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煦丁莉陈辰
石家庄市健全农业执法体系搞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何煦1丁莉2陈辰3
近年来,石家庄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从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入手,普治结合,依法办案,有效的震慑了农资违法行为,保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到目前为止,全市各县区均均组建了合法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并且有13个县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农业部列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全市选送的行政处罚案卷多次被评为农业部优秀案卷。
一是积极争创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县。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每年至少有一个县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农业部列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以农业部开展的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为龙头,全力构建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这些示范单位通过加强完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新机制和硬件建设,基本达到了建设目标要求,带动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培育扶持市级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在市级主管部门的积极争取下,市财政每年预算列支农业法制体系建设专项资金80万元,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用于市级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每年筛选2至3个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重视、队伍健全、工作积极性高的县为市级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县,分别给每个县划拨5万元用于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在技术指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也作为部省示范单位的后备县,择优推荐。
三是健全农业执法队伍配足执法人员。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执法队伍,并经过严格的执法培训。截至目前全市经过培训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到150名,为开展执法和普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是创新普法模式。坚持执法、普法、服务相结合,始终把服务“三农”摆在首要位置。为提高消费者对优质农资产品的鉴别能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创建和谐消费环境,全市每年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通过石家庄农业法制网、新农村大喇叭平台以及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谨慎购买农资,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损失。同时积极开展主题日活动,每年3月15日和12月4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法制宣传日专题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专家服务区、展牌展示、不合格种子和农药展示台等,循环播放市政府关于禁止制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发放农业转基因产品知识,种子、农药和肥料等技术书籍和明白纸,现场为消费者讲解购买种子、农药和肥料等农资和农产品常识以及如何鉴别假劣农资的相关知识。
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各县区每年都与辖区监管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签订“守法生产经营责任状”,并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法制培训和诚信教育,强化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同时按照市级部门制定的《种子诚信企业评选办法》,对辖区内种子企业进行评选、推荐,自2010开始,两年一次,截止到2016年全市共评选诚信企业29家,为全市农资市场良好秩序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保持严打态势。为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每年常态化集中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春雷”“绿剑”两个百日护农行动,加大对种子、农药和肥料等农资整治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仅2016年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2760人次,执法车辆701余辆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8300余份,举办培训班12次。检查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310个次,发现问题176起,其中责令改正95起,立案64起。
一是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了以县区为单位的“两图一卡”农业执法监管制度。“两图”,即监管对象分布图和执法人员责任分解图,“一卡”即执法监管记录卡,使每个执法人员都明确自己的监管对象和监管区域,并规范记录每次监管情况,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促进了农业执法量化管理和全覆盖。市农业局与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全部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资监管责任状,各县区与辖区监管企业签订“守法生产经营责任状”,与辖区监管经营门店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对全市农资经营门店及农资企业全部建立了“两图一卡”农业执法监管制度。
二是规范调解农资纠纷。制定了农作物种子调解流程图等,细化纠纷调解程序,妥善处理农业事故纠纷,2016年共调解农业事故纠纷80起,进一步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减少了农民损失,避免了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事件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农业局种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石家庄市农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石家庄市农业局蔬菜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10个专项工作应急预案,集印成册,并下发相关单位,提高了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能力,为降低风险打下了基础。
(作者单位:1、石家庄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2、石家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石家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