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改革盘活农业农村
贵州省盘州市自2015年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试点工作以来,依照“三变”改革要求,依托国有平台公司,依靠特色产业基地,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成效显著。目前,全市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面积90.4万亩,入股农户19.58万户,入股率55%。2016年全市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保底+分红”6.98亿元,实现务工工资性收入9.58亿元,农户户均增收3500元、人均增收1350元。
铸造入股良好基础。一是村合作社当基础。为搭建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2016年以来,盘州市制定引导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相继组建了506个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通过合作社的引领作用,聚集农村土地、资源及资金等要素,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二是特色基地做载体。全市充分利用当地特色农业优势,强化农户与产业的紧密联合,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推进现代农业基地建设。目前,全市共完成刺梨、核桃、茶叶等农业特色产业种植133.9万亩,规划建设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11个,建成盘关刺梨、民主茶叶、羊场软籽石榴等一批万亩核心示范基地。三是平台公司为牵头。为解决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问题,盘州市成立5家市属国有平台公司牵头发展刺梨、核桃等8大主导产业,按照“市级统筹、部门指导、乡镇落实、平台公司牵头、合作社实施”的模式,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2016年以来,平台公司实施了65个项目,完成投资42.82亿元。
完善入股联结机制。一是推广“平台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目前,“平台公司+村级合作社+农户”模式正在全市铺开。平台公司以货币出资,村合作社以农户入股到社的土地经营权量化出资,股份设置的方式为:平台公司在该项目未产生效益前所需资金量(包括保底收益、投入品、管护劳务、品牌建设、营销等)计算,以货币出资;村合作社的土地经营权以每亩每年500—800元不等作价,双方协商按一定年限量化股份。现已按照这种模式注册项目公司100余家。其中,保底收益由平台公司负责垫付,在项目公司分配利润时优先偿还平台公司。二是探索其他模式。盘州市除了推动“农户入股到村级合作社,再由村级合作社入股到公司”的主模式外,“农户直接入股到公司”“农户入股到村级合作社,再由村级合作社出租给公司”“农户入股到村级合作社,由村级合作社抵押贷款再投资”等模式也在积极推进发展。三是确保按股份进行利益分配。在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中,利用“三变”模式,充分整合土地、林地、水域等经营权入股到项目。在平台公司、村级合作社和村集体利益分配上,严格落实按股分配。设置土地经营权优先股,根据土地的等级情况,制定300—700元不同标准的优先分配权。在经营效益达不到制定标准时,由平台公司按相应标准垫付保底收益,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
促进入股健康发展。盘州市“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一是农业产业发展刚起步,效益尚未显现,农户主要拿保底收益。二是抵御风险能力不足,土地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村级合作社虽已成立,但维持平稳发展尚需各方合力。下一步,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出台相应政策文件,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评估办法(试行)》《土地经营权处置管理办法》《土地经营权入股、抵押贷款风险保障办法》等,为土地经营权科学量化股份、抵押贷款等提供路径指导和政策保障。二是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继续推进“三变”改革,调优调强现代农业产业,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三是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工作,着力解决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相关难题,推动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更好更快发展。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政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