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祛魅
——货币的发展与演变

2017-02-07 06:17冯小茫
文史哲 2017年3期
关键词:理性化比特信用

冯小茫

理性祛魅
——货币的发展与演变

冯小茫

人类社会经历了从伦理价值理性主导逐步到经济工具理性支配的转向,货币的理性化是这一转向在经济领域的体现。货币在形式方面经历了简单自然物——贵金属加工物——纸币——虚拟货币的历史过程;在内容方面则从具有自然属性的一般等价物到具有天然内在价值的贵金属,再到信用货币,最终趋向超主权货币或去主权货币。一般授受性是货币的本质特性,货币的“魔魅”是其一般授受性的基础。在货币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魔魅”表现形式,越是靠前的阶段越以自然属性和天然价值为特征。所谓理性祛魅就是货币发展各个阶段的自然属性和天然价值逐渐被祛除,乃至分别被人为形态和创造出的信用所代替的过程。

货币;信用货币;超主权货币;虚拟货币;金融创新

引言:何谓货币的“理性祛魅”

“祛魅”或曰“除魔”(英文Disenchantment,德文Entzauberung),亦有“除魅”、“去神圣化”等译法,最早见于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指“摈除作为达到拯救的手法的魔力;把魔力(magic)从世界中排除出去,并使世界理性化”*[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79-89页。的过程或行为。其哲学意义是:人不断把宗教世界观及宗教伦理生活中一切带有巫术性质的知识或宗教伦理实践要素(如通过宗教冥思或带有巫术性质之圣礼仪式等救赎手段)视为迷信与罪恶加以祛除,人便日益从巫魅中解放出来,获得自己理解世界、控制世界的主体性地位。世界由此不再是一个充满迷魅或巫术的存在,而是人的理性完全可以把握的因果机制*王泽应:《祛魅的意义与危机——马克斯·韦伯的祛魅观及其影响探论》,《湖南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理性化是神圣化的反面,它是祛魅即驱除神圣性之道具,其核心是以形式理性即经济价值为基础的科学可知性和计算性。它所带来的必然是信念伦理逐渐解体、工具理性不断扩展的演变过程。工具理性主导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根本说来与道德理想追求无涉,而是与或公开或隐蔽的实用主义、经验主义、功利主义发生着密切关联,而责任伦理也完全消除了动机和信念的意义,代之以后果、效率和功利的价值判断和评价标准。理性化包括多方面内容,如组织的理性化、法律和官僚制度的理性化、城市的理性化和技术的理性化等等*刘军:《韦伯资本主义起源理论评析》,《世界历史》1989年第3期。。韦伯由此认为,“现代社会的文明和人类全部生活,都被收束在这一(理性化的)轨道中”*[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支配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18页。。

可见,理性化基本涵盖了所有能观察到的人类社会活动和现象。经济领域也毫无例外地发生着从实质价值理性主导的经济活动向工具形式理性支配的经济活动的过渡。具体而言,就是一种在技术可能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应用定量计算的经济活动,取代根据某些价值标准(出自不能以计算或者其他科学方式证明的政治或宗教等非经济考虑)向人们提供所需物品的经济活动*[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阎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82-183页。。马克思认为,“货币是需要和对象之间、人的生活和生活资料之间的牵线人”*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40页。。货币是价值世界的重要表征,其本质是人们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某种脱离了社会关系的独立事物。哈里斯(Lawrence Harris)在《货币理论》中总结说:“事实上,货币的最基本特征是一种社会现象。货币之所以存在不仅是因为人是社会生物以及人的一切活动(包括经济活动)都在一个社会框架中进行,更重要的是因为货币只存在于一个特定的社会与经济框架之中。”*[美]哈里斯:《货币理论》,梁小民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89年,第2页。正如韦伯所认为的,现代成熟的货币经济强化了经济行动的形式理性,因为货币是最完美的经济计算手段,货币制度是具有最大可能程度的形式理性*[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第183-184页。。货币无论是作为一种经济现象,还是以其为基础的经济活动,都不可避免地处在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之中:实质理性的主导性逐渐被工具理性的主导性替代,以货币为核心的经济活动乃至货币本身的形式和内容,都被“收束”在工具理性的轨道之中,这一理性化的过程与其深层机制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

理性化的核心是“祛魅除魔”,那么货币的“魔魅”*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资本论》中分别谈及货币本质和货币拜物教,曾提到货币的“神力”和“魔术”,这种说法是对货币异化现象的说明。马克思认为表面上看货币好像是万能的,仿佛有着神力,实际上货币是商品社会中人与人交换关系的物化形式,是人们通过劳动交换所发生的社会联系。马克思的货币拜物教理论祛除了货币表面的神化面纱,揭示了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关系,这有时被称为一种“思想祛魅”或启蒙,体现了从现象到本质的真理呈现过程。本文所谓“魔魅”与马克思所说的“神力”和“魔术”不太一样。本文在韦伯经济社会学的意义上使用“魔魅”。一方面,本文试图指出货币的一般授受性背后的支撑因素,这种因素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是无法考究其源头的,我们只能尝试对之进行解释,所以本文称之为“魔魅”;另一方面,这一支撑因素是发展变化着的,本文试图展示这一支撑因素是如何从一种自然的、不为人的意志所转移的和带有神秘色彩的因素逐渐转变为一种人为的、可量化的、可被当作工具操作的因素。简言之,即这一支撑因素是如何被“收束”进入理性化的轨道,从而具有可观察、可度量、可预测的工具特性的。所以说,马克思的货币拜物教理论是从纵向角度揭示货币的静态本质,本文则是从特定角度横向地展示货币的动态历史演化。参见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44页;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第71页。另参见赵文力:《马克思的货币批判理论及其当代意义》,《吉首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王峰明、牛变秀:《货币的本质规定和拜物教批判》,《天津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是什么?货币具有几近万能的特性是从古至今为人们所深刻认识到的,这是对货币本质的最直观认识*例如中国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古话,而西方也有“All things are obedient to money(一切事物都服从于金钱)”的谚语。。但这只是货币内在之魔魅的外在表现,只有追问货币为何能够如此者,才能真正触及驱使货币的“魔魅”*此处能够看得出本文的研究与马克思的货币拜物教理论的略有不同。马克思明确指出货币如神力般的万能是一种异化的假象,它遮蔽了劳动的价值和劳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而这才是货币的本质。本文并不探讨货币的本质和异化,而是从经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指出货币的万能魔力是以一般授受性为基础的,然而如果更深入地挖掘就会发现,货币的一般授受性也有其基础,而这种基础是变化发展着的,“理性化”是对由这种变化导致的货币动态演化过程的一种尝试性的解释路向。。

经济学通常规定“一般授受性”为货币的本质。一般授受性是指货币作为交易媒介,在商品交换过程中所具有的、人们既愿意支出(即“授”)又乐于接受(即“受”)的特性。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授,即商品购买者愿意以之作为交易媒介来交换商品;二是受,即商品卖出者愿意接受它作为卖出商品的报酬,并相信可以随时随地用它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任何物质,不论是贝壳、银块还是纸张,一旦获得这一特性,就具备了货币性。“一般授受性”来自货币的基本职能,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有五个职能,但基本职能只有两个,即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所以马克思将货币定义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2页。。其中以价值尺度最为根本,因为任何货币都必须在具有货币价值的基础上才能充当流通手段。货币的基本职能与货币本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任何商品,一旦成为货币,就必然具备这两个基本职能。正是这两个基本职能,尤其是价值尺度形成了货币的本质特性,即一般授受性,这一本质特性的基本内涵便是价值标准。

借助“正当性”这一政治哲学术语,可以更加清晰地理解此一问题。“正当性”的原义颇具道德色彩,经常被正面地解读为一种由人民授予其管治者、相关机构及行为的规范性地位;更精炼的表达是:(政治)管治的权威和效力来自于被管治者的同意或认可。将“正当性”观念引入货币理论,就产生了关于货币的“正当性”的表述,即人们承认、接受和使用某种货币的原因就在于人们对此货币所具有的某种权威或者效力表示同意和认可。货币的这种权威或效力指向货币价值,它可以来自货币本身具有的内在价值(如金银),也可来自货币所代表的某种价值(如金银本位下的纸币),亦可来自货币所代表的某种强制力(如由国家政权提供信用担保的纸币)。这种赋予货币“正当性”、使之成为价值尺度,进而具有“一般授受性”的事物,如金银的内在价值、国家的信用担保等,就是货币的“魔魅”。所谓货币的理性化就是此类事物的作用与功效被淡化、祛除乃至颠覆的过程。

一、货币的古典形态及其祛魅

货币是人类经济生活最重要最核心的因素之一,是用作交易媒介、储藏价值和记账单位的一种工具,是专门在物资与服务交换中充当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人们的商品价值观的物质附属物和符号附属物。货币的使用始于物物交换的时代。在原始社会,人们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资,比如一头羊换一把石斧。但是有时候受到用于交换的物资种类的限制,不得不寻找一种交换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物品,这种物品就是最原始的货币。牲畜、盐、稀有贝壳、宝石、沙金等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都曾经作为货币使用过。早期的这种货币形式被称为实物货币或原始货币。它们有着共同的特征,即自然性;也就是说,它们都是纯粹的自然物,没有任何人工施加于其自然属性之上的性质。

纯粹的自然物如何成为货币?韦伯式的经济社会学认为:从纯粹自然物到货币是一个长期的观念演进过程。货币是一种工具,它的产生始于人类的理性对社会交换媒介的反思和构建,其最初的形态是人类理性对自然物进行加工的结果。这是一种意识层面而非物质层面的加工,即自然物本来的物理属性并没有改变,而是被人类理性赋予了货币的功能。当自然物作为货币被使用的时候,它原本作为自然物的意义就被“去自然化”而成为人类理性的加工品。从货币的发展历史来看,原始货币的出现是人类理性对自然物的第一次“祛魅”——保持了自然物的物理特征,在意识层面赋予自然物以社会意义。这种“去自然化”操作,使得抽象的商品价值具体化为共同的衡量标准,成为人类社会交换的一般等价物。

经过长时期的自然淘汰,作为货币使用的自然物在绝大多数社会里逐渐被金属所取代。人类理性在实践中发现原始实物货币存在如易损耗、不易携带、质量不均匀、易被仿造、难以控制数量等问题,同时意识到金属具有价值比较稳定、易于分割保存、便于携带的特征,特别适合于作货币。马克思对此评论说:“货币天然不是金银,但金银天然是货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3-104页。也就是说,贵金属作为货币,其正当性即一般授受性,是以其自然属性为基础的。

金属货币本身还经历了从称量货币到铸币的演变。最初的金属货币是原生的条块形状,并以重量为单位,每次交易都要鉴定成色,计称重量,然后按交易额大小将金属进行分割。鉴定、称量、分割金属极为不易,甚至会因成色不一而引起诉讼,于商品交易极为不便。一些富商巨贾凭借其信誉在金属条块上加盖印戳标明成色和重量,形成最初的铸币,即私人铸币。当商品交换突破区域市场的范围,贵金属的重量和成色就要求更具权威的证明,于是国家开始管理货币,并凭借其政治权力铸造货币。经国家证明、具有规定重量和成色、铸成一定形状的国家铸币就出现了*[德]哈耶克:《货币的非国家化》,姚中秋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第28-30页。。不过此时,国家或其他政治权威进行铸币并不意味着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是以信用为担保,人们接受和使用铸币的原因依旧是因为金银所具有的天然内在价值。

货币形态从纯粹自然物到金属铸币是一个漫长的转变过程。第一,这是人类理性选择的过程和结果。人类选择所依靠的正是工具理性,即从人类自身的需要出发,对经验进行科学的、可计算的、有目的性的考量。因此,货币形态从普通自然实物向人工加工贵金属的转变,不是偶然的现象,它体现为人类对货币形态所进行的“祛魅”操作。第二,这一过程不仅体现着人类金属开采和冶炼技术的提高,在更深层的意义上还体现着人类理性,尤其是工具理性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它不仅在意识层面对自然物进行“去自然化”使之成为观念中的货币,而且开始在物质层面对作为自然物的金属进行熔炼、铸造、雕刻等加工,使之部分地失去原有的“自然面貌”,更多地以人造物的形式出现。第三,在整个过程中,货币的价值基础要么来自自然物的稀缺性,要么来自贵金属的天然价值。不难发现,这些都是自然形成的特性,具有天然性。就此而言,以自然性质为价值基础是货币古典形态的显著特征。货币古典形态的理性化只体现为外在形式上的“去自然化”,即人工成分相对纯自然形态的不断增加,但在内容上,货币的贵贱以自身的实质价值为基础,社会经济活动因此建立在金银的实质价值基础之上,此时人类是无法对金银的贵贱进行工具化的操作的,也就是说,此时人类经济活动的主导者是其实质理性而非工具理性。

贵金属作为货币在人类经济历史中占据了相当长的时间,在古典世界范围内最终形成了以金银两种贵金属为主要价值尺度以及流通、储藏和支付手段的货币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属货币所共有的问题逐渐被人们所发现,例如:1.铸币变质。包括两方面的意思:一是主动变质,即铸币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磨损和损耗而变得不足值;二是被动变质,拥有铸币权的政府、领主、商人因自身财政危机或为了榨取财富,常常在铸币时减轻重量或降低成色*如古罗马曾铸造仅含白银2%的银币,中国汉代初期把12铢重的半两钱减成重三铢的荚钱,但仍以“半两钱”的名义流通。。2.铸币材料价值与货币需求量不对称。由于最初商品经济不发达,很长一个时期里铸币材料是铜、银等价值较低的金属,因此在大宗交易中金属货币存在携带和管理不便的问题。3.铸币权分散。19世纪初资本主义兴盛之前,欧洲的铸币权都是分散的,古代中国在某些分治时期也是各个统治区域有其自己的铸币体系。每当商品交换突破一定区域市场的范围,就会出现多种铸币之间竞争的现象。有的铸币缺乏信誉保证,其重量、成色和发行量缺乏足够权威的证明,经常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引起社会经济的波动*参看萧清:《中国古代货币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9-45、102-104页;[英]约翰·乔恩:《货币史——从公元800年起》,李广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47-52页。。综合以上情况,人们开始意识到可以用其他的东西代替铸币进行流通,这种替代品必须具有轻便、不易损耗、价值稳定等特点,于是纸币出现了。这一阶段,贵金属的自身价值虽依然存在,但其作为媒介交换的货币属性逐渐消失了。纸币对金属货币的“祛魅”,虽不触及贵金属的内在天然价值,但将彻底否定金属货币的物理特征,而且其原有之“魅”即金银的天然魔力,将被理性化为价值符号,并在观念意识层面对其社会意义展开全面的“去自然化”*根据齐美尔(Georg Simmel)的理论,这是“货币实在论”向“货币符号论”的转向,与经济思想史上的“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相对应。参看[德]齐美尔:《货币哲学》,第2章“货币的实体价值”,许泽民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8-112页。。

二、货币形态从古典向现代的理性化转向

金属货币的最早替代物出现在北宋的成都,即历史上最早的纸币——“交子”*西方最早的纸币出现在1661年的瑞典。。与金属货币相比,纸币的制作成本低,更易于保管携带和运输,避免了铸币在流通中的磨损,因而可以在较大范围内使用,有利于商品的流通,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可以注意到,纸币对于金属货币具有两个质变:1.彻底摆脱了自然属性,完全“去自然化”而以人造物的形式出现;2.本身不再具有价值,而与贵金属相挂钩或者以发行者的信用作为各种职能依据。第一个质变是非常显著的,能够明显观察到,第二个质变则体现为观念上的长期历史过程。本文认为,从金属货币到纸币的转变是货币“理性化”进程的一个历史性阶段,两个质变是人类理性对货币进行“祛魅”操作的结果,纸币在形式和内容两层意义上实现了对金属货币的“去自然化”。形式上的“去自然化”是指:铸币作为金属货币的最高发展阶段,仅仅具备了半人工产品的性质,因为人们的加工对象是融化了的贵金属,即液态的金属,仍然属于自然物的一种存在方式。相比之下,纸币则是一种完全的人工产品,因为纸币的加工原料是纸浆,而纸浆是以植物纤维为原料,经不同加工方法制得的纤维状物质*纸浆根据加工方法可分为机械纸浆、化学纸浆和化学机械纸浆;也可根据所用纤维原料分为木浆、草浆、麻浆、苇浆、蔗浆、竹浆、破布浆等。又可根据不同纯度分为精制纸浆、漂白纸浆、未漂白纸浆、高得率纸浆、半化学浆等。。可见,纸浆本身已是一种人工加工物,原始的自然材料在纸浆当中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自然属性,因此,纸币不再具有纯粹的自然性质,它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是人类货币观念在实物上的投射。

纸币对金属货币在内容上的“去自然化”比形式上的“去自然化”更深彻,也更重要,因为这涉及到人类货币观念的扭转,是抽象的价值符号逐渐取代具体的贵重自然实物的过程,也意味着货币的价值基础由天然稳定的实际价值向可计算的货币数量(即货币的供给量)与对货币的需求量之间的关系的转换。在这一过程中,人类对货币的认识和理解从价值理性逐渐转向工具理性,货币原有的实际价值被“祛魅”而逐渐成为可人为进行计算和操控的交换工具,经济活动也开始从由实质理性主导转向工具理性主导——从以相对恒定的金银价值为基础的循环流转的经济活动,转向由货币工具控制的有波动、有破坏、可计划、可预测的经济活动。从货币观念的发展来看,这一过程是从重量标准到货币单位的过渡,体现了货币从古典形态经过理性化向现代形态的转向*See Wray, L. R. Understanding Modern Money- the Key to Full Employment and Price Stability(Cheltenham, UK: Edward Elgar, 1998), 47-52.; 正因为这一过程更深彻更重要,所以它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西方学者如巴本(Nicholas Barbon)早在1696年就指出了货币价值符号化的变化趋势。他在《铸币论》中指出:货币的价值是由国家的权威所规定的铸币上的印鉴,并非是铸币的重量和成色的证明,而只是铸币价值的指令。此即经济学意义上的“货币国定论”。见刘挈敖:《国外货币金融学说》,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3年,第40页。。可以根据这一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将之分为两个阶段。

首先来看第一阶段。所谓第一阶段是金属货币向纸币的过渡,在货币观念史上体现为实质货币向代用货币的转变。代用货币又称表征货币(Representative Money),是代表实质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其本身不具价值或货币面值与币材价值不等、但可兑换的货币。代用货币之所以能在市场上流通,从形式上发挥交换媒介的作用,是因为有足够的贵金属储备,而且也可以自由地向发行单位兑换储备金属或金属货币。就形式而言,代用货币通常为纸币,确切地说是可兑换的纸币(convertible paper money),是政府或银行发行并强制使用、代替金属货币执行储藏、流通和支付职能的纸质货币。代用货币产生的可能性在于:货币作为交换的媒介,只是交换的手段,而不是交换的目的。对于交易者来说,他们关心的并不是货币本身有无价值,而是它能否起媒介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货币处在流通领域中,“只是转瞬即逝的要素。它马上又会被别的商品代替。因此,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2-123页。。这就产生了由价值符号或代用货币代替真实货币的可能性,开辟了货币价值符号化的道路,同时也为现代社会中货币符号与货币价值的脱钩埋下了隐患*根据符号学学者如索绪尔(F.Saussure)和波德里亚(J. Baudrillard)的观点,货币符号和货币价值的脱钩表现为经济危机时货币发行量与实际购买力的不对称,实质上是货币价值与国家信用的脱钩。见[瑞士]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16-118页;[法]波德里亚:《象征交换与死亡》,车槿山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年,第27-30页。。显然,贵金属之所以能充当货币是因为它们天然具有的稳定的贵重价值,正是这种自然属性使得金银能够天然地充当货币*[英]李嘉图:《李嘉图著作与通信集》第4卷,蔡受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52页。。相比之下,纸币自身不具备任何价值,如果纸币不是与贵金属挂钩或者以发行者的信用作为担保,其价值就是一堆堆纸浆的价值。在此意义上,货币在从贵金属到纸币的转变过程中发生了对其原本所具有的自然价值的“去自然化”操作。韦伯这样描述该过程:“开始,只有切实存在或发生的事情才会在人类生活中扮演角色,现在以不同方式出现,只意味着或预示着某事的某种经验也开始发挥作用。因此,魔法从直接操控的推动力量,过渡到象征行为。”*[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第529页。在此过程中,金属货币原有的“魅”,也就是其自然价值,即那种吸引人类、令人类疯狂的天然魔力,被人类理性“除魔”而观念化为价值符号,于是货币得以不再必须具有某种天然内在价值的形式,而只要能够象征这种“魔力”或这种天然价值、能够承载价值符号就可以了。齐美尔描述这种转向说:“货币表达商品相对价值这一意义,独立于货币的任何内在价值,就像度量空间的尺度是由铁、木材还是玻璃制成的并不重要一样,因为我们关心的只是它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与另一个量度之间的关系,所以货币为我们决定事物价值而提供的尺度与它的本质性质无关。”*[德]齐美尔:《货币哲学》,第24、192、196、210页。低成本、低损耗、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纸币由此成为首选。同时纸币的稳定性、便携性、同质性和低损耗性为在技术可能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应用定量计算的经济活动铺平了道路。

严格来说,在上述阶段发生的“祛魅”所达到的其实是一种不完全的“去自然化”的结果,因为纸币的发行和流通都必须以贵金属为基础,纸币所代表的价值与贵金属直接挂钩。以西方为例,其货币标准是以贵金属为基础的,国内贸易以银为主导,而金则通常用作国际贸易的货币标准。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金本位制度”,即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黄金为本位货币,并建立起流通中各种货币与黄金之间固定兑换关系的货币制度。黄金可以自由铸造和流通,各国货币以贵金属黄金为共同的基础,并实行以不同国家货币的含金量为基础的固定汇率机制*次贷危机研究课题组:《次贷危机正在改变世界》,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第380-382页。。西方经济思想长期以来受亚里士多德传统的支配,认为充当货币的商品价值起源于它们作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因此黄金和白银货币所具有的价值直接与其作为商品所具有的内在价值成比例*[美]威廉·戈兹曼、K.哥特·罗文霍斯特:《价值起源》,王宇、王文玉译,北京:万卷出版公司,2010年,第67-68页。,这种影响一直持续到近代早期。因此尽管纸币的出现在形式上是对金属货币的完全“祛魅”,但它在内容上只是金属货币的替代品,代行流通、储藏和支付手段,所以只是铸币的表征,无法独立于贵金属而单独存在和使用。就此而言,纸币与贵金属的“魔魅”依然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只有将这种内在联系完全割断,在内容上彻底“除魔”,纸币对金属货币的“去自然化”才算完全达成。

三、信用的创造——现代货币的理性化特征*本文赞同这样的观点:信用其实始终都是货币背后的实质。在古代,货币不具有信用的性质或含义,到了当代,它已由直观的符号变成了虚拟的符号,这只是形式的改变,并不是实质的改变。当然,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来看,这种信用就本质而言无非是凝结于货币之上的人类劳动,但是从历史现实的角度出发,如果说金银等贵金属也具有某种形式的信用,那么这种信用无疑是以贵金属的天然内在价值为基础的,可以说是一种“自然信用”,那么历史地讲,就存在从金银的“自然信用”到法定货币的“人为信用”的转向,这一转向本身就包含在货币演化的理性化过程之中。

约翰·劳的构思提出了纸币的下一个发展方向——信用货币。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以及1978年《牙买加协定》的生效,取消了有关黄金问题的一切条款,黄金被“非货币化”。至此,金银本位制正式让渡于以信用货币为基础的纸币制度,这一货币形态为世界各国所采纳,沿用至今。目前世界各国发行的货币,基本都属于信用货币。信用货币(credit money)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由银行提供的、强制流通的、不以任何贵金属为基础的、独立发挥货币职能的货币工具。它的根本特征有两点:1.本身没有价值或远远低于其指称价值。2.与代用货币不同,它与贵金属完全脱钩,不再直接代表任何贵金属*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直白地指出:“货币的含义是,政府将接受它偿债和纳税之用,法院将承认它们可以清偿按美元计算的债务;这些绿色纸片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大家都认为它们有价值,是因为经验告诉大家它们有价值。”(见[美]米尔顿·弗里德曼、罗斯·弗里德曼:《自由选择》,胡骑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61页)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也认为:“货币是一种人为的社会成规,人们接受货币是因为它为人们所接受。”(见[美]萨缪尔森:《经济学》,高鸿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上册,第388-389页)。于是,纸币在形式上延续了对金属货币的“去自然化”,同时在内容上完成了从与贵金属挂钩到脱钩,即从代用货币到信用货币的理性化过程。这一转向被法国调节学派学者阿格里塔(Michel Aglietta)称为“去物质化(dematerialization)”*Michel Aglietta, A Theory of Capitalist Regulation, trans. David Fernbach, (London: Verso, 1979), 329., 经济事务所关注的焦点不再是货币形式与其实际价值是否对应,而是所拥有的信用能否转成现实货币的问题,表达了货币数量对货币价值的“祛魅”。

金本位的崩溃和信用货币的最终确立,并非由于黄金本身内在价值出现问题(例如人们不再认可黄金,或者不认可人工能够无限量生产黄金),而是由于规模设定了上限——金储量和产量的有限性与商品生产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矛盾,随着社会商品价值总量的不断增长,黄金储备无法满足货币发行的需要*盛松成:《虚拟货币本质上不是货币》,《中国金融》2014年第1期。。导致这种货币形态的内在矛盾和转向的深层机制是人类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之间不断斗争,后者逐渐取代前者。价值理性要求经济活动以实质性的价值为出发点和标准,贵金属的天然稳定价值和社会商品的有限供应恰好满足这种要求。在这种社会状态下,货币的币值相对稳定,物价由于货币的稳定而较少波动,商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与贵金属的供给量相符合。工具理性则要求通过应用定量计算来实现经济活动在技术可能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开展,这一要求符合社会商品日益丰富及其生产和供给日益扩大的趋势。当黄金储量和产量无法支撑起购买社会商品价值总量所需的货币量时,便会出现商品越来越多,而可购买商品的黄金越来越少的现象,人们便会选择银乃至量大价贱的铜、铁作为社会通货,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恶果。从经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取代是不可逆转的,因此社会商品生产和供应的无限化趋势既不可阻挡也不可逆转。工具理性要求在可计算范围内尽可能扩大经济活动的要求同样是不可逆的,因此只有产生新的货币观念并对货币形态进行创新,才能避免经济的倒退,满足工具理性的要求;新的货币形式也会反过来扩大社会平等和交往,促进商品生产和交换*“法币这个抽象概念取代了财富的旧形象,它是价值的社会标准,是一种理性的方法,通过它可以在各不相同的现实之间建立共同的尺度,并使交换中的社会关系平等化。”见[法]韦尔南:《希腊思想的起源》,秦海鹰译,北京:三联书店,1996年,第82页。。在这种情况下,贵金属的天然内在价值,也就是使贵金属成为货币的“魔魅”被祛除了,取而代之的是“当代货币本身不再具有价值,它纯粹是一种价值符号,是抽象的价值,其价值完全是人类给予的,离开人类社会它就什么也不是。它的价值基础不再是任何个别使用价值的价值了。它所代表的价值量完全取决于货币数量(即货币的供给量)与对货币的需求量之间的关系”*刘骏民:《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97页。。

纸币与贵金属的完全脱钩意味着货币的价值基础被抽离,货币职能将仅仅剩下流通工具一项。然而前文提到,构成货币的“正当性”即“一般授受性”的两个最基本要素是流通手段和价值尺度,后者由价值基础决定并且是前者的基础。也就是说,如果货币的价值基础被抽离,货币就不能充当价值尺度,货币的流通手段也就不具有实际意义,货币的“一般授受性”更无从谈起。信用货币则解决了这个问题。信用货币的币材价值低于其作为货币所代表的价值甚至没有价值,只凭借发行者的信用而得以流通。这就意味着信用担保取代了货币之前因与贵金属挂钩而具有的价值基础,从而为流通手段提供了保证并和流通手段共同构成了信用货币的“一般授受性”。如果进一步追问信用担保的根据,那么,信用货币作为流通手段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人们对此货币的信心;二是货币发行的立法保障。对货币的信心源自对发行者信用的信心,立法保障来自发行者的管理和监督。信用纸币是只能由政府发行并依靠国家权力强制流通的价值符号*See J. M. Keynes, A Treatise on Money, Chapter 1 “The Classification of Money”(London: Macmillan, 1930), 7, 11-20.,两个条件都指向主权国家的政府信用,这是信用货币“一般授受性”的唯一基础。国家信用祛除了贵金属的天然价值而成为货币的“正当性”来源,是货币新的价值基础,也是货币的新“魔魅”*[美]列特尔:《货币的未来》,林罡、刘姝颖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年,第52-53页。。

信用货币在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中居主导地位,在可预见的未来,它也将继续担任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最重要手段和媒介。然而这并非说明货币的理性化进程到达了终点。事实上,这一进程不仅没有结束,而且一些业已出现的重要的经济现象为我们理解这一进程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参考。由于未来的理性化方向只是预测的可能性方向,因此会出现理性化的形式和内容不同步或者程度不一的现象,即存在多种可能性并存的情况。

四、货币理性化的两个未来走向

货币未来的理性化走向,可以根据货币在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理性化完成程度的不同,得到以下几种可能性:1.形式不变、内容上实现的理性化,即“超主权方向”;2.内容不变、形式上实现的理性化;3.形式和内容上都实现了的理性化。后两者共同构成“去主权方向”*哈耶克(F. Hayek)也曾经构想过货币的非国家化,即打破货币发行的政府垄断,引入自由竞争,让私人发行的、值得信赖的货币成为通用货币。这种构想实际上是货币发行的“非政府化”,其一般授受性的根据还是信用,并未发生改变。见[德]哈耶克:《货币的非国家化》,第24-25、146-147、185-186页。。

首先分析“超主权方向”。就形式方面来说,从原始实物到金属铸币再到纸币,货币经历了从纯粹自然物到半自然半人工物再到纯粹人工物的过程,货币形式中的自然成分越来越少以至于消失,这是人类理性对货币不断“去自然化”的结果。由于在可预见的未来,纸币仍将是货币的主要形式,所以货币的理性化进程就只能发生在货币的内容层面。纸币的最终内容是信用货币,信用指向一国政府或金融管理当局为之提供的信用担保,所以信用货币等同于主权货币。如前所言,信用货币的“魔魅”就在于由主权国家为之提供权威信用担保,使之能够被人们认可、接受和使用。因此,对信用货币在内容方面的“祛魅除魔”就理所应当地指对主权信用担保的超越,也就是说,新的货币形态可以不以主权国家为之提供信用担保就能够充当流通手段。换而言之,新的货币形态在形式上延续了信用货币载体“纸币”,而在内容上对信用货币进行“去政治化”操作,抽去了作为其价值基础的信用来源,这种理性化操作的结果就是一般所言的“超主权货币”。

“超主权货币”的产生有其现实原因:1.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深入,人类经济前所未有地形成了世界性的统一市场,资本、人力、商品和知识愈加趋向无障碍的流动,出现了对区域性乃至全球统一货币的诉求;2.在经济全球化与金融一体化的大环境下,各国经济活动已不再仅仅为本国政治服务,而是越来越多地遵循国际条约、规范和惯例来运作,货币更加倾向依附市场主体而非主权国家,多种主权货币反而在客观上不利于全球经济的顺畅运行*吴志成、龚苗子:《从国家货币到市场货币》,《金融制度与管理》2005年第6期。;3.通过对“特里芬难题”的反思,人们认识到在全球一体化的经济运行中,任何一种主权货币都不能作为国际清偿货币,否则个中弊端迟早会引发经济体系的崩溃,更稳定的金本位或者更超前的“货币联盟”都可作备选方案*Barry Eichengreen, Global Imbalances and the Lessons of Bretton Woods(Cambridge: MIT Press, 2007), 6-9.。

经济学家们对“超主权货币”的构想有很多种,也提出了多种方案,但目前付诸实践的只有欧元,因而是唯一可选的分析对象。就形式而言,欧元仍然保留了纸币的形式,显然不存在理性化的进展;在内容层面却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一般认为,信用货币之所以被接受,在于其以价值基础为底的“一般授受性”,而这取决于发行国主权的强制力和信用程度;信用货币在此等同于主权货币,其价值基础来源于国家主权的信用力量。国家主权政治上的权威性和经济上的控制力以及人们对国家权威的认同感,决定了国家主权是强大的信用主体,拥有强大的信用力量,能够支撑货币的顺畅运行。但欧元并没有主权信用作为担保,它的创建在本质上是一项政治工程*郭天榕、徐天新:《欧洲的分与合》,北京:京华出版社,1999年,第336页。,在巨大的政治变迁中诞生的欧元最大的弱点恰恰在于政治:它是一个没有国家的货币*Otmar Issing, The Birth of the Euro(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228-234.; 是一种典型的内在“弱政治性”货币*赵柯:《货币的政治逻辑与国际货币体系的演变》,《欧洲研究》2011年第4期。。欧元满足信用性的基本前提是要有明确的发行主体,这个主体拥有自主的资源和资源处置权,能够担当该货币的最后贷款人。在现行市场预期的基础结构中,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是信用货币的既定前提*C. A. E. Goodhart, “The Two Concepts of Money: Implications for the Analysis of Optimal Currency Areas,”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 14(1998), 410-414.。 对欧元来说,这个前提尚不存在。欧盟的现行机制决定了它离国家联合体相差甚远,尚无可能成为有独立主权性质的集合体,难以产生如国家主权那样的强大信用力量*Georges Caravelis, European Monetary Union, Aldershot(UK: Avebury, 1995), 158-160.。 在一个政治实体下,它的中央银行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实际上,这个国家的资源总存量(经济总量)是货币的实物基础和最后担保。对欧元来说,名义上的最后贷款人是欧洲中央银行,而欧洲中央银行是欧元的发行主体,却不是欧元真正的信用支持主体,而由于欧元是“没有政府”的货币,所以并没有真正的最后贷款人*英厄姆(G. Ingham)认为,货币的实质既不在于制定法律的能力,也不在于印刷货币的能力,而在于政府创造最后承诺的能力。See G. Ingham, The Nature of Money(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04), 4-6.。 即使欧洲中央银行被这些国家授权来承担这个责任,也由于自有资本及其储备太少而不可能担此重任*Athina Zervoyianni and George Argiros, European Integration(New York: Macmillan, 2006), 264-268, 279-282.。 此外,学界经常讨论的支撑欧元的与美国经济不相上下的经济存量实际上并不存在,因为欧元区距离“欧洲合众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对各成员国加总的经济存量需要谨慎估计。综上所述,从价值背景上看,欧元几乎建立在一种悬空性的虚拟价值基础之上。然而理论和设计上的缺陷并没有影响欧元的发行和流通,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一般使用者,也基本都将欧元看作信用货币。那么就要追问,如果承认欧元是一种信用货币,作为其一般授受性基础的信用担保来自哪里?

所谓一个国家的主权信用,实质上是该国综合国力的体现,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公民认同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是随着这个国家的成长而日积月累地自然形成的。此处的国家一般指基于相同的血缘、语言、文化和价值观等因素,在历史中自然形成的现代民族国家。但像欧元这样的“超主权货币”,其产生的先决条件在于欧盟成员国所作出的一系列涉及货币主权让渡的决定*See Johannes Lindvall, Mass Unemployment and the State(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5-7.。 各成员国将货币主权让渡给欧洲理事会和欧洲央行,由它们代行货币的发行和管理工作。依此逻辑,欧元的信用担保应该来自欧洲理事会和欧洲央行背后的主导力量——欧盟。然而欧盟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而是多个主权国家的集合体*Robert Mundell,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Euro in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The American Economist, vol.47, no. 2(2003), 34-35.; 其基础也不是任何自然或价值理性因素,而是出于共同利益、凭借工具理性而达成的协定。欧盟实质上是一个人为构建的共同体或一个超国家机构*See Martin Feldstei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Political Sources of an Economic Liability,”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ol.11, no. 4(1997), 23-42.,充其量是一个经济-货币联盟,并没有政治学意义上的主权,也没有随之而来的主权信用*余开祥、洪文达、伍贻康主编:《欧洲共同体:体制、政策、趋势》,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39页。。欧盟的信用,一方面来自理论,即欧盟各成员国将自己的货币主权让渡给作为单一共同体的欧盟,欧盟因此在理论上拥有了各国货币主权相加的总和,尽管这不是主权信用,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欧元的信用基础*Loukas Tsoukalis,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The Primacy of High Politics,”in Policy Making in the European Union,eds. Helen Wallace and William Wallace, 3rd edition(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283.; 另一方面来自现实,即欧洲发达的经济、愈来愈紧密的经济一体化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对统一货币的诉求,以及欧洲自古以来对政治一体化的追求,和对未来以欧元为纽带实现政治一体化的展望和信念*Barry Eichengreen, Exorbitant Privilege: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Dollar and the Future of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135.。 就此而言,欧元的信用基础是一种以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建立在工具理性基础上、以协商和协议的非自然方式创造出来的人为产物*See Henry G. Schermmers,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Mohammed Bedjaoui International Law: Achievements and Prospects (Berlin: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91), 71-74.。

欧元作为一种具有独立性和法定货币地位的超国家性质的货币,在货币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不以主权国家作为信用担保,其信用基础超越了主权国家,在内容层面取代了基于价值理性的主权国家信用。经过以“超主权”为形式的“祛魅”,欧元将自身建立在了一种人为信用的价值基础之上,成为货币理性化进程的一个“关键节点”。之所以称之为“关键节点”而非“新的历史阶段”,是因为它的价值基础仍然来自于信用,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属于信用货币。但它又是一种新形态的信用货币,创新了货币的价值基础形式,为货币实现理性化的新历史阶段开辟了道路,可称之为“后信用货币”或者“人为信用货币”。

“去主权方向”涵盖了本节开头所说的后两种情况,因为两者朝向相同的货币理性化方向,只是由于程度的高低而有着质的区别。就货币形式而言,纸币对金属货币的取代并不意味货币“去自然化”的进程走到了终点,因为此处“祛魅”的对象始终是实体货币。也就是说,实体货币的最大自然属性即其物理存在并没有消失,只有把物理存在都否定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去自然化”。据此推之,“去实体化”或曰“去实物化”就应该是货币理性化在形式方面的最终发展方向。随着科技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非实体或非实物化的货币形式已经初现端倪,各种各样的电子币便是典型代表,例如银行电子货币、大型网站自行推出的百度币、Q币,以及网络数字货币比特币、莱特币等等*周虹:《电子货币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5-50页。。由于这些货币摆脱了实物形态,只以电子信号的形式存在,故一般也称之为“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在形式上把货币的理性化进程推到了极致,然而历史经验说明,货币形式的理性化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货币理性化进程在内容方面所呈现出的态势。就内容而言,银行电子货币是纸币的电子形式,Q币等则以企业信用为担保;它们实质上仍是信用货币,在内容上没有任何相对于信用货币的理性化推进*截至目前,一般认为虚拟货币的信用支持是有限的,即担保能力和适用范围的有限性,但是已经具备了信用的基本特征。见苏宁:《虚拟货币的理论分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42页。。

在此以比特币为例对这种新货币形态进行分析。学界对于比特币的种种议论,无论褒贬抑扬,起初基本上是围绕“比特币能否算作货币”而展开的。随着比特币的合法身份被逐渐承认*世界主要国家中,美国德州联邦法庭2013年8月8日裁定比特币为合法货币,且受《联邦证券法》监管;德国政府2013年8月19日在国家层面上认可了比特币的法律地位;美国加州2014年6月28日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英国或将承认比特币的合法货币地位;我国目前禁止银行进行比特币交易。,主流经济学已经认可比特币是一种货币,转而集中讨论比特币能否成为未来的主流货币。

既然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就意味着它具有货币的“一般授受性”,也意味着它建立在某种价值基础之上。货币在内容上的“祛魅”表现为新旧价值基础之间的更替。信用货币的价值基础是主权国家的政府信用,如果说“超主权货币”对信用货币的“祛魅”表现在对主权信用的超越,比特币要完成对纸币的完全“祛魅”则需要实现“去主权化”,甚至彻底颠覆“主权信用”的价值基础,从而将自身建立在新的价值基础之上*See George Selgin, “On Ensuring the Acceptability of a New Fiat Money,”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vol.26, no.4(1994), 811.。

首先,比特币是通过开放源的算法产生的一套密码编码,是世界上第一种分布式匿名数字货币*贾丽平:《比特币的理论、实践与影响》,《国际金融研究》2013年第12期。。它的发行、流通和管理权不属于某一个人、组织、公司或者国家。它是平等地属于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每个人只要有一台能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然后通过运行一个自由的开放源代码的软件参与其中。但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改变比特币的货币供给量,取消或逆转交易,改变协议的属性*姜立文、胡玥:《比特币对传统货币观念的挑战》,《南方金融》2013年第10期。。这种模式意味着这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运行体系,没有集中发行方,因而也就不存在有哪个政府或机构可以控制其发行机制*王素珍:《从货币本质看比特币》,《中国金融》2014年第9期。。中央银行是信用货币的发行机构,是主权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特殊权力机构。类似中央银行的发行机构在比特币体系中的缺失说明比特币的发行和流通实现了完全的去中心化,这就意味着比特币充当价值尺度的基础与任何主权国家的政府信用无关。对主权信用货币的“去主权化”意味着比特币拥有一种与以往任何货币形态都不一样的价值基础。

其次,比特币的价值基础包括其独特的内在价值。黄金因为其天然内在价值而充当价值尺度,储量的稀缺性也使其价值不会突然发生大的变化。比特币也有类似的特性:1.安全唯一性。每一单位比特币的交易记录都被详实地记录在网络中,无法仿冒、伪造和重复支付,这保证了比特币的安全性,避免了“伪币”的产生。2.便于储存。比特币可被保存在任何存储设备上,每个用户都拥有私有“密匙”,二者同时具备才可以进行支付。同时,用户可以将“电子钱包”进行备份,避免存储设备丢失或者损坏导致的损失。3.可分割性。基于计算机技术的优势,每一个比特币都可以分割成十亿个最小单位。良好的可分割性保证了新增的比特币都可以合理地进行分割、分配和支付,使用户群体不至于受到比特币数量的限制。4.稳定的总量和发行速度。比特币受算法限制,发行速度稳定,总量也固定在2100万个。这种稀缺性保证了系统的稳定性,甚至可以起到抵御通胀的功能*陈娟娟、王龑:《数字化信用和“新型互联网支付系统——比特币的本质、初衷和启示》,《海南金融》2014年第3期。。总之,比特币效仿黄金低产出和有限数量的特点而具备稀缺性,与开采黄金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固化于黄金本身而使其具有价值一样,购入计算机的费用和挖矿时的电耗、时耗等劳动全部转化为比特币的天然价值,使比特币能够充当价值尺度的社会职能,成为世界上最受认可的虚拟货币,网络中的数字黄金*贾丽平:《比特币的理论、实践与影响》,《国际金融研究》2013年第12期。。

再次,比特币的价值基础还包括独特的信用担保,即“数字化信用”*有的学者认为“数字化信用”是商业信用而非银行信用,它能否作为货币的价值基础,有待商榷。见孙宝文、王智慧等著:《网络虚拟货币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59-60页。。主权国家既是信用货币发行主体,又为信用货币提供信用担保。然而一旦主权国家无法控制或者滥用发行货币的权力,就会引起经济的波动,导致人们对货币以及国家信用的不信任;当国家的主权信用受到质疑的时候,该国货币的“正当性”也就会遭到动摇,其流通能力和范围也自然会降低——这说明信用货币以主权信用为价值基础存在内在的缺陷,即其作为价值尺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比特币最大的贡献就是用完全确定的“数字化信用”代替了存在不确定性的“传统信用”,其信用基础不再是政府或者其他权威,而是算法和机器以及大家共同掌握的公共钥匙记录链。比特币的算法以密码学为原理,具有公开、唯一的特点;它将全体用户连接起来,交易信息完全公开,可以追溯,账户上的余额无法篡改,也不能进行重复支付。“传统信用”面临的约束来自于规则,属于软约束。换言之,“传统信用”不是不能违约,只是受到规则限制不愿意违约,在一定条件下仍然存在违约的可能。“数字化信用”除了受到规则限制,还受到算法限制,即使有违约的企图,也不存在违约的空间*闵敏、柳永明:《互联网货币的价值来源与货币职能》,《学术月刊》2014年第12期。。

比特币摆脱了“传统信用”的约束,其发行和流通的全过程完全建立在密码学原理的基础之上,通过数学运算来形成约束和规则,整个过程相当于由全体用户进行保证和“背书”,以此取得所有参与者的信任,通过得到用户的认同进行自我建设和自我扩张。随着新用户的加入,参与者和范围不断扩张。如果比特币能够在较长的时间内建立投资者的信心,认可度越来越高,交易范围越来越广,它的货币属性就会越来越强,“数字化信用”可以得到更多的担保和背书,系统会变得越来越稳定,信用水平也会不断上升*贾丽平:《比特币的理论、实践与影响》,《国际金融研究》2013年第12期。。只要参与者人数足够多,“数字化信用”的信用水平将足以和“国家信用”相媲美*陈娟娟、王龑:《数字化信用和“新型互联网支付系统——比特币的本质、初衷和启示》,《海南金融》2014年第3期。。这就意味着人为的数字化信用能够祛除自然形成的国家信用之“魅”并取而代之,成为货币新的“正当性”来源。

综上所述,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货币形态,其“一般授受性”建立在一种复合价值基础模式之上,这种模式集合了货币曾经采取的“内在价值”和“信用担保”两种模式,然而又有所突破。具体来说,其“内在价值”来自于货币本身的唯一性、防伪性以及稳定的总量和发行速度,其“信用担保”来自于对这种理论上客观、公正、平等的货币体系的信心,其背后的一整套技术和思想架构消除了对国家政权的不信任,也消除了利用权力来攫取私人财富的可能性。这种货币形态是人类形式理性发展到高峰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形式理性要求经济活动无阻碍地在最大的范围内实现,体现为经济活动的全球化和金融化;社会经济活动突破了地域限制,越来越以个人或机构等直接方式,而不是间接地通过国家卷入世界经济之中;个人、组织机构乃至国家的资产被最大可能地金融化,成为可计算可预测的数字或额度。人们出于经济理性不希望作被动的货币产品消费者,而是要去中介化*苏宁:《虚拟货币的理论分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62页。,直接参与商品和货币的生产、创造和流通,从而不受任何政府和银行的掌控*姜立文、胡玥:《比特币对传统货币观念的挑战》,《南方金融》2013年第10期。。因为只有这样,资产才能在拥有者自身可控和可计算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实现增值。在这种状态中,形式理性完全取代了价值理性而成为货币观念的主导力量:货币在形式上被完全“去实体”而理性化为观念上的计量单位,即理念单位(Idea Unit);在内容上则建立在基于密码学原理的计算机算法程序之上,使货币的发行和流通以可计算的方式牢牢地控制在形式理性自身手里。这样,货币以及围绕货币的经济活动将仅仅以形式理性为出发点,实质理性被排除在外,也就意味着货币的理性化进程进入新阶段。就理论而言,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网络数字货币在形式和内容上同时推进了货币的理性化进程;然而从实践来看,这只是货币未来形态的一种可能性,因此部分学者称之为“乌托邦货币”是有一定道理的*根据齐美尔的理论,这样的乌托邦必然是无法实现的,货币本身要成为价值标准就必须与具体现实价值相联系;如果货币与一切价值脱钩,就意味它只能以自身为价值,而这种视角是“量”的视角,它无视“质”,因此反而颠覆了货币自身。参见[德]齐美尔:《货币哲学》,许泽民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6-122页。另参陶国富:《货币,一个有待去蔽的存在》,《学术月刊》,2004年第3期。。

结 语

从历史的角度看,货币在形式方面经历了简单自然物——贵金属加工物——纸币——虚拟货币的发展过程;在内容方面则表现为以下进路:具有自然属性的一般等价物——具有天然内在价值的贵金属——信用货币——超主权货币或去主权货币。从经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两者结合表现为货币的理性化进程。货币的运行如供应和使用等原先是在价值理性的框架下进行,并以价值理性的要求如善、公平、正义等为目的,随着经济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取代,货币的种种活动逐渐溢出价值理性的框架,转而由经济理性进行支配。在经济理性的框架下,货币的活动和目的不再以抽象的价值标准为衡量,而是单纯以尽可能扩大自身与商品之间的对应关系为目的。货币的外在形态和内在价值也为了适应这种转向而发生变化,具体来说就是货币的自然性质逐渐被人为性质所祛除——货币自然而来的种种性质和特征愈来愈被人为的性质和特征所替代——整个过程表现出一步一趋的理性化过程,体现出工具-经济理性要求最大可能地扩大自身的适用范围,即要求经济活动在可计算可预测的前提下最大范围地进行,从而在货币形态的两方面内容上替代了原先起作用的价值理性。由于自然或曰天然性质往往与神话、宗教或伦理等社会传统价值相关联,一般被称为“价值理性”或“实质理性”,而工具理性则是以“人本主义”为核心而形成的一整套有系统、有方法的生活态度,是意义关联及利害关系制度化的结果,即“实际”的理性主义,其核心是工具-目的论,即通过“一种计算来支配事物的能力”来改造世界。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替代就是人本位的理性主义在个人与社会的观念、意识和存在层面取代了宗教神本位的理性主义,这一转向被称为“祛魅”或“除魔”。理性化理论突破了传统经济学对货币的预设和理解,将货币视为众多社会现象的一种而非单纯的经济现象,通过这种方式将货币还原到社会整体之中,在解释时更加注重从一体化的角度分析货币与社会整体进程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强调货币与人类意识观念之间的关系。

货币归根结底是一种金融工具,它存在的根本目的在于人类社会的福祉。从哲学的高度把握货币的发展和演变,将有助于理解各种金融工具和现象存在的合理性和演变规律,有助于理解看似复杂的金融创新背后所包含的简单而深刻的金融原理,也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思索这些金融创新的价值所在,并促使我们进一步把握未来金融创新的方向。

[责任编辑 刘京希]

冯小茫,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江苏南京 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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