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2017-02-07 00:20赣工信医药字2017297
老友 2017年10期
关键词:计委养老医疗

赣工信医药字〔2017〕297 号

江西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赣工信医药字〔2017〕297 号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民政部、卫计委三部门联合下发的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加快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信息消费增长,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提质增效的支撑作用,丰富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坚持政企联动、开放融合,促进现有医疗、健康、养老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满足家庭和个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立2~3个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培育2~3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显著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服务产品更加丰富,服务标准化、专业化、多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支持智能健康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

1.推动相关技术开发和应用。支持企业设计和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健康养老终端设备,突破用于健康管理终端的生理检测、监测技术。重点支持软件企业开发健康管理平台系统,推进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分析等智能分析技术发展。(省工信委负责)

2.发展智能健康养老产品。依托我省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软件开发、医疗器械等产业基础,加快发展智能健康养老产业和产品。在可穿戴领域,重点发展可监测人体血压、心跳、血氧、心电等生理指标的手机终端、运动手环、智能手表等产品;在家庭健康管理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开发可提升用户自身健康管理能力水平的便携式检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在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领域,重点发展可满足个性化健康需求的位置定位终端、智能轮椅、智能机器人等产品。(省工信委负责)

3.发展健康养老数据管理和服务系统。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系统集成,整合信息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在人口健康信息化应用中的作用,稳步发展健康咨询、健康护理、医养结合,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省卫计委、省民政厅负责)

(二)推动基层远程医疗建设

建设依托若干省直医院的高端远程医疗系统和覆盖80个县市的基层远程医疗系统。到2020年,基本实现远程医疗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全省所有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大部分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并外联省外其他国家级医院和发达地区高水平医院,形成覆盖省内、跨越省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水平和运行效率,充分发挥三甲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使基层群众和老年人得到均等的优质医疗服务。(省卫计委负责)

(三)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

到2020年,基本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健全完善全省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全面收集个人健康信息,切实反映个人动态健康状况,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提供信息参考。(省卫计委负责)

(四)推广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1.促进智慧、健康与养老的融合发展。依托医养结合试点、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平台,推动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和推广。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建设试点。(省民政厅、省卫计委负责)

2.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融合发展。推动中医医疗、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旅游、中医药养生保健等与智慧健康养老有机结合,推广使用利用中医药技术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不断丰富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省卫计委负责)

3.加强健康养老人才培养和培训。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帮助养老机构开展有关老年护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省卫计委负责)

(五)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

1.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健康档案查询、随访跟踪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应用。进一步完善全省预约诊疗系统,逐步覆盖二级医院,完成三级医院号源自动对接,建立统一支付平台,实现预约挂号费用在线支付。开展12320呼叫中心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电话预约效率。对公民个人健康和医疗信息进行保护,确保个人信息不外流,做好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省卫计委负责)

2.实施“互联网+智慧养老”。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实时监测、紧急呼叫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省民政厅负责)

3.促进健康生活数字化。推动传统健康服务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技术服务的融合,推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省工信委、省卫计委分别负责)

4.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中国”江西工程,推进“光网江西”“无线江西”建设,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开展电信普遍服务,提升农村地区宽带接入能力,有力支撑健康养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省工信委负责)

5.提升老年人照料监管服务信息化水平。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优化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和养老数据管理系统,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系统集成,对各级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省民政厅、省卫计委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协同机制

建立由省工信委、省民政厅、省卫计委作为成员的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方案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委,负责协调联络、统筹推进等具体工作。各设区市可参照省里做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动本区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工业资金、发展基金等的扶持作用,加强资金的集约整合和精准投放,加大对智慧健康养老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和放大作用,通过发起设立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与政府资金形成支持合力。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智慧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内容。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推广应用。

(三)开展试点示范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覆盖多个区域、多种类型的应用试点,培育2~3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建设10~15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创建2~3个具有区域特色、产业联动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积极引导医院、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和相关企业机构参与支持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提供优质的医疗、养老资源保障。

责编/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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