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与张居正:变法者的命运殊途

2017-02-18 15:55江寒秋
齐鲁周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神宗张居正变法

江寒秋

近代著名史学家梁启超先生曾在其书中定出了中国六大政治家,分别是:管仲 、商鞅 、诸葛亮 、李德裕 、王安石 、张居正。

对于这个说法,另一位史学家章太炎十分反对,因为他认为这六位政治家基本上都属于法家人物,并不能代表中国古代儒家政治的本质,对于诸葛亮更是主张此人无治国之才。

就这些政治家而言,锐意改革者不在少数,而其中有两个人的改革却颇有意思,那就是王安石与张居正。

拗相公与活太师

北宋和明朝进入中叶后,都面临着“积贫积弱”的局面。王安石和张居正就是在这种相近的背景下各自进行了变法与改革。但是,将王安石的变法与张居正的改革进行比较,则王安石变法的成就不能与张居正的改革相提并论。

王安石变法之时就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反对,以失败而告终。后世学者对王安石变法也褒贬不一,可作为王氏变法不如人意的佐证。

与王安石变法不同,张居正任相之时改革却得以全面推行。虽然张居正身亡之后,其改革措施(除“一条鞭法”外)被明神宗废而不用,他本人也遭诬劾而被削官夺爵;但到万历末年,人们认识到改革的益处。到崇祯朝,尚书李日宣等更称:“故辅居正……肩劳任怨,举废饬驰,弼成万历初年之治。其时中外义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论定,人益追思。”可见张居正以他的改革精神赢得后世对他的追思与怀念。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后所没有的。

为什么会这样?

王安石为人过分张扬,早在英宗年间,丞相韩琦就对他的评论是: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著名的参知政事唐介也评价道:安石好学而泥古,故论议迂阔,若使为政,必多所变更。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扰。正因为其过分执拗,所以有了一个拗相公的名声,对于王安石来说,他个人的思维注定了他变法之路走不长。

张居正同样张扬,历史学家黄仁宇考证此人出入极其讲究排场,甚至僭越礼制,配备火铳队为私人护卫部队,且有贪污腐化之行,万历皇帝对其也十分畏惧,但是张居正聪慧就在于他在朝堂之上可以团结反对者,改变反对的声音,从而使得自己的改革变得顺利,并且在后宫中得到李太后和司礼监的支持。

和王安石变法相比,张居正改革阻力较小在于他具有较高的策略水平,这主要表现在改革所奉行的宗旨方面。

王安石早在宋仁宗嘉佑5年上《万言书》时,就提出要改变现有法度,使之合乎“先王之政”。但是,他任相之后,却亮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观点,表明要更改太祖、太宗以来的法令制度。安石此举虽然给希望变法的士人注入了一副兴奋剂,但在思想还很保守的宋代,改变“祖宗之法”无疑会招来守旧派的激烈反对。如范纯仁向神宗上疏说:“王安石变祖宗法度,掊克财利,民心不宁”;在向神宗上《尚书解》时又说:“其言皆尧、舜、禹、汤、文、武之事也,治天下无以易此。愿深究而力行之!”实际上就是要神宗不事更张,奉行“祖宗法度”,这种思想在当时的士大夫中是很普遍的。因此,王安石亮出的变法旗帜使他在变法之初就遇到了强大阻力。

张居正的做法与王安石则不同,隆庆5年(1571年),他擔任会试主考时撰写了《辛未会试程策》,其中第二部分“法先王与法后王”的策题答案体现了他的变法思想,他认为“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说明他主张变法应以顺应民心为要,即应“法后王”。但他又说,“法后王”并不是更改明太祖所制定的各种制度,相反,对于唐宋以前的君主而言,明太祖是“后王”,因此“法后王”就是恢复太祖之制中本来面貌,革除正德以来的弊政。而对于明中叶诸帝来说,太祖怎样法度?完全可以自由发挥。这样,改革并没有违背先贤所主张的“法先王”之旨。张居正任首辅后,在明神宗召见时表示:“方今国家要务,惟在遵守祖宗旧制,不必纷纷更改”;然后又在谢恩疏中说:自己要“为祖宗谨守成宪,不敢以臆见纷更”。这样,张居正在改革中始终打着“恪守祖制”的旗帜,从而抑制了守旧派之口,减少了改革的阻力。

改革的主次

宋、明两朝发展到中叶时,都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因此,王安石和张居正上台时,接手的都是家底很薄的摊子,扭转财政危机是他们的共同任务。然而,在制定改革方针,应该孰先孰后时,王安石和张居正采取了不同的步骤,体现了他们在谋略上的差异。

王安石变法,一开始就着手整顿财政,而忽略了吏治改革。“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役、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颁行天下”。这表明王安石为改革“积贫积弱”局面,一开始就把改革重点放在整顿财政上,以俭财为先。由于新法在推行过程中用人不当,一些地方官使新法成为扰民、困民之举,遭到百姓反对,且变法对官僚地主及大商人的利益触犯颇多,故又遭到这部分势力的反对。可见,在吏治没有澄清、官僚地主的阻力没有打破之前,改革是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的。

和王安石相比,张居正显然要老练许多。在他看来,“治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否则,吏风不正,一切政令都会流于形式。“上泽虽布而不得下疏,下情虽苦而不得上达”,即是当时官僚作风的写照。正德、嘉靖年间的改革之所以不了了之,正是吏治腐败所致,张居正对此深有体会。因此,虽然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他却没有一上来就贸然整顿财政,而是先行改革吏治。

万历元年(1573年)张居正提出“考成法”。考成法的施行,大大提高了官僚机构的行政效率,史称“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由此,张居正是在获得了一个得心应手的政治工具后,然后再运用这个经过改造的工具去推行经济、军事诸方面的改革,使新法一以贯之地推行了十年之久,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总体来说改革应该以官僚体系为第一改革,而经济属于复苏改革,而王安石舍本逐末铺得太大招致了反对的结果。从王安石开始变法的1069年,到蔡京被罢官的1126年(靖康元年),极端的国有专营制度的实施前后长达57年,而这又正是北宋帝国由半衰走向灭亡的57年。1127年,北方的金军攻破汴梁,掳走宋徽宗、宋钦宗,北宋就这样亡了。

而且,某种程度上说,王安石创造了一个贪婪的集权制度,他的继任者蔡京是国史上出了名的贪官和奸臣,他把王安石的国家主义推到了极致,并毫无悬念地转型为权贵经济。在这个世界上,人性的贪婪都是需要制度基础的,好的制度会遏制人的恶,反之则会催化和放大之。在这个意义上,比人的贪婪更可怕的是制度的贪婪。

一个更为严重的后果是,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给后来的治国者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一位如此才华卓著的财经大师,在工商经济如此发达的宏观环境中,进行一场如此全方位的配套改革,却造成如此惨烈的失败结局,这令所有的后来者对激进式变革望而却步。

凯恩斯主义与芝加哥学派?

王安石的改革策略用今天的思维来看,类似于凯恩斯主义或者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国家公有制主义,本身目的是为了避免豪强哄抬物价,与马克思主义避免垄断资本的目的是一样的,尽管王安石的设想十分美好,可是现实却远比他想的困难,原因在于王安石触及了不与民争利的底线,王安石的行为无外乎公有制与国有化,有政府操盘的思维,这样而言反而与北宋一直坚持的社会市场自由主义形成了对立,王安石与宋神宗都抱有很不好的目的性,历史学家蔡东藩对他抨击为:上有急功近名之主,斯下有矫情立异之臣。如神宗之于王安石是已。神宗欲为唐太宗,而安石进之以尧、舜,神宗目安石为诸葛、魏徵,而安石竟以皋、夔、稷、契自况。试思急功近名之主,其有不为所惑乎?当时除吴奎、张方平、苏洵外,如李师中者,尝谓其必乱天下。王安石这么做在于用兵边塞恢复汉唐旧疆界,牺牲百姓利益满足历史国家至上的原则,而宋神宗目的无外乎于借機加强皇权,北宋自仁宗朝开始即走向中书-鸾台—君主,三权制衡的治理的较为民主的政治体制,神宗加强君权的行为也加剧了大臣的不满,王安石用之非人,也颇为遭受诟病。

张居正的改革却完全相反,张居正的改革类似于现当代的芝加哥学派的自由经济主义,依靠经济流通来衡动物价与流通。在张居正改革前,由南赣都御史陶谐在江西实行,取得了成绩。当时御史姚仁中曾上疏说:“顷行一条鞭法。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则徭役公平,而无不均之叹矣。”此后姚宗沐在江西,潘季驯在广东,庞尚鹏在浙江,海瑞在应天,王圻在山东曹县也都实行过一条鞭法。海瑞在应天府的江宁、上元两县“行一条鞭法,从此役无偏累,人始知有种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买田,乡间贫民始不肯轻弃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可以说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在改革前就有实践基础,这是王安石没有的。张居正在位期间也有效制约了明神宗专权。

但是从结果来看,殊途同归,两次改革都起到了很大的反作用,王安石的变法引发了严重的党争,此后北宋朝堂之上变法派与守旧派之间相互碾压不绝,党争招致了最终靖康之耻的结果。

张居正的变法效果也不好,万历受够了张居正的强势,张居正死后尽数废掉了他的改革法案,更重要的是,万历此后不肯再用强势的臣子而用了较为喜欢和稀泥的申时行,申时行软弱无能,万历逐步懈怠于政,也为此后的明朝党争逐渐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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