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
期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有更大作为
党国英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新近联合发布了一项改革试点方案,允许我国若干大中城市的郊区村庄,在一定条件下利用其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租赁住房。这项改革部署是对地方关于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要求的一个积极回应。
此项改革文件出台,不免令人思考更多的问题,并对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抱有更大期待。能不能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更大幅度地交还农民及农民共同体?盖出租房屋还是盖厂房,能不能由他们说了算?做到这一步,我国2亿多亩农村建设用地会不会大半用来造了住房,以致极大冲击房地产市场?回答这些问题,需要一个更广大的视野与更具有全局性的思考。
我国一二线城市的房价高企,以致住房成为“炒作”的对象,与农村建设用地是否进入住房建设市场的关系,本来不是太大。如果将现有城市建成区及建制镇的镇政府所在地的建设用地一并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看待,我国的城市建设用地大概在2亿亩左右。这些土地的利用率若能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所产生的GDP是中国目前水平的5倍以上。可见我们本来不缺建设用地,问题是浪费太多。
农村需要建设,但除过城郊农村地区与一些人口总量和密度都比较大的农村居民点,其他村庄必然面临不同程度的逐步“空心化”的问题。如果城市房价再能适当下跌,在一些较为偏僻的山区村庄以及农业主产区的村庄,“空心化”速度还会加快。我新近调查表明,我国在各类城市买商品房的农户占总农户的比重已经在30%左右。他们每一户都不放弃农村的宅地与房屋,甚至还想办法扩大占地。这不是农户有钱没有地方花,而与土地制度有关。这次有关部门关于村庄建设用地用于出租房屋建设的改革试点,主要部署在房价高企的城市及其临近城市,应该是明智之举。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