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大刚
在中国,“事必躬亲”是个蝙蝠型词汇,它一会儿被当成褒义词使用,一会儿被当成贬义词使用,到底是“飞禽”还是“走兽”,要看你的着眼点在哪里。
比如近期的新闻报道中,作为褒义词,“事必躬亲”被用于赞扬某地一名号称第一“和事佬”的人民调解员;检查黄河防洪工作;扶贫。被用于贬义词,则包括某地总工会打破“事必躬亲”传统思维定式,巧借社会专业力量提升服务职工水平;某公司CEO事必躬亲,独断专行;还有劝告领导何必“事必躬亲”的,等等。
在表面上,“事必躬亲”是一种工作方式,但如果从韩非子的角度深究开来,恐怕就不是工作方式那么简单。
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全国老百姓纷纷仿效,都穿紫衣服。那时候,五匹素布还抵不上一匹紫布。齐桓公为此忧心忡忡,对管仲说:“如此日甚一日,不能停止,我该怎么办?”
管仲说:“想要制止这种状况,为何不自己不穿紫衣服呢?您就对近侍们说:‘我特别厌恶紫衣服的气味。如果有近侍恰巧穿紫衣服进见,您一定要说:‘稍微退后一点,我厌恶紫衣服的气味。”桓公照办了。结果第一天,没有一个侍从官穿紫衣服;第二天,都城中没有一个穿紫衣服;第三天,齐国境内没有一个穿紫衣服。
这是齐桓公身体力行、制止一种陋习的案例。
还有一个故事是有关子产的: 话说子产担任郑国的相国。郑简公对子产说:“我现在喝酒不能尽兴,祭祀器皿不大,各种乐器声音不响亮。我不能专心于国事,使国家不太平,百姓不安宁,种地的和打仗的人互相扯皮,这些过失也有你的份。你有你的职责,我有我的职责,咱们各自管好自己的职责吧。”于是子产经过五年经营,盗贼绝迹,路不拾遗,桃树枣树的果实遮蔽街道也没有人伸手去摘,锥子刀子丢在路上,三天内就有人送回。这种情形三年不曾改变,民众没有再挨饿了。
从工作成效看,可以看出子产主抓的事务实际是很具体的,其中包括以清除盗贼为主的社会治安,厘清物权,搞好农业生产,而不再像之前一样,跟郑简公一起喝大酒,可谓事必躬亲。
但据此认为韩非子赞同事必躬亲,却也失之简单。
宋襄公与楚军作战,因为楚军没有过河,没有摆好阵势,宋襄公拒绝发布作战命令,等到楚军做好准备才开战,结果大败,自己大腿受伤,三天后就死了。
对这个著名故事,韩非子评价说,这就是追求亲自实行仁义带来的祸害。一定要依靠君王亲自去干,然后民众才听从,这就是要君王自己种田吃饭,自己排在队伍里打仗,然后民众才肯从事耕战。这样一来,君王不是太危险了吗?而臣子不是太安全了吗?另一个故事是这样的,魏昭王想亲自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孟尝君说:“大王想参与管理国家的事务,那么为什么不试着学习法令呢?”昭王才读十几条法令就躺下打瞌睡了。韩非子问,君主不亲自掌握权势,却想做臣子应当做的事情,那么打瞌睡不也是很自然的吗?
从以上故事,可以看出,“事必躬亲”这种工作方法,要看用在什么地方,才能厘定其性质。韩非子认为,君王的权势须臾不可脱离其手,在这个前提之下,你干什么都可以,包括“事必躬亲”,如果权势不在手上,“事必躬亲”恐怕是加速灭亡的昏招。
而在今天,如果民意和信息是畅通的,那么是否事必躬亲,就不应该那么截然对立了。
(摘自《杂文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