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佳骏
多年的漂泊生涯,使我成了一个独居的男人。独居让我变得寂寞,也变得清醒,更变得脆弱。有时躲在城市蜗居的陋室里,内心的荒凉像冬日的寒冰。窗外偶尔刮过的一阵风,都会使我的身子瑟瑟发抖。
人或许真的要远离故土,才能深刻理解“故土”的含义。
每到黄昏时分,当万家灯火照亮城市的夜空,我都习惯站在出租屋狭窄的阳台上,朝着老家的方向眺望——那个两百多公里之外的故园。在那片贫瘠的土地上,我仿佛又看到了童年时的自己,赶着一群鸭,或牵着一只羊,忍饥挨饿,在田埂上摇摇晃晃地走着;看到父亲和母亲挑着箩筐,背着背篓,在落日的笼罩下,阴沉着脸,默默地走向山坡;看到几个光着屁股的野孩子,骑在牛背上,伴随沉闷的时光,等待成长和梦想……记忆使这一切变得虚幻而又真实,亲切却又无奈。
故乡给我的感受总是这么庞杂,充满了苦难和泪水。无数次,我都试图将故乡遗忘。可我越是这么做,越是忘不掉。我原以为,告别乡村,就能告别过去,获得一种城市化的生活。但当真正来到城市后,我才发觉,自己作为农村人的特质是无法改变的。我的生活习惯,我的思维方式,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是农民式的,与我置身的城市格格不入。我仿佛一只蛙,离开了野地,草丛,池塘,闯入了别人的领地,只能沉默地活着。
惟有故土,才能唤起我的自尊。
稍有闲暇,我就朝乡下跑。走在熟悉的石板路上,内心的凄惶暂时得以平复。苍翠的山峰首尾相连,白云在山顶漂移和游动,载着我的想象;藤蔓爬满崖上的石壁,仿佛岁月的经纬;路边的树又沧桑了许多,经历过时间的风霜雨雪,它们的年轮又刻下了诸多辉煌抑或暗淡的秘密。树杈上的几个鸟巢被风吹破了边沿,几根羽毛露在外面,那是生命留下的印记。曾经在里面安营扎寨的鸟儿,如今早已不知去向,说不定已经消亡。但它们在这个巢里孕育的儿孙却依旧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替它们传宗接代。
我常想,如果鸟也有乡愁,有一天,它们会不会带领自己的后代,飞过千山万水,越过丛林沟壑,来瞻仰这个破旧的老巢,追宗问祖。且绕树三匝,为遗失的故乡唱一首挽歌。
我不能替鸟儿作出任何回答。或许,故乡原本就不止是为游子而存在的。就像我,每次返乡都感觉故乡离我越来越遥远,它飘渺得如同一个梦境,虚幻得好似一阵烟霞。当故乡在游子的心里逐渐变成一种伤怀和凭吊时,它跟那个枯树枝上寂寞地空着的鸟巢,又有什么两样呢?
回乡更多的是疼痛。我每次回去,耳朵听到的总是某某又不在了。这些相继离世的人,大多是我的长辈,他们看着我出生,看着我长大。我穿过黄四爷在寒冬腊月里偷偷送我的一件旧棉袄,吃过春婶背着他男人给我们的一碗白面粉;我至今还记得王大叔教我唱的人生第一首歌谣,更忘不了李奶奶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帮我垫付的几块学费钱……这些平凡而普通,慈祥而憨厚的庄稼人,不仅养育了我,还教会我如何做人,以及活着的尊严。从精神意义上讲,他们每个人都是我的父亲和母亲。可如今,他们都已谢世。像春季过后的花朵,一朵接着一朵地凋零。走在故乡的山坡或野地,无论是看到被荒草掩埋的旧冢,还是泥巴尚未干透的新坟,内心的凄凉便如隆冬时节的寒气,从脚底窜至脊背。我知道,在那些泥土下面,有我无法捡拾的乡村记忆,更有我未敢忘却的血脉亲情。少了一些人的存在,故乡也就少了一种温暖。这逐渐递减的过程,使我每每提及“故乡”这个词汇,都要鼓起绝对的勇气。
我最近一次回乡,是我叔公的死。我们家族史上又一棵老树,在风摧雨折中摇摇晃晃地坚守了六十九个春秋之后,终于断了。它断得是那样的决绝和彻底,连根拔起,毫无留恋。这个性格倔强的老人,生前承载了太多生理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折磨,孤独和恐惧时刻侵蚀着他,使他对人世已经不再抱任何幻想,死对他来说,无疑是最好的结局。
我叔公一生乐善好施,本分老实,春种秋收,靠天吃饭。贫穷和饥饿把他炼成了一个硬汉。他从不向人低头,凡事都往自己肩上扛,为把自己的四个子女拉扯成人,他甘愿做牛做马,受尽人间屈辱。可当“荷子已成莲叶老”时,他却落得个孤苦伶仃的下场。四个子女都不在他身边。两个女儿远嫁他方。两个儿子,一个在重庆靠打工为生,另一个在近四十岁时才靠入赘讨到一个寡妇为妻。一家人分别生活在不同的屋檐之下。
即使在我叔公病重的时候,他的四个子女都没有一个回去看过他,给他些情感上的安慰或精神上的支撑。他们都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斩断了血缘这根藤。
在农村,时常发生老人无人送终的事情。我们村头的赵婆婆,老伴比她先走,子女又不在身边,单家独户住着。她长年有病,饮食起居全靠自己拖着病体解决。因行动不便,平时门都关着。一天,有人路过赵婆婆家门,喊话没人应,推门进去一看,才发现赵婆婆死在灶房背后,手上还拿着把水瓢。尸体都臭了。苦难使亲情变得冷漠,冷漠又助长了悲剧的上演。
因无钱去药店拿药,我叔婆只能隔三差五地上坡挖草药熬水给叔公喝。我叔公睡的床底下,塞满了大小的瓶瓶罐罐。那些瓶子里装满了水药。只要一踏进叔公的院子,一股怪味便扑鼻而来,带着死亡的气息。经过无数次的努力之后,叔婆最终对叔公的病失去耐心,她早已厌烦了这个曾与他同床共枕了几十年的男人。现在,她恨不得他快快死去,她已经心力交瘁。当爱变成一种恨的时候,亲人之间就再没任何意义可言。
我的叔公最终是带着痛苦走的。他躺在床上,神志恍惚,大小便失禁。整个人瘦得皮包骨头。他临死前最大的愿望,是希望再看自己的子女一眼。他的子女们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上帝垂怜他,在一个凄风苦雨的夜晚,把他召回了天堂。
叔公的葬礼很是草率,连副像样的棺材都没有。叔公的四个子女匆匆赶回来时,没有人们预想的那么悲伤。他们只在叔公的灵堂前磕了几个头,烧了几沓纸,表情十分平静,仿佛灵堂里躺着的那个人,跟他们没有丝毫的关系。叔公下葬的第三天,他们就各自启程,继续他们的生活去了。生和死,悲和欢,转瞬即成云烟。
我站在叔公的坟前,不禁泪如雨下。这个让我百感交集的老人,再一次把我这个故乡的叛逃者,重新拉回了故乡。
或许正是因为疼痛,才使我对故乡保持着敬畏。如今,坚守在故乡的人一年比一年少。已经逃离故乡的人,如果没有一个充足的理由,是很难再把他们召唤回去的。像我叔公的四个子女,他们根本不需要故乡。
我的父母现在还生活在乡下,老俩口相依为命。我没有多余的兄弟姊妹,他们是我唯一的牵挂。我每次打电话回去,问及家里的情况,以及父母的身体,他们都是报喜不报忧,尽量不给我增添麻烦。我理解他们的心态,但他们越是这样,我就越是放心不下。老想挤出时间回去看看,哪怕陪他们吃顿饭,或者说说话。只要见到他们,我的心才算踏实和安稳,他们是我生命的根须,故乡的源头,血脉的上游。有了他们,我的故乡才是具体的,可以触摸的。有了他们,我的家园才不致于荒芜,我的内心才有了支撑,情感才有了维系。
我终于明白,故乡的意义正是因为有亲人的存在。
没有亲人的故乡,至多只是一个地理名词或文学符号而已。即使你的身体回去了,灵魂也是回不去的。
(选自《吉林日报》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