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完善科研人员股权激励税惠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完善科研机构、高校财政拨款支出、科研项目收入与支出、科研成果转化及收入情况等内部公开公示制度,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以及科技成果投资入股等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财政部发布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财政部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
财政部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仍使用現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但同时要按照“试行方案”进行试编和试运行。由财政部对“试行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财政部就《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
财政部对《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修订了规范评估对象与主体,界定资产评估准则体系,配合监管,增加执业责任的规范,整合职业道德的要求,增加评估方法选择的灵活性,细化评估资料核查和验证要求,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的出具要求,引导评估报告的正确使用等内容。
财政部发布
煤炭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财政部发布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明确煤炭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等问题。
财政部发布
中央高校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明确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每三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可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开展。
中注协印发
《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建设指南》
中注协发布《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建设指南》,旨在对事务所品牌建设全过程给予指导。《指南》共5章30条,包括总则,事务所品牌愿景和战略,事务所品牌定位、设计和传播,事务所品牌维护和危机管理,事务所品牌监控和评价等内容。
深交所规范上市公司更名行为
深交所制定发布了《变更公司名称备忘录》,对上市公司根据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自主变更公司全称或证券简称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备忘录》秉承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主要从变更公司名称的总体原则、信息披露具体要求、实施程序等三个方面对上市公司变更名称行为予以规范,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