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
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
7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等文件。会议指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要正确处理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的关系,创新有利于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降低资源环境利用强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体制机制,形成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申报启动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提出,优先扶持以高效农业种养基地建设、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促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提高扶持环节和项目的精准性。
两部委出台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6月22日下发《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契税、印花税政策进行明确。《通知》规定,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承包地流转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7月11日发布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通知称,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增值税。
农业部、财政部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要选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较充分、工作积极性高、基础条件扎实、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产量靠前的农业大县(区、市,以下简称试点县)作为实施区域。试点县要集中支持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在整村、整乡或更大区域集中连片推进,避免撒胡椒面,引导小农户、专业大户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广泛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
农业部认定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基础上,农业部审核认定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周庄村等300个村镇为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并于近日公布。
国家林业局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国家林业局7月18日出台《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大力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积极扶持林业专业大户,大力发展家庭林场,规范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股份合作社,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加快林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创新新型职业林农培训机制,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国家粮食局、农发行开展重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扶持
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6月26日发出《关于开展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扶持发展工作的通知》,提出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龙头带动作用,以多种形式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使种粮农民分享粮食加工、销售等环节收益,带动和促进种粮农民就业增收。
在推进农业共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要处理好4个关系。快慢关系,要掌握好推进节奏;大和小的关系,调节好农业规模、耕地面积等大小关系;主和辅关系,发展辅助功能时切勿偏离主线,以农业主要功能为导向发展农业;内和外的关系,中国对外开放到了现在这一阶段,要做到对外开放,不能关起门来搞政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部长叶兴庆7月1日在2017中国农业合作经济论坛上发表以上观点。
农村产业融合是产业之间的高度融合,是有机交融,不是简单结合。农村产业融合不是农业产业化的简单“翻版”,而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和升级版,其内涵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多样、链条更加延伸、边界更加模糊、经营主体更加多元、业态创新更加活跃、利益联结程度更加紧密,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局长宗锦耀7月12在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主办、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承办的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出项目实施培训班上指出。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也是农业转移人口自愿选择的过程。近年来,随着农村各种条件逐步改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越来越小,一部分农民工不太愿意再进城落户了,最主要原因是农民不舍得附加在农村土地上的各种权利。今后需要探索一种机制,让这种权利有变现或自愿有偿退出的渠道和制度安排。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负责同志近日就新型城镇化有关情况接受采访时表示。
上半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2元
7月17日,在国家统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邢志宏说,上半年经济运行呈现增长平稳、就业向好、物价稳定、收入增加、结构优化的良好格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2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9,比上年同期缩小0.01。
全国耕地保有面积为20.24亿亩
7月20日国土资源部公布的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耕地20.24亿亩、园地2.14亿亩、林地37.94亿亩、牧草地32.90亿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77亿亩、交通运输用地0.57亿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0亿亩,另外为其他土地。与2015年底相比,全国农用地面积净减少493.5万亩,其中耕地净减少115.3万亩;建设用地净增加751.1万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809.0万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民提供近2亿就业岗位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编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四期)报告》近日发布。在调查可观测的407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单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拥有的平均员工数为42.18。结合调查数据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可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至少为农村居民提供了19990.79万个就业岗位,2015年中国农村人口为60346万人,这意味着其促进了33.13%的农村居民就业。
上半年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5376.2亿元
7月20日,商务部召开例行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对外发布2017年上半年消费市场运行情况。高峰指出,2017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5376.2亿元人民币。上半年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8.1%,高出城市4.9个百分点,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的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