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思维效益导向”在大用户直购电工作中的实践

2017-02-10 00:33丁婷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34期
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

丁婷

摘要:在国民经济中,电力行业是最基础的产业之一,开展大用户直购电是电力市场的必然趋势。文章结合甘肃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研究剖析甘肃省2015年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开展及重点内容分析,并结合自身实际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不但对甘肃省直购电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对其他省区的直购电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大用户;直购电;电力市场;用电需求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4-0232-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6.34.111

1 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的目的和背景

在国民经济中,电力行业是最基础的产业之一,开展大用户直购电是电力市场的必然趋势。大用户直购电的试点打破了原有的电力、电量、电价平衡机制,改变了现有利益格局,对用电企业、发电企业及电网企业等各参与方均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15年,在经济“新常态”下,重启电改等各种背景交织下,全国各地直购电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它是直供双方或发、供、用三方共同参与的电能传输方式。以供需直接见面为主要特征,以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为核心,能够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甘肃省电力改革政策出台的背景。甘肃省属于高载能工业企业众多的地区,耗电量占产品成本比重较大,电价决定了高载能工业竞争力的强弱,影响着甘肃省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市场化电价政策,通过全省全电量参与直购电的方式,满足全省用电需求,提高电力就地消纳能力和发电企业利用小时数。

2013年9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甘政发[2013]87号);同月,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甘肃电监办联合印发《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甘发改商价[2013]1695号)。

2014年,在政府的积极撮合下,甘肃省内共7家电厂签订了39.32亿kWh的增量电直购合同,各厂按容量等分,平均降价幅度4分/kWh。2014年11月4日,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细则(暂行)及组织实施2015年直购电工作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4]1394号),2014年11月26日《关于2015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的补充通知》(甘发改商价[2014]1457号)。正式启动开展甘肃省2015年大用户直购电工作。

2 甘肃省2015年大用户直购电重点内容分析

甘肃省2015年大用户直购电主要内容由市场准入条件、交易方式、交易电量、出清规则、安全校核、合同执行等方面组成。

2.1 市场准入条件

2.1.1 发电企业准入条件。一是火电企业(不含自备电厂)原则上全电量纳入直接交易;二是参加直购电的火电企业不再进行容量剔除,并以额定容量参与其他交易;三是省内所有火电企业(不含自备电厂)全部具有准入资格;四是直购电实际执行时,以完成年度合同为目标,实行年度发电量安全校核。

2.1.2 电力用户准入条件。电力用户条件:一是省内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碳化硅四类工业企业;二是纳入2014年增量直购电交易范围的企业;三是用电容量在315kVA及以上且年用电量100万kWh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四是兰州新区容量在315kVA及以上且年用电量200万kWh以上的企业。

从文件的要求可以看出,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逐步放宽了市场主体准入条件,这为下一步扩大用户和发电企业的准入、增加试点电量的规模、增强市场竞争的力度留下了空间。

2.2 交易方式

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交易通过甘肃省电力市场交易平台,采取双边自主协商交易或集中撮合交易方式开展。

2.3 交易电量

2015年甘肃省参与大用户直购电用电企业共计176家,申请电量合计383亿kWh,用户电量为全直购,无基数。签订直接交易合同的发电企业,其直接交易电量所对应的发电容量不再安排参与基数交易、临时交易及外送电交易。经甘肃省电网公司安全校核后,全省大用户直购电交易电量为273亿kWh,占申报电量的71.5%。

2.4 出清规则

2.4.1 采用高低匹配法进行出清。

2.4.2 输配电价按照电力用户到户目录电价与发电企业核定上网电价之差收取,出清计算一次完成。

2.5 安全校核原则

根据交易组织周期,安全校核分为年度安全校核和月度安全校核,校核内容主要包括电网阻塞校核、调峰能力校核、影响清洁能源校核。

3 甘肃省2015年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要点分析

适应电力市场新常态,以“价值思维,效益导向”为指导方针,甘肃省2015年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要点分析:

3.1 以价值思维理念,制定甘肃省2015年大用户直购电策略

针对甘肃省2015年直购电的出台,越来越严峻的电量供需形势以及电量市场化取向,市场电量的竞争将非常激烈,“以价换量”将是各发电企业应对2015年直购电的基本策略。同时高度关注信息收集,对方方面面信息保持渠道,正确的决策在于是否第一时间并及时捕捉信息。

3.2 加强直购电政策的研读,提出应对策略

针对2014年11月甘肃省政府出台的直购电政策,对政策出台的背景、政策规则、市场分析、收益测算、报价预判以及各发电企业竞争优势、应对思路等内容进行分析和预判,并提出各种应对措施。积极开展多方案效益测算和预案研判应对,为公司及厂领导决策提供坚强基础,并完成了直购电竞价工作。

3.3 全面做好大用户直购电工作的测算

景泰电厂认真研究各用户用能情况,建立直购电效益测算模型,对直购电不同量价组合进行测算,并分别以不开展直购电利润、不参与直购电利润、均分直购电利润、亏损不大于折旧、盈亏平衡点为基准,进行对比分析,掌握企业参与大用户直供电时承受的让利幅度,控制好最佳利润空间,筹划报价方式和报价策略,确定最合适的量价匹配平衡点,确保全厂效益最大化,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4 在年度计划电量上做到一个“争”字

2015年全省大用户直购电量为273亿kWh,大唐甘肃公司系统内的景泰、连城、甘谷三厂安全校核后共签约直购电量114亿kWh,占全省直购电市场份额的41.8%。景泰电厂安全校核后签约直购电量57.2亿kWh。大唐甘肃公司抢占了市场先机,率先拿到最大电量份额,这为大唐甘肃公司及景泰电厂2015年经营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确保全年效益最大化。

3.5 以价值思维理念,统筹兼顾电价让利,找准效益的平衡点

2015年签订大用户时,重点突出“大用户”、兼顾“小用户”,进行多次多轮地接触、洽谈。相对于大用户电解铝,由于年用电量较大,机组运行较稳定,在让利空间上可适度放宽倾斜政策,在标杆电价的基础上让利0.04元/kWh;相对于小用户来说,由于年用电量较少,让利空间可适度缩小,在标杆电价的基础上让利0.025元/kWh。做好全年大用户直购电电价的统筹兼顾,以电价最高化为目标,体现企业的效益导向。

4 在开展大用户直购电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第一,参与大用户直购电的前提是要明确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提出试点申请或需求意向,体现自愿和市场原则,避免政府采用行政手段“拉郎配”,简单确定电量、降低电价。

第二,安全校核的开展,安全校核后最终出清结果与发电企业所交易的上报电量差距较大,导致量价的不匹配,同时用户侧上报的用电量也被削减,导致发电侧与用户在合同签约时存在不少矛盾。

第三,部分发电企业2015年“无电可发”问题如何解决,用户电量违约问题也有待解决。

第四,目前我们与大用户签订“购售电协议”是建立在双方可预知信用基础之上的,但受经济下行及不可控环境影响,大用户在生产经营中仍存在着诸多不明朗因素,要充分做好应对大用户停产、减产,电量无法消纳而产生的购电合同风险。从景泰电厂的实际情况来看,2015年既面临现实的重大挑战,更面临历史性战略机遇,需正确把握、积极应对。

5 对当前大用户直购电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第一,时时树立“抢进度”理念,确保公司直购电合同电量落实进度不低于全网直购电进度。为落实直购电合同电量、防范合同风险,必须逐月对用户用电量进行统计分析,对用户用电量低于合同安排进度的就要重点关注并及时预警;对预计完不成的,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合同转让。

第二,探索建设客户关系管理平台。组织制定电力用户管理办法,夯实电力用户基础信息登记,开展电力用户分析评估和履约评价、客户走访调研与客户服务等工作;超前培育和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电力优质用户,提前抓好用户关系管理,建立和培育相互合作的信任度,为下一步直购电做好准备。

第三,积极关注电力市场改革进程。认真学习电改新政策,加强政策研究,分析外部电力市场变化及发展趋势,提前做好谋划工作。

第四,组建全面综合、密切分工与协作的作业团队,确立有效应对直购电工作的组织保障。应对好直购电工作必须统筹谋划,协调作战,不能单打独斗;集中与联合办公将是市场营销工作方式的“新常态”。

第五,坚持“三访”原则,落实电量“盯守”措施。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电网企业的沟通协调,坚持用药事项“必访”、例行工作“定访”、突发事项“临访”的常态机制,尽最大能力争取电量计划和实时负荷,千方百计提高负荷率,度电必争多发电。除了追欠电量必须派专人“盯守”以外,每月下旬火电厂必须派人“盯守”次月电量交易计划的编制、“盯守”开机方式的安排,每周派人“盯守”电量交易计划的调度落实进度,掌握全网开机方式变化情况。

第六,建立信息报告沟通共享机制。凡政府、电网等部门发布的与市场营销有关的重要信息,获取信息者要在第一时间通过计划营销群的方式告知相关人员,使全员在第一时间信息互通,做到心中有数,信息全方位掌握。

总之,“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是我们经营工作的核心理念。现阶段,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电力工业也迎来了再次启动改革的机遇期,因此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彻底打破“等靠要”的思想,努力经营,创新思路,积极推动和投入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早日迈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关于印发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细则(暂行)及组织实施2015年直购电工作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4]1394号)[S].

(责任编辑:周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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