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地位和作用

2017-02-07 19:20王剑杨静
农民致富之友 2016年22期
关键词:攻坚农民农业

王剑 杨静

[摘 要]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一种新型农村经济经营发展模式,具有“小生产大市场”的优势,能够在有效开发农村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因而,其在“脱贫攻坚”的战斗中应当占有核心与主导的地位。而我国各级政府与扶贫部门也应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加快我国脱贫工作的进程。本文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视角。通过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国脱贫攻坚的工程中的地位与作用的综合分析,为我国农村的脱贫工作提供理论上的建议。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脱贫 地位 作用

[中图分类号] F3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1-0028-01

前言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最早源于西方的Agricultural Coopperative,即农业合作社。而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涵义,学术界有着不同的观点,本文在此不进行阐述。笔者认为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内涵把握应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方面是:“农民”,这是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也是把握专业合作组织的关键因素。第二方面是:“专业”,这个词能直接体现合作组织是以专业经济产业为主要经营方式的。第三方面是:“合作”,这是体现农民联合的性质,区别与传统的雇佣关系,这个组织的构建方式是合作。把握了上述三个方面的内涵之后,我们可以得出关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涵义,笔者认为所谓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是指:农产品的生产者或农业服务的提供者合作经营相关农业的项目的一种新型农业经济组织。这样的农业合作组织对我国的脱贫攻坚的工作应当占有主导地位与核心地位,其对与能够起到促进我国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进行,也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新的路径。

1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地位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占有核心地位与主导地位。

农村脱贫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役的核心工作。而目前我国农村脱贫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要目标,但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对于新农村的建设也没有彻底落实到位。而笔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找寻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农村经济结构与产业体系,这样才能有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我国农村的脱贫目标。

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强调的核心理念在与“专业的合作”,是通过不同农民专业的结合而产生产业效果的一种新型的经营方式。这种经营方式将单个的农户有效地组织了起来,形成产业规模。同时也有效地将市场与生产联合了起来,形成完整的生产销售链条。同时这种合作方式还能有效地发挥不同专业的农民的不同特点进行生产,能够使产品附加专业优势。而这些都为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农村经济的建设提供了新的路径。

因而在脱贫攻坚的战斗中,应当以农民专门合作组织为核心与主导建立相关的制度,促进农村的脱贫攻坚的有效进行。我国于2006年出台了《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并与2010年提出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法(草案)》,这些都是以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核心与主导的地位进行农村脱贫攻坚工作的表现。

2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作用。

2.1 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与传统的农民分散生产经营方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强调农民的联合与合作。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给农民带来极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其强调的合作方式也突显了农民在合作组织中主体地位,这样合作组织就有了吸引农民加入的基础,同时通过国家对于农民政策倾斜,就能将分散生产的农民有效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有序发展。

2.2 提高农民收入

脱贫工作的最直接成果就是农民的收入增加。而又能为有效组织起来的农民扩大了产业规模提高了生产效率,在相同的生产时间中能够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其自然能够获得更好的收入。同时合作的模式也提高了农民抗风险的能力,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中,农民个人进行生产其对抗自然灾害与其他风险的能力较弱。但在合作组织的模式下,组织中的个人分担了每个人可能遭遇到的风险而使得个人承担的风险降低。同时组织的规模优势,也能对抗市场风险,其在面对市场波动时有更大的缓冲空间。而这都能有效地提高农民的收入,从而加快我国脱贫攻坚工作的进程。

2.3 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模式整合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种市场与生产联动的合作组织,发挥着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其能够及时将市场的需求信息反馈给农业生产,从而使生产能够有目的地进行。这样就解决了农业产品适销对路的问题。同时将从事相同产品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能够形成和发挥小生产、大市场的规模效应。这样有利于促进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一方面能够促进其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生产;一方面有助于农村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按需生产的生产模式。而与此同时,这样的生产模式也避免了同村之间的竞争,将产品的竞争上升为村与村,乡与乡之间的竞争,使得农产品能有序进入市场,在大市场的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这样的良性生产模式有助新农村的建设,也有助于脱贫工作的进行。

2.4 有利于推进农业科技化

农民专业合作的关键在于专业,在有效组织了农民与建立规模化、市场主导型的生产方式之后,农产品的竞争将以传统的数量为主导的竞争变为质量为主导的竞争,这就迫切需要农业生产不断提高科技化的水平。农民合作组织可以通过组织的优势与科研单位,大学开展合作。引入竞争力强的农业科技,积极创造独具特色的农业园区,发展科技农业,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这对于我国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能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3 总结

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脱贫攻坚的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分析,得出了:其应当在我国脱贫攻坚工作中占有核心与主导地位的结论。而笔者需要说明的是:随着我国脱贫工作的深入开始,农民合作组织在未来的实践中还会遇到新的问题,而理论界应当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从而促进我国脱贫工作的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蒋小凤.新疆巴里坤县奎苏镇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发展模式的调研与探讨[J].实事求是,2015(6):97-100.

[2]吴装,王宇.建设合作组织是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关于和平牧场打造农业专业合作社助力职工脱贫的调查[J].农场经济管理,2014(5):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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