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志通
实现精准普法推动工会法治化建设
■ 司志通
职工普法工作是国家七五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关键内容。工会具有独特的普法资源优势,但既然是资源就总有稀缺性,因此,要防止大水漫灌,代之以精准普法,从而实现资源效能最大化,加快工会工作法治化步伐,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要对六五普法开展回头看,重点查找突出问题。六五普法,各级工会组织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面不宽。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普法活动,但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还没有被覆盖,存在死角和盲区。二是普法形式刻板。尽管企情、工情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有的单位普法还停留在采取街头宣传、培训师授课、法律知识竞赛等传统手段上,缺乏思路创新和手段创新。三是普法的实效性还不强。有的单位尽管搞了普法,但雨过地皮湿,不深入、不解渴、缺乏较强的针对性,还没有让职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局部看,存在着工会这头热、职工那头凉的“被普法”情况。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重要一条原因是,有的工会组织对职工普法缺乏精准化。
围绕“三个精准”,使职工普法落地生根。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职工普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当着力抓好“三个精准”。一是主体精准。就是工会组织要对全体职工这个整体进行差异化区分,从而“对症下药、因材施教”。例如,在职工队伍中,农民工是一个重要群体,要根据农民工特殊的文化背景、法治认知水平、流动性强等特点,开展为农民工所能接受、乐于接受的普法活动。再如,去产能企业的职工有焦虑感,工会对其普法,就要充分考虑他们的所思所忧,开展立足排忧解难宗旨的普法活动。二是内容精准。所谓内容精准,就是工会组织要对普法内容进行加工,而不是当简单的“传声筒”。涉及职工的法律很多、涉及职工的法条更是成千上万,把这些一股脑地全都灌输给职工,没有必要也做不到。这就需要各级工会做好筛选、精选、对法言法语进行通俗性转化等艰苦细致的工作。例如,从海量的法条中精选使用频率最高、最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法条讲给职工听,效果会更好。正所谓,“兵不在多而在精。”承德市总编写了34条职工必看的法条发放给职工,很受欢迎,证明了内容精准的必要性。三是形式精准。所谓形式精准,就是工会组织要创新职工普法形式,让职工喜闻乐见、真信真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容决定形式,但形式反作用于内容。面对百舸争流的改革新形势和劳动关系复杂多元多变的新情况,职工普法更要讲究形式。要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互联网思维结合起来,要把职工普法形式和洞悉职工心理结合起来,着眼于管心管用,不断开辟职工普法的新载体、新形式和新手段。例如,针对企业职工不愿意接受长篇大论式的普法,就可以采取“嵌入式”普法,化整为零,形成一个个兴奋点,激发职工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在会前、在职工文体活动等各个部位,结合即时场景,哪怕搞那么七八分钟时间的普法,都是容易对职工产生促动、入耳入脑的。累积下来,这些零碎的东西就会慢慢地形成一个法治宣传的链条,形成一个系统,深刻作用于广大职工。
加强对工会精准普法的保障工作。精准普法,功在工会、利在职工、益在社会,是工会要抓常、抓细、抓实的重要工作,忽视不得、马虎不得。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高度,审视职工普法工作。那种认为职工普法是工会工作的“边角料”、是“装饰品”的观点,既不符合工会工作实际,更不符合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理应摒弃。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的主要领导要带头研究谋划精准普法工作,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要落实职工普法经费,要提供人财物保障。三是要建立考核机制。要对职工普法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参与普法人数、绩效评估等,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和验收,表彰先进、督促后进、激励中间,努力通过实施精准普法,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作者为承德市总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