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编辑部执行/世风冷无霜
新型网络骗局今天你上当了吗?
策划/编辑部执行/世风冷无霜
如果缺少道德自律和法制的监督,科技会是一把笑里藏刀的双刃剑。
近几年,随着世界经济形势持续低迷、投资渠道狭窄,一些诸如“一元购”“云在指尖”“万福币”等以网络为背景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始层出不穷。
2016年10月,中国网络安全反诈骗联盟发布《中国网络诈骗犯罪大数据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该联盟接到网络诈骗报案9980例,报案总金额高达1亿元,人均损失3602元。与2014年、2015年相关数据比较,人均损失递增率分别为42.90%、74%,其中手机用户报案5147例,人均损失高达7252元。
这些新型的网络经济骗局,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犯罪手法极具迷惑性。比如向公众吸纳投资的P2P网贷模式,以众筹名义向公众筹集资金并允诺以高额回报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网络诈骗。他们在实施诈骗前期,通常是通过国内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并邀请经济学家为其站台,然后通过一些貌似高端、眼花缭乱的金融专业外衣,用虚假的承诺编织了一个又一个陷阱。
这些骗局,犯罪成本低,收益高。有的骗局就是几台电脑、一台信息群发器、几个接打电话的工作人员,但一旦诈骗成功,诈骗金额皆以千万元计。因而一些人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由于网络经济诈骗的受害群体往往人员众多,遍布全国各地,这些诈骗分子便自认为即使案发,也会因为参与人数众多而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当他们的骗局一旦暴露,他们往往会通过互联网方式串联,形成强大的利益群,鼓动受害者采取上访等非理性手段“追讨损失”,用各种不正常甚至极端的方式给政府及执法部门施压,试图迫使有关部门为其买单。
从相关机构的一些数据看,网络经济犯罪日趋严重,目前国内及国际网络经济犯罪不仅在规模上快速膨胀,而且呈现出组织化程度高、涉及面广、手段多样、高端智能化和国际化等发展特点。与其远远不能适应的是,目前网络和金融行业管理、行政与刑事立法及司法、安全教育等措施显得滞后。
一元购在网络平台上悄然兴起,打出“只要一元钱就有获得汽车或高档商品的可能”的极具诱惑力的广告,还鼓励加倍付款博取更高的中奖概率。这无疑是一种诱惑,使很多禁不起诱惑的年轻人纷纷参与了进来。
张亮是做钢材生意的,因为生意需要想买个手机,他在京东商城和淘宝网上浏览,看了很多牌子,一直没有选中价格和功能合适的一款。他正浏览着,一元购机的广告跳了出来,于是登录了页面,大体了解了一下规则,非常感兴趣。
张亮当即花一元钱购买了云机编码。几天后,他接到快递的电话,让他下楼取件。打开包裹的一霎那,张亮惊呆了,一元钱购到手的手机实在太漂亮了,还是国内知名品牌,市场价少说也要4000多元!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那个馅饼竟然落在了自己的头上,张亮当即激动地跳了起来。
手机还没来得及细细把玩,欣喜若狂的张亮打开电脑,登录到一元购机的平台,那个平台上竟然还有汽车在卖,只是单价不是一元,而是十元。张亮刚好想换辆汽车。找到一辆价格昂贵的汽车,张亮一下子买了100个云车人次,100个云车人次就是100个被抽中的机会,买的越多,抽中的机会就越大。
等待抽奖的时间是漫长的,一闲下来,张亮就登录平台,见汽车的云车人次还没有卖完,就又买了些云车人次,究竟买了多少,他自己也不清楚,只知道那辆汽车太诱人了,与此同时,他还买了不少别的商品。
等待期间,每次登录一元购的页面,张亮总是心痒难耐,出手就买,网页上面那个幸运者好像就是自己。支付宝的钱不够,他就用银行卡的钱,几个月的时间,竟然花掉了八十多万元!
有一天,张亮抽中的一台电脑被快递寄过来了,他头脑一热,上网又去买云车人次,但银行卡里已经没有钱了。他打电话给一个朋友,谎称做生意用,借了二十万元全部买了云车人次,等着抽中那辆车。可那辆豪华汽车一直在电脑屏幕上挂着,不肯下来找他。
几个月时间,张亮竟然先后花了一百多万元,有时想想自己也心疼,可是一上网,看到一元购页面,他顿时又来了精神,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买、买、买,只要买,就有希望抽中汽车!
直到这个时候,张亮还没有意识到上当受骗,认为只要抽中那辆车,所花的钱就全部回来了。
最终抽奖完毕,汽车花落别家!张亮在家人的劝阻下终于醒悟: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赌博下注行为,相当于庄家利用互联网开线上赌场,一切尽在庄家掌控之中,许多用户深受其害,负债累累甚至倾家荡产!
针对张亮等消费者的遭遇,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的李传明表示,一元购平台看似销售的是实物商品,而实际是将商品(奖品)单价提高,并拆分成若干份销售,抽取其中一份中奖,其本质并非销售实物,而是销售中奖机会和中奖概率,属于以商品销售掩盖公然开设网络赌场的网络博彩行为,它的特点是以小博大,全靠运气,成功率极低,内部操作也存在种种猫腻。
随着利益的驱使,一元购变换着各种形式风靡网络,类似的平台如一元云购、一元抽奖、一元众筹等,这些平台在网络上,对一元购进行大力宣传推广,精心设置了足够多的信息盲区,吸引了无数网民参与,让人们踏入其中而不知中招。它之所以能够得逞,主要是抓住了消费者爱占便宜和赌徒的心理,对一元购勾勒的美妙幻象比较轻信以及自身不理性,来诱惑消费者掉入陷阱。
云在指尖成立于2014年9月,曾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微商分销”,在微信圈红火一时。其以“全新商业模式”“分享赚钱”等噱头,吸引了大量人员传播和参与,以销售商品形式收取会员“入门费”,要求人员不断发展下线,并从下线缴纳的费用中非法获利。这是典型的传销模式,使众多参与者钱财散尽,众叛亲离。
李学桦是公司部门经理,深得老板的赏识。2015年年底的一天,她被拉进了一个群,群的名字是云在指尖微商讲座培训。
李学桦早就知道,做微商可以挣钱,她家邻居就在微信上卖当地特产金丝小枣,刚开始订单稀稀拉拉。邻居一边上班一边卖,接到订单,下班后包装发货。因为她的产品好,很快在朋友圈打开了销路。朋友传朋友,这样订单就多了起来。于是,她辞职在家专心做微商卖枣,几天的利润就是李学桦一个月的工资。
看到能够学习怎样做微商,李学桦很高兴。
通过了解,云在指尖是通过买128元的产品成为会员,再发展下线,介绍别人消费128元,以此类推,上线吃下线的提成。培训老师还说,发展的下线多了,日入一万不是梦想。
李学桦想的就是挣大钱,这正合她的胃口。她当即登录云在指尖的商场,买了128元的日用品,并按照讲师的指导,把云在指尖商场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在朋友圈,她开始宣传云在指尖,她跟朋友说:“消费可以挣钱,这样的好事你们也来参与吧,以后买东西都买这个商城的,不但便宜,还可以挣钱,跟着我让你们发财。”有一个同事当即购物成为了她的下线。
经过几个月的劝说,李学桦的下线已经发展了二十多个,都是她的亲戚和朋友。他们不买,她就以他们的名义,自己花钱从那个商城买,家里闲置了一堆无用的东西。
李学桦把主要精力用在发展下线上,上班的时间发微信,和朋友聊天,后来干脆回家专门做云在指尖的微商销售。
云在指尖被有关部门宣布是非法传销后,李学桦的发财梦才醒了,虽然她没有被绳之以法,但亲戚和朋友都不再搭理她,大家都知道她是做传销的。这种众叛亲离的感觉,让李学桦痛苦异常!
像李学桦一样,被云在指尖蒙骗的消费者还有很多很多。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张忠强提醒,云在指尖利用微信庞大的用户基数,以及朋友圈信息传播的快速,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展起来,提出实现消费创富的商业神话、日入十万不是梦、懒人项目、轻松赚钱等口号,主要是抓住人们想轻松发财、不劳而获的赌徒心理。
识别传销,从组织方式看,承诺给予参与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与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与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与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增强自我识别能力,杜绝不劳而获的思想,不贪财,求真务实,踏踏实实地工作,遇到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旗号的传销;不参加,劝说朋友亲戚不参加,并到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举报。
万福币
这是一种在美国加州洛杉矶兴起的虚拟货币,2016年2月启动,在短短三个月内吸纳会员多达13万人,疯狂吸取资金近20亿人民币。
据调查,该项目在国内由北至南共有三个片区。每个片区设置一个项目负责人,每个人手下发展了几千名投资人,投资额从5万元到10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而更令人迷惑的是,团队领导者其实并不了解自己处于整体推广团队的第几层,只知道上面和下面都有人,而每一个投资人也都拥有发展下线的权利和机会。
万福币的游戏规则是,会员级别分为星级、金级和钻级,每个级别共分五档,档次越高,奖金越高。警方调查发现,万福币发起人刘宁正是通过很有诱惑力的奖金制度,鼓励会员大量发展下线。
为收取、转移资金,刘宁安排孟某为其国内代理人,在深圳、重庆、贵阳、北京等地注册了13家空壳公司。2016年4月27日,湖南常德警方在查清万福币的运作模式、组织结构、资金流向后开始收网,先后抓获涉案骨干、代理人、网头六十多人,查明不法资金近20亿人民币!
2016年8月8日,万福币发起人刘宁和助理孟洋在台北桃园机场落网,并被移交至中国公安部猎狐行动小组处理。
维卡币
维卡币是一种创造出来的网络虚拟货币,在维卡币的官网上,它的价格是会上涨的。但实际上,不管它涨了多少,都一定不是你的,因为你无法顺利地卖掉自己手上的维卡币换成钱。维卡币官网设置了每个人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取现的上限,这个上限非常低,超过这个上限,你是根本拿不到现金的。
2016年4月21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广东省公安机关飓风2016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相关情况,维卡币以投资网络虚拟货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传销犯罪,是四种典型案例之一。
10月20日,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破获一起通过维卡币进行传销的案件。崇义县公安局民警说,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虚假宣传,吸引受害人购买维卡币。投资人要想卖出维卡币变现或者退出投资,必须要有人接手才能成交,且只能将账号整体转让给他人。此外,犯罪嫌疑人还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每次收取下线的部分投资额作为提成。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针对新型经济骗局层出不穷的局面,中国网络金融安全专家、湖北省警官学院王芳教授提出了应对的措施——
1.从自己做起,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作为用户,我们首先要不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比如不打开非主流网页、不浏览不健康网站;认真核对网址,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轻信通过短信、电话或者邮件跟你索要密码的要求;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计算机上使用网上银行,一旦感觉有问题及时到银行确认、挂失;要及时安装程序补丁,升级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等。
2.完善网络金融立法,加强技术防范。
我国《刑法》对网络经济诈骗犯罪,无论是刑事法规还是司法解释,均存在明显不足,传统诈骗罪的规定无法规制新技术带来的难题,也使得公检法三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定罪量刑时很难把握。因此完善相关立法迫在眉睫,只有完善立法才能有法可依。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不断提高网络技术,比如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研究的资金投资力度,建立网络经济犯罪的预警系统,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网络安全等。先进的科技是预防网络犯罪最有力的武器,甚至能把它们消灭在萌芽状态。
3.全社会一起行动,共同打击犯罪。
由于网络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一方面案发地点和当事人可能会跨越多地,另一方面,类似“秒杀”“秒标”的网络行为可能会使网络犯罪发生在分秒之间,因此,传统的办案程序和手段可能远远不足以应对网络犯罪的节奏,加强区域间、国际间的合作,特别是与世界刑警组织以及其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合作,对在网络全球化的环境下打击犯罪具有重大意义。
网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绝不能因为有人利用它进行犯罪而因噎废食。全社会应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对策预防和打击犯罪,给网络使用创造一个安全绿色的环境,让糖衣下的新型网络经济骗局无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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