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曾名
(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辽宁抚顺 113122)
探究组培技术在园艺植物中的应用进展
韩曾名
(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辽宁抚顺 113122)
植物组培技术的完善以及它在园艺植物中的应用,可以让园艺植物的培育取得良好的效果,形成一定的规模。而为进一步完善技术,优化技术的应用,笔者会根据组培技术的发展,分析其应用研究的进展,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深化其应用的相关对策。
组培技术;园艺植物;快速繁殖;基因工程
组培技术是生物技术中主推的技术之一,它的应用可以实现园艺植物的规模化生产,而近几年,离体快繁、植物脱毒等技术也已经在可无性繁殖的园艺植物中使用,比如兰花、月季等,由此可以得出,组培技术的完善对园艺植物的培育有重要影响。
组培技术应用时,可以采集植株的组织,以及它的细胞与各个器官,完成初代培育,用某个单株培养出多个植株,实现了植株的快速繁殖,而其繁殖的过程中也会保持母好的性状。所以,它是园艺植物经常使用的技术之一,其多用于名贵花卉,以及优良树种的繁殖。比如以兰花为例,兰花有很高的观赏性,同时又具备商业价值,但它对生长环境有较高的要求,在自然环境中很难自我繁殖,故该技术多用于兰花等园艺植株的繁殖,即复茎性兰花,它快速繁育的方式是,选择茎尖处的细胞,用该细胞快速繁殖,而火焰兰的繁殖方式是,从根基处培育,让其发出嫩芽,以此作为再生的植株使用,蝴蝶兰是选择花梗的位置,用技术培育,其经过数代的培育后,可以得到无菌的芽苗。而除兰花以外,藤蔓类植物与月季等,也可以用这项技术快速繁殖[1]。
另随着技术的发展,其也可以在灌木、乔木类的植株中使用。国内很多专家纷纷基于此展开了研究,其中,黄玲的研究是把黑金刚嫩梢作为培育的材料,经过多次尝试后,建立了它的快繁体系。
脱毒处理是用相应的技术消除植株周围细胞的毒性,并培育出无毒的植株,且植株生长中也受到毒性细胞的影响,感染病毒。即以大丽花的茎尖为例,研究人员会用这一位置的分生组织培育没有感染病毒的新茎,并已经取得成功,但新茎培育后无法独立生长,故研究人员会把它与健康的砧木嫁接,让新茎生长,得到没有病毒的植株。而脱毒处理可能遇到的情况是,一旦植株感染某个病毒后,这个病毒会降低脱毒的效率,影响脱毒的进行,对于这一情况,研究人员会使用热处理的方式,并同时完成茎尖的培育工作,以此保证培育出无病毒的母木。
脱毒处理的效果是,以大丽花为例,大丽花感染病毒后,花朵表面的颜色变得暗淡,整体变小,减少了花朵开花的数量,但无毒处理后,其表面的颜色变得鲜艳,花朵变大,增加了产量,让其更具观赏性和商品性。
该技术的操作是根据某个花卉的性状,进行适当的修饰,让它变成一个新的花卉品种,实现了现有物种的创新。同时基因工程也实现了物种杂交的限制,为新品种的研发提出了明确的方向,是一个先进的处理技术。当下,抗性育种是现代研究人员培育的目标,借助不同基因的导入,可以得到性能优良的品种,比如香石竹,研究人员会把黄斑病病毒细胞的蛋白质导到植株中,经过培育后,可以得到有效抵抗黄斑病的植株。
基于上述三种技术的应用,可以让花卉或其他类型的植株实现规模化的生产,形成大的生产规模,实现植株的商品化。但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后,总结了当下组培技术的发展与国内产业化的不足。
国内组培技术的发展:当下,组培技术已经研发了很多新技术,包括光自养组织的培育技术、开放组织的培育技术与非试管苗快繁的培育技术,这几种技术的应用,可以为植株的培育提供新的养料,让植株的叶片独立完成光合作用,而非试管苗快繁的培育技术是由计算机控制,实现了快速成苗。而随着技术的改进,其培育的条件也有了明显的改善[2]。
国内产业化的不足:①组培技术需进一步完善,产出较少。国内用组培技术培育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关键问题,而这些问题是现有技术并未解决的,由此,可能会导致某些珍贵物种无法实现规模化生产;研究成果没有及时转化,当下很多研究人员的重点是理论,而非具体的实践,得到研究结果后,无法在第一时间投入到产业化的生产中。由此,国内培育苗产业化的建设必须转变理念,明确定位,依照产业的实际情况,解决各突出的问题,同时,也要实现技术的转化,在科研单位与产业单位之间建立沟通,根据实际需求,为研究工作的进行提出新的方向,以帮助产业实现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动力;②我们也要优化人才的配备,培养大量的人才,为产业化的培养打好人才基础,促进技术推广。
组培技术已经在园艺植物的培养中大量使用,并已经初步实现了产业化,但其产业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所有培育技术中,快速繁殖和脱毒是较为常见的两种方式,基因工程等应用还需进一步优化,故我们需加大研究力度,加快技术的推广与产业化的建设,实现珍贵物种的规模化生产,促进产业发展。
[1]闵 丽.园艺植物的组织培养繁育技术[J].现代园艺,2013(18):67.
[2]黄丽娜,陈清西.园艺植物组培育苗技术研究进展[J].北方园艺,2012(22):184~188.
S603
A
1005-7897(2017)22-0112-01
20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