序作为判定坐动和散动的标准。
散动和坐动的判定是相对的,也就是马建忠所说的“所谓散动者,又为承读之坐动”。“承读”是指在动字相承的情况下,如果“更有起词焉以记其行之所发,则参之于坐散两动字之间而更为一读”,[2]这个读就是“承读”。马建忠认为承读中的核心动词具有两重性,对于整个句子来说是散动,而如果只在承读中审视又是一个坐动,这是其语法理论中层级性的一个体现。
《马氏文通》一书中的论述较为精炼,要想深入理解其理论内涵不应忽视马建忠所列出的大量例句以及对例句的分析。马氏通过具体分析《论语·季氏篇》和《求贤诏》两段长篇语料,进一步解释了“坐动”和“散动”的这一概念。在两篇长篇语料中,诸如“季氏将伐颛顼”这样只有一个动字的句子,马建忠将“伐”字注明是“坐动”,这说明坐动字未必要限制在“动字相承”的情况下。由此可以得知,坐动与散动是对于动词性质的一种周遍性的分类,即动字不是坐动,就是散动。这一点还体现在卷十《论句读》对于坐动和散动的再次定义中:“凡内外动字,以言起词之情者,曰坐动。(彖二·系三)”“又所谓坐动者,即句读之语词也。(彖二·系三)”“外动字或为语词,或为散动,其止词必位其后。(彖三)”分析这三处的表述,可以看出其与动字篇的定义主要有两个差别:一是坐动和散动不再限制于“两三动字连书”的情况;二是直接将坐动等同于语词,将散动看作是与语词对举的概念,而不再是从动词出现的顺序和位置这些形式的角度定义。卢烈红(1996)将其概括为“坐动是句读中的语词,散动是句读中的非语词的动字”。并认为这是“纯从语法功能来区分坐动与散动”。[3]这样一来散动的形式范围便可以扩大,不仅可以“直承动字”作为坐动的止词,还可如“散动诸式”一节中所指出的那样用如起词、表词、司词和偏次,散动字不必依附坐动而存在。我们可以认为动字篇关于坐动和散动的定义是狭义的,而卷十的定义是广义的。
1.坐动、散动与动字相承
坐动和散动是对于动词语法功能的分类,之所以放在“动字相承”这一章中讨论,是为了在明确动词性质的基础上讨论一个句子中动词之间的地位和关系。马建忠在定义坐动和散动时指出散动字要“承坐动之行”,因此“两三动字连书”并不是可以判定动字相承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马建忠在此节的最后提到了“两动字意平而不相承”的情况,如“牵牛而过堂”这类“间以‘而’字连之”的句子,可见在其体系中是应该有“动字相承”和“动字相连”两种情况的。宋绍年(2004)指出:“《文通》应该为动字相连单列一节,尽管《文通》没能这样做,但马氏已经抓住了汉语的这一特点,对动字相连和动字相承作出了明确的区分。”[1]马建忠在这里提到“不相承”的情况,正是为了更加准确地定义“动字相承”这一概念,提醒读者注意将动字相连的情况剔除。《文通》所举的“不相承”的情况相当于今天的连谓结构和谓词性联合结构,而马氏结合大量语料总结的“动字之可承以散动”的三种情况,若按现行的语法理论来看,可以进行如下重新分类:
一是述宾结构的VP+VP,这一类包含马氏分类中第一种的“动字言官司之行者”,如“耳闻”“目见”等,可概括为“感官动词+散动”,以及马氏分类第二种中的“恐”“惧”之类,即心理动词+散动。
二是递系结构,这一类对应马氏所注意到的“请”字句和“使”字句。对于“使之逐鱼盐商贾之利”这样的句子,马氏做出了这样的解释:“‘之逐鱼盐之利’,‘使’字后承读也。承读起词例用‘其’字,今以‘之’字,唯‘使’之后承读有然也。”[2]代词“之”不能够作主语,但“使”字之后的承读可以用“之”字却不用例用之“其”字,这是因为“之”字还充当了“使”的宾语,这里体现了其兼语式意识的萌芽。
三是谓词性偏正结构。谓词性偏正结构包括“凡动字记有形之动”的一整类句子,如:“景公说:大戒于国,出舍于郊。(《孟梁下》)”以及下面两个例句:
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论语·季氏篇》
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求贤诏》
2.坐动散动与句读
马建忠对于读的定义是“凡有起词、语词而辞气未全”,对于句的定义是“凡有起词、语词而辞意已全”。首先,在马建忠的理论中,可以有无起词的句读。其次,辞气全与不全可以理解为语词是否充当核心谓语。而句读与坐动散动都是一个具有层级性的问题,如果散动是“承读”的情况,那么散动在读中是坐动也是语词,所以语词和非语词、充当核心谓语的语词与不充当核心谓语的语词,这两对概念实际上是具有一致性的。
如果我们再着眼于马建忠在书中所罗列的散动的具体形式与读的具体形式,就会发现“散动”和“读”的语法功能往往是相同的。散动字可以充当止词、起词、表词、司词和偏次。而“读之用有三”,分别可以用如名字、静字和状字,可以用为起词、止词、转词和表词,虽然用为偏次没有被单独提出,但是读作偏次的情况也是不能否认的。司词和转词都可以看作是介词的宾语,而弁读连字如果可以看作介字,那么读实际上也是介词的宾语。但是有一些读的形式仍旧无法在散动的形式中找到,比如“与读相联”这类句子中的读往往位于句子的最高层次,通常充当状语:
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张中丞后序》
由此可见在简单句和舍读独立句中,读和散动实际上是对应的关系。有学者认为《马氏文通》中“读”与“散动”界限不清,这是因为马建忠常用“散动”来代指散动所在的读。不同于“读”的概念,“散动”是针对动字本身的一个概念范畴。
黎锦熙在《新著国语文法》一书中继承了马建忠“散动”的说法。他指出:“凡句子,语意只是叙述一件事的,不怕动词多,实际上只能有一个是述语(主要动词),其余的都是不作述语的动词,就叫做‘动词的散动式’,简称‘散动词’。”[4]“‘不作述语’是散动词最简单而扼要的定义。”[4]虽然对这个名字进行了继承,但黎锦熙认为他的“散动词”与马建忠是有区别的:“散动词是《马氏文通》上所定的名称,恰相当于英文中动词的‘无定法’和‘分词’。”“《文通》对于散动,又称正式的动词及助动词为‘坐动’,我们不取。”[4]黎锦熙的“散动词”基本上相当于马建忠所说的广义的散动。马建忠之后更多的学者认为“散动”只是比附西方语法的不定式,带有一定模仿痕迹,而未将“散动”的概念继承下去。王力先生在《中国语法理论》中指出“《马氏文通》把和不定式相当的动词叫做‘散动’”。[5]吕叔湘、王海棻在《马氏文通读本》中也认为“马氏用‘散动’对译西方语言的不定式。”[6]杜敏(1999)更是认为:“‘散动’的价值体现在它本身消亡中,因为这一过程是中国语法学走向独立之路的一种具体表现。”[7]
《马氏文通》对于坐动和散动的区分总体上看是符合汉语语言事实的,但这仍旧是马建忠将其普遍语法观念在汉语语法研究中所做的一次应用。他在以功能为判断依据的前提下对动词进行了这样的分类,而这个结果则揭示了汉语和西方语言动词在功能上的相同之处。正如马氏在《后序》中所说的“各国语法大皆相似,所异者音韵与形耳”。[2]《马氏文通》中有一个著名的观点——词类通假说,即某一个词一旦充当了它不经常充当的句法成分时就假借为其他词类的词了。值得注意的是,马建忠在言散动用为起词或表词时,并没有经过“用如名字”或“用如静字”这个枢纽,这是否证明马建忠认识到动词也可以作主宾语呢?散动理论又是否与《马氏文通》的词类系统相矛盾?恐怕并非如此。马建忠之所以要对动词做出“坐动”和“散动”这种之后的学者大多舍弃了的区分,正是词类与句法成分一一对应观念的体现,正是由于马建忠认为动词不能作主宾语,所以面对出现在主宾语位置的VP他才会想到与西方语言的不定式相比附。
陈庆汉(1999)认为:“《文通》就动词多功能的研究对揭示汉语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系是一对多而不是一对一的这一汉语语法的特点起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它是这一特点研究的源头。”[8]《马氏文通》的理论不是尽善尽美的,但其所揭示的现象和矛盾却是值得后人注意的。“坐动”与“散动”的理论虽然未被继承,但马建忠在这种区分中却客观上揭示了汉语动词的多功能性,这对于后世进一步研究汉语动词不同功能的不同语义、语用价值起着重要的启发作用。
[1]宋绍年.《马氏文通》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3]卢烈红.《马氏文通》“坐动”“散动”说评议[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5).
[4]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5]王力.王力文集:第1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1.
[6]吕叔湘.王海棻.马氏文通读本[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7]杜敏.散动历史流变之分析[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1).
[8]陈庆汉.《马氏文通》动词系统中的“坐动”、“散动”及其价值[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6).
Class No.:H141 Document Mark:A
(责任编辑:宋瑞斌)
“Predicative Verb” and “Non-predicative Verb” inMashiwentong
Ding Shu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China)
“Predicative verb(Zuodong)” and “non-predicative verb(Sandong)”is a theory initiated by Majianzhong ,a Chinese scholar . Drawing on the western grammar study, he set up his own grammar theory system. The connotation of this theory can be explored upon analyzing the related texts. The paper discussed the influence on the succeeding study of Chinese grammar.
predicative verb; non-predicative verb;Mashiwentong
丁姝,博士,北京大学。
1672-6758(2017)03-0145-3
H141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