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期教育供应中的问题及对策

2017-02-23 09:23王燕邓明
文教资料 2016年30期
关键词:早教婴幼儿供应

王燕+邓明

摘    要: 近年来,早期教育备受关注,各种公立或私立的早教服务机构应运而生。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不仅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行为,更是一种市场行为,需要经受教育市场激烈竞争的考验。本文从分析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供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以政府为主体的一主多元的办学力量、多样化的供应方式、多部门统筹合作的供应体系、多渠道完善师资培训等措施来整合早期教育资源与相关影响因素,使早期教育发展低成本、更有效。

关键词: 0-3岁婴幼儿    早期教育供应    问题    应对

一、问题的提出

早期教育,顾名思义,就是在儿童生长发育早期进行有计划的培养。目前,比较广泛的认识是0-3岁婴幼儿属于早教范畴[1]。在我国,0-3岁婴幼儿的教育主要是在家庭中进行,家庭是婴幼儿学习的第一环境,也是影响其一生成长与发展的重要场所。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部分家长的教育观念落后、教育策略缺乏,出现教育问题不善咨询等,还有部分家长因为工作原因将孩子委托给爷爷奶奶或是社会上的早期教育机构代管。在此背景下,连锁早期教育机构、0-3岁亲子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一线城市各种早教机构众多、鱼龙混杂,二、三线城市较少,农村几乎空白。这些早教机构多以营利性为主,存在很多问题,如教师队伍资格不齐,收费昂贵,教育不能系统化、科学化等。再加上我国特有的独生子女政策,使得对婴幼儿教育的关注度更高,年轻而无育儿经验的父母们开始购买各种育儿书或是网上查询教育方法,面对教育中的问题和疑惑,父母们希望得到更专业、更权威、更系统的指导。对于我国0-3岁儿童早期教育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仍面臨很多新问题: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对象是谁?政府应承担什么样的职责?应该由谁来承办?社会私立或集体的亲子园、早教中心等该何去何从?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不仅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行为,更是一种市场行为,需要经受教育市场激烈竞争的考验。如何整合早期教育资源与相关影响因素,使早期教育发展低成本、更有效,这就类似于企业发展中的运营与管理。因此,可引入企业管理中的供应理论,它强调供应中各节点企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产品生产供需之间系统关系的形象表达,具有快速反应市场需求、高柔性、低风险等优势,随着供应链研究的深入,其应用领域开始由营利性组织向公共卫生、社区服务、教育、公益事业等非营利性的实践领域延伸[2]。对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来说,要充分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和教育因素才能使早教事业发展更优化。因此,借鉴企业管理中的供应理论,或许可以为解决早期教育中的问题提供新思路与新方法。笔者认为,早期教育供应,就是把供应源、培养源和需求源等主体联系起来,使0-3岁婴幼儿及家长通过早期教育促进幼儿发展并提高家长指导能力,满足儿童、家长、社会的需求,推进托幼一体化。只有解决了这些0-3岁儿童早期教育供应中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发展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本文旨在探索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供应中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为进一步深化0-3岁婴幼儿教育完善与发展加砖添瓦。

二、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供应中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职责方面。

随着全世界掀起的早期教育热,如:美国的“整体教育计划”、英国的“早期开端计划”、以色列的“0-3岁教养计划”、新西兰的“普鲁凯特计划”等,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与指导服务计划已经全面展开。当前,我国对0-3岁婴幼儿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家长需求也不断增加,亲子园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0-3岁婴幼儿及其教养人的专业早教机构在全国纷纷出现。研究表明,高收入群体的学历较高、早教意识强、教育投资能力强,其子女进入亲子园的机会远远大于中低收入群体。随着家长早教意识的逐步提升,早期教育很快会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有待政府解决[3]。

2010年7月29日党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2013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的通知,决定在上海市、北京市海淀区等14个地区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并对试点任务、内容和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多地都开展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探索与研究,并已形成了初步的本土情况下的早期教育模式。虽然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投入与引导,但目前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政策与指导方针、体制、模式、对象、指导内容与实施等都还不够成熟,需要不断地完善。在大多数地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还是摸索过程或是空白,这就需要政府、教育部门的推动与引导,并强有力地落实。

(二)早期教育中的教育主体的确定。

我国目前私立性质的早期教育机构多以家长参与促进婴幼儿身心发展的活动为主,可是对于0-3岁婴幼儿来说,他们不能有意识地对自我进行教育,这是早期教育与其他阶段教育最大的不同点,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简单照搬3-6岁幼儿教育模式,一个月几次的早期教育活动不能解决0-3岁婴幼儿发展的根本问题。发展较早的公立的早期教育机构大多经历了从以婴幼儿发展为目标转向以家长指导为主要目标,削弱了很多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对不同年龄阶段早期教育的针对性。所以,对早期教育不能片面理解为家长教育指导,因为这种指导方式与其他家长指导是有区别的。这种指导是融入婴幼儿的活动当中,对于年龄越大的幼儿和家长来说,对婴幼儿发展的活动需要也会增加,所以早期教育中的教育主体不仅仅是0-3岁婴幼儿发展,也不仅仅是家长指导,它具有双重性,即早期教育中的教育主体是0-3岁婴幼儿和家长,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婴幼儿活动的需要越来越大。

我们常规的早期教育中的家长一般指父母。的确,在0-3岁婴幼儿的成长中,父母的影响非常大。但现在年轻的母亲需要工作,很大部分的婴幼儿都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教养,“隔代亲”与“教育观念的矛盾”是困扰早期家庭教育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家长指导工作中的家长不仅包括父母,还应包括所有家庭教育中的主要成员,使家庭教育观念一致、科学、合理,从而更有利于婴幼儿成长。

(三)早期教育师资的缺乏

在普及和推广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时,早期教育师资专业水平作为实施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应受到关注和重视。在我国,师范院校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专业几乎处于空白,且相应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材建设和实践环节等都非常薄弱,严重影响了早期教育的质量。目前在早期教育中,育婴师资格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比较能反映老师的职业资质。因此,为迎合市场需要,一些幼儿师范类院校开始鼓励学生参加育婴师资格证考试,而早期教育机构也鼓励在职的教师参加育婴师的资格考试。刘金华认为,作为早期教育工作起步较早、发展也较成熟的上海市,早期教育机构的教师状况较起步时师资力量薄弱、学历低下、缺乏职业资质等情况相比,得到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男女老师比例失调,没有专业的早教人员,教师流动性较大,育婴师资格证持有率偏低等问题[4]。对早期教育发展较早的江苏省,张建波、王曼雅也同样认为,0-3岁婴幼儿早教师资的问题主要有:总体数量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具有早期教育专业学科背景的仅占9.6%,师资队伍不稳定等[5]。

三、进一步优化我国0-3岁儿童早期教育供应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实现“一主多元”的投资办学体系。

首先,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与管理,使政府成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供应的主体,包括对早期教育的计划、制定高质量早期教育机构评价标准、制定适宜的早期教育内容纲要等,特别是确立政府财政性教育投入的主体地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主体,对私营、集体的早期教育机构给予必要的监督、指导与管理。政府主体的确立,将促进早期教育供應向公益性和普及性方向发展,并通过立法,保证早期教育的经费投入。其次,各省市自治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不均衡,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供应体系在各个省市的模式也不相同,所以不能采用传统的高度集中办学管理模式。政府在思想政治、教学质量、管理规范、投资融资等方面给予方向性指导时,应适当放权,促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供应,以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和社会的教育需求。同时对于低学历、低收入家庭,需要提供免费的早教指导,即实现教育普及性的政府应承担的早期教育目标。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8000万0-3岁婴幼儿,家长对早期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大[6]。因此,在确立政府为主体的前提下,可适当吸纳和利用社会力量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如政府可对社会上优质的私立早教机构进行扶持并规范管理,鼓励大的企业和公司进行资助及家长缴费等,形成多元化的办学主体。

在以政府为主体,各类社会力量多元化投资兴办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中,政府应解决全民性的早期教育,体现教育公平的原则,提高全民素质的问题;而各类社会力量应解决的是家长个性化需求的问题。

(二)形成多样化早期教育供应方式。

在为0-3岁婴幼儿及家长提供早期教育服务时,早期教育中心应提供多样化供应方式,让家长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选修与必修相结合,熟悉、了解普及性的早期教育内容,精力旺盛的家长及婴幼儿可以为其准备不同形式的早期教育内容供其选择。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供应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免费的、普及性的早期教育定期指导。

教育不仅是家庭的责任,更是政府和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中,政府应普及早期教育的目标。大多数0-3岁婴幼儿都散居在家庭,这就决定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必须以社区为依托,以早期教育中心为专业发展指导,结合志愿者服务、专家讲座、网络宣传与指导、电话咨询等方式,对社区内每一个0-3岁婴幼儿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并开展社区亲子活动、婴幼儿发展活动。但目前我国早期教育的普及性不够,志愿者团队不够专业和稳定,很多活动侧重于形式。我们应该立足于社区和本地区专家与学生,由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专家、教师、家长和学生等组成一个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服务机构“0-3岁早期教育志愿者指导中心”,可开展长期的电话咨询、入户指导、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亲子沙龙等活动,有效传递社会力量,使早期教育供应方式和时间更加灵活、多样化,同时储备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后继力量,为志愿者,特别是专业学生在服务的同时积累自身经验,提高自身的早期教育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2.收费的早期教育指导。

在政府提供的免费的、普及性的早期教育定期指导的基础上,对家长的更多需求,如托管的早期教育、更多的亲子活动、希望学习更深的家庭教育知识等,早期教育中心在满足普及早教的基础上,可以开设不同的服务项目,进行有偿提供。因教育经费问题,国家不可能建立大批的适应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机构,因此可以利用社会力量满足家长的需要。如:利用社会上成熟的私立早期教育中心,政府、教育部门和早教中心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监督。由于教育理念的更新、社会的进步、国家政策的导向,及民办幼儿教育本身的特点和功能,今后应从加强政策和立法保障、完善教育服务及做好师资优选和培训等方面促进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机构搞好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7]。所以,民办幼儿园可成为早期教育的补充力量。

总之,运用免费的、普及性的早期教育定期指导、家长需求的服务项目、志愿者宣传、网络宣传与指导、电话咨询等方式,将服务家长、社会,提高教育素质与0-3岁婴幼儿的身心发展整合为一个整体,使其效应最优化。

(三)部门统筹合作,共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供应体系。

0-3岁婴幼儿有着非常特殊的年龄特征,早期教育不只涉及教育一个方面,而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公共服务,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的特点,具有教育性、公益性、福利性和创新性的作用。早期教育仅靠教育部门不可能取得最好的教育效果,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配合下,逐步建立起包括教育、卫生、计生、妇联等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才能发挥最大效应。

早期教育供应的主要承担者是家庭、社区、幼儿园、早期教育指导中心。但目前我国早期教育供应体系的构建还不够完善,如:上海等经济、教育较发达地区,相对配合较成熟,但对于大多数地区,社区教育只是一种形式,利用社区进行早期教育活动则更少。付红珍对广西南宁市0-3岁婴幼儿社区教育现状的调查显示,社区教育几乎是一片空白,但家长对于社区开展的早期教育服务很期待[8],但各部门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缺乏有效统筹,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效果不明显,很难达到最优化。

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应该是政府与教育部门的组织机构,应成为核心的专业指导机构,合理统筹幼儿园、社区和家庭的活动方式和组织方式,它与家庭教育的契合点是家庭指导工作,指导形式应该多样,指导内容应该全面,对家长具有针对性;与社区的契合点是利用社区资源,低投入地宣传与普及性活动的开展,包括社区内0-3岁婴幼儿信息、社区的宣传橱窗、场地等;与幼儿园的契合点是利用幼儿园的资源,做好2岁以上幼儿活动及入园前的适应与准备。此外,现有私立的亲子园、早教中心和幼儿园等,也是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供应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可以为公立园不能满足的家长需要提供补充。

形成“幼儿园、社区、家庭和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四位一体为主要依托,以所有部门的统筹合作为主要途径,将每一个0-3岁婴幼儿作为一个个体,协同分工,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将社会的力量整合于早期教育资源中,充分发挥各主体的资源优势和社会责任,创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共同促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发展,促进婴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四)完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专业师资培养途径。

婴幼儿早期教育师资是儿童早期教育的启蒙者,也是推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建立一支数量充足,质量高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者队伍,有利于提高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质量,促进婴幼儿身心发展,提高0-3岁婴幼儿家长的教育指导能力,同时为基础教育奠定良好基础。有人认为,0-3岁婴幼儿不存在教育问题,主要是家庭的教养,所以早教教师只要有保姆的育儿经验就可以,不需要太多高深的理论知识,也不需要专业的训练。但我们知道,0-3岁是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发展、性格形成等最关键的萌芽时期,年轻的父母基本没有育儿经验和咨询途径,所以早期教育专业教师不仅肩负着开发、组织活动促进婴幼儿发展的责任,还担负着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的教育科学化的任务。

因此,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完善的早期教育专业培训系统。

1.幼儿师范类院校开设早期教育专业,培养早教专业师资。

为满足早期教育的需要,政府应及早批准幼儿师范类院校开设早期教育专业,组织高校专业及一线早期教育工作者编写相关教材,加强早教专业学生对0-3岁婴幼儿心理学、卫生学、营养学、护理基本常识等专业能力的掌握,提高对0-3岁婴幼儿早教课程的开发和实施的能力。

2.增加早期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认证渠道。

对现在在读的幼儿专业学生,如取得育婴师资格证书及通过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专业能力考试,可以参加早期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认证,通过考查即可获得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

3.通过多样化培训提升在职早教教师的素质。

对目前在职的非早期教育专业的人员,不能一概否定,他们有一定的一线工作经验,可以给予定期的灵活多样的专业培训,有效提升他们的教育理念、专业技能技巧。

同时,政府要提高早期教育教师待遇,使早期教育教师产生职业认同感,增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确保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持续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何菲.浅谈早期教育中早教机构和家庭教育的结合[J].现代企业教育,2012(1).

[2]翟丽丽,郭豫英,杨彩霞.高等教育供应链的构建与管理[J].教育与现代化,2010(3).

[3]杨佳,苏玲.福建省0-3岁早期家庭育儿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J].教育探究,2012(7).

[4]刘金华.上海市早期教养机构师资现状的调查与分析[J].时代教育,2011(2).

[5]张建波,王曼雅.C市0-3岁婴幼儿早教师资队伍现状的调查与分析[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3(23).

[6]刘占兰.早期教育明确公益性發展方向[J].辽宁教育,2012(11).

[7]王晓曼.向0-3岁早期教育延伸——我国民办幼儿教育前景探析[J].科教文汇,2013(6).

[8]付红珍.欠发达地区0-3岁婴儿社区教育现状调查与分析——以广西南宁市为例[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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