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群利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如果可以,宁愿不长大。
——题记
她曾是一个爱美的女人,喜欢花,喜欢漂亮的衣服和一切美好的事物。她可以为了保持身材,每顿都只吃一丁点食物。
突然有一天,她肚子里多了一个小生命。于是她不再控制食量,想着法儿的补充营养,只希望那个小生命来到人间的时候白白胖胖的。
日复一日,她盼望的那个日子终于缓缓到来了。随着小生命一声响亮的哭声,她的心,终于安稳了,带着微笑,沉沉睡去。
那年,我,这个小生命刚刚出生;她,二十二岁,一个风华正茂的女人却已为人妻,为人母 。
她原本是一个不擅家务的女人。可是因为我的到来,她不得不第一次走进厨房;不得不第一次抱着一大堆衣物亲自坐在水盆边,用手搓洗。也不得不整日与她“深恶痛疾”的油烟味、洗衣液为伍。
她总是为我梳漂亮的辫子,为我买漂亮的衣服。而她曾经那满满一衣柜的时尚,却再也没跟随过潮流,甚至连新衣服都没添过几件。她总是说,我漂亮,就够了。
那些年,我渐渐长大;她,以青春不复。皮肤不再光滑,手掌变得粗糙,打扮不再靓丽。
或许人都会有那么一段时光,一改平日里乖巧的模样,变得有些许叛逆。
我曾与她闹过一次别扭。或许,是因为我选择性记忆,具体什么原因我已经记不清了。这知道我与她冷战了一个多星期。其实冷战第二天,我俩的气就都已经消了。她依然给我做饭洗衣。可谁都不愿意先握手言和。
有好几次,她似乎想和我说点什么,可我总是生气的样子。她叹口气,便转身走了。刹那间,我望着她青发间的根根白丝,竟是那样的刺眼,如根根细针,扎得我的心狠狠的疼。第一次,我主动与她说话,主动向她道歉。她有些惊喜,愣的半天没说话。后来她笑了,眼角的皱纹也一同被我尽收眼底。
那一年,我正值青春叛逆期的十二岁,她,三十四岁,一个曾经心高气傲的女人,竟也被我磨得无可奈何,性情温和;一个曾经那么注重容貌的女人,也因为我的到来,对自己的形象不管不顾,一切都是为了我。
妈妈啊,如果再过十年,二十年,您会不会变成一位白发苍苍,佝偻着腰身的老人?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宁愿不要在长大,让您永远年轻。
如此,甚好。
(指导老师:邹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