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煤炭税,只在北京和大同征收。也是自元代开始,北京采煤几乎都集中在西山门头沟一带,当时曾出现过封建官府征工开采的煤窑,也有寺院经营的煤窑。至明代,门头沟的煤炭专供朝廷,并将宛平县丞移至门头沟,管理煤炭事宜。由于煤炭利润颇高,牵连过诸多朝廷官员,“赵高指鹿为马,忠贤以煤为矿”,这也成为魏忠贤的死罪之一。
在北京的煤炭产地中,明清的三大煤产地,门头沟煤炭称为红煤,房山沱称为黑煤,周口店称为南山煤。到了明代中期以后,门头沟一带开始出现民间采煤业,而且为数众多的民窑,大大超过了当时的官窑。从那时开始,门头沟所产的煤,也就成了供应北京地区民间用煤的主要来源地之一。根据朱彝尊的《日下旧闻》记载,门头沟附近村民“皆市石炭为生”,可见当时的民间采煤业已相当发达。
明清两代的封建官府设有专管西山煤矿的太监,他们主要是管为数不多的官窑,对于民窑,他们除趁机大肆勒索诈取煤税之外,至于如何开采,则不闻不问。在明万历年间,曾因民窑业主拖欠税款,明朝官府派京营军队以武裝催索矿款,激怒了民窑业主,联合了采煤工人、运煤脚夫等劳动者,进京向明朝官府请愿示威。《神宗实录》曾有一段记载,是日“激变窑民,填街塞路,持揭呼冤”。事件发生以后,迫使明朝政府不得不撤换了那个原来的主管太监。清乾隆年间,和家奴因为开采煤矿,影响京西寺庙水源,竟被乾隆下令诛杀。
清光绪年间为了煤炭运输,专门拟建从卢沟桥至门头沟的京西铁路。在铁路修成前,老北京运煤主要靠动物驮拉。其中骆驼性情温顺,步履迟缓行走如牛,但其负重力强,每天能载三四百公斤的货物,又耐饥渴,日行四五十公里不用饮水喂料,是运输煤炭、石灰、山货等的主要运输工具。
旧时,门头沟有很多小煤窑,当时没有大路,煤无法直接运出,于是骆驼就成了这一地区特有的运输工具。当时饲养骆驼的“驼户”多数集中在京西三家店、军庄、大峪、龙泉雾等村。骆驼从13世纪建成元大都城起,同北京人共生活了八百多年,到解放初期才逐渐走进了动物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