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合作社“鼓”与“呼”

2017-02-07 13:45本刊编辑部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7年4期
关键词:金兰种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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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合作社“鼓”与“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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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精英会,常闻合作声。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两会”,有22位来自合作社的代表委员参加,其中有80后博士马瑞强,也有76岁的赵亚夫,代表着近180万家农民合作社发声。会前,本刊开展了“我请代表委员捎句话”活动,近万名网友参加活动并留言。“两会”期间,我们带着广大合作社人的热切期待采访了部分代表委员,收获了满满的答案和感动。

从代表委员们带到“两会”上的议案提案来看,围绕合作社发展主要反映了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发挥合作社规模优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徐淙祥代表认为,合作社种粮要种优质粮,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金兰英代表提出,农牧业结合非常重要,可以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协同效应。李晓华代表强调,合作社一定要在产品质量、特色上做文章,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决定种什么养什么。二是发挥合作社组织优势,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张群英代表认为,合作社有利于特色产业发展,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能够有效地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汪其德代表建议,地方产业扶贫资金可以集中起来,注入合作社或者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效果会更好。三是提升合作社发展短板,主动谋求转型提升。陈光辉代表提出,合作社一定要在模式先进、科技创新、装备精良的基础上,主动谋划升级发展。胡大明代表认为,合作社要转型升级,必然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延伸,需要大量建设用地,建议国家能够在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和监督落实力度。四是优化合作社发展环境,尽快开展法律修订。马瑞强代表指出,合作社发展面临法人定位不明、运行机制不畅、产权不清问题,需要通过修法完善体制机制。胡大明代表建议,应调整主体称谓,明确合作社主管单位,提升合作社组建条件,放宽对合作社带头人的份额限制,改进积累和分配的关系,明晰合作社产权等。此外,代表委员们还在人才培养、规范化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提出了议案提案。

今年是本届人大政协任期最后一年。5年来,代表委员们始终心系合作社发展。赵亚夫代表每年提的建议最后都要落到农民合作社上。金兰英代表连续当选人大代表30年,尽管一个建议从提出到落实要经历非常漫长的过程,但她从不放弃努力和呼吁。5年来,代表委员们积极参政议政,针对合作社提出的议案提案大多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应、采纳和落实。例如,北京市的冯乐平代表多年来连续呼吁政府支持大学生村官到合作社工作,随后北京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湖北省的谭伦蔚代表2014年建议,政府应帮助和支持种粮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完善粮食仓储设施体系,今年中央1号文件即明确提出“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科学储粮”。

明年的“两会”,他们不知是否还能继续为合作社发声,但诚如代表委员们所言:履职尽责,永远在路上,无论何时,都一定会撸起袖子加油干!有这样一群人带领合作社发展,合作社的未来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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