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两次实行军衔制

2017-02-05 19:18徐秉君
百年潮 2017年1期
关键词:军衔我军部队

徐秉君

军衔,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通常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军人的职务、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同时,军衔也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号和标志。可是我军自1927年8月1日建军后,在漫长的战争年代一直没有实行军衔制。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于1955年我军才开始首次实行军衔制。但由于时代局限和诸多原因,首次军衔制仅仅实行不到十年,便于1965年6月1日取消。军衔制取消以后,佩戴“一颗红星、两面红旗”的绿军装在我军盛行了20多年,直到1985年换装85式军装。这次换装原计划准备与恢复军衔制同步进行,因此从一开始就叫“军衔服装”,实为恢复军衔制之前的过渡。当时,中央军委曾考虑在1985年恢复军衔制,后因军队需要大规模精简整编(即“百万大裁军”),因此,恢复军衔制的计划推迟至1988年实施。

建军后我军为何长时间

没有实行军衔制?

我军在1927年8月建军后,一直致力于建立红色政权,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在漫长的战争年代,由于条件艰苦,没有稳定的经济基础,再加上环境残酷及客观条件所限,我军一直未能实行军衔制度。但在国共合作时期,我军曾两次酝酿实行军衔制,后来由于战争环境变化和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而被终止。但是,由我党领导下的两支部队分别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曾实行过苏联军衔,成为我军最早实行军衔制的部队。

抗日战争初期,为了全力抗击日本的入侵,在中共中央的主张下实现了第二次国共合作,并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根据国共谈判协议,1937年8月1日,中国工农红军将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为此,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红军的改编在某些制度上有了原则上的改变(如采用官阶制度等)。”其“官阶制度”就是当时军衔制的称谓。1939年4月1日,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致电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并中央书记处,询问“干部之等级可否行施规定”,提出“部队日益扩大,正规军各种制度亟待解决。拟照国民革命军编制区分,规定部队中各级干部之等级(三等九级制),这可兴奋干部,职责分明,于我军传统亦无损害”。同年5月30日,八路军总司令部颁发了《建立等级制度的训令》,《训令》对我军建立等级制度的重要性及其特点,评定标准、办法和批准权限等均作了说明,同时为配合等级评定,还制定并公布了八路军编制表和各级职务的基准军衔。《训令》指出:“等级制度的作用,在于严明职责与赏罚,兴奋部队官兵的上进心,建立上下级的正确关系,因此增强部队的纪律和战

斗力。”

为了保持我军的性质,并与国民党制度相区别,中央军委于8月20日又发出《重新规定部队等级制度的指示》,要求在评级时,“不拘于一般军队的成规,不迁就国民党的制度,按照我军之特殊性质,以便于确立指挥关系和工作关系及增进团结为原则”“战斗员不宜分等级”等。随后,八路军领导机关和部分正规部队开始进行评衔活动,东北抗日联军也做了实施军衔的准备工作。但是,由于当时艰苦而频繁的作战环境,再加上受物质条件的制约,使各部队既无法集中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评衔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保证,整个部队评衔工作进展缓慢。当时,为了便于协调抗战,只对驻蒋管区“八路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授了衔。

1942年4月24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根据当时军事斗争形势,联名发出《军队中暂不规定等级军衔》的指示,鉴于“目前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正规化是有限度的。超过现有物质基础,而过分强调正规化,则有陷于主观主义之危险,无益反而有害。加之军队分散,全军等级不宜统一规定,一地区自行规定亦为不妥”。根据中央的这一指示,我军在抗日战争时期的这次评级评衔工作,于1942年上半年基本停止。

抗日战争胜利后,根据我党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军再次开始酝酿实行军衔制。国共两党重庆谈判后,于1945年10月10日签订了“双十协定”。为了适应“军队国家化”这一新的形势,中共中央于1946年2月24日在《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指出:“我党军事干部应该请求政府加委,取得正式官衔,以便将来在国防部占有一定地位。”因此,党中央决定“我军各级干部即须实行将校尉的正规制度”。指示规定,除了“保留一部分(大约1/3)好的军事政治干部,在各解放区隐蔽起来,不要求去请求国民党加委”,以应付反动派对我的突然袭击外,整编后保留的正规部队的干部,“均将由中央政府按将校尉加委,其他保安部队干部及其余退伍残废军官,以后即由国家按级一律待遇”。这一《指示》下达后,即在我军部分机关和部队干部中开始评定军衔等级。然而,我军这次评衔工作刚刚开展不久,蒋介石便撕毁了“停战协定”,发动了全面内战,此项工作只得停止。

东北抗日联军曾有过苏联军衔。1940年初,东北的抗日斗争到了最艰苦的时期,日寇对东北抗日联军发动了残酷的“讨伐”,东北抗联伤亡惨重,从建军时期的10万余人锐减到3000余人,为保存我党在东北唯一的抗日武装,东北抗日联军进行战略转移,除留下少数部队在东北坚持战斗外,其余大部分部队陆续撤退到苏联远东境内。至1942年前后,在海参崴(即今符拉迪沃斯托克市)以北26公里处与伯力东北方向70公里处,分别建立了东北抗联的南、北野营两个训练基地。

1942年7月16日,苏联方面代表通知东北抗日联军领导人,苏方同意将在苏联境内的东北抗联南北野营以及在中国东北活动的抗联部队统一编为一个旅。7月22日,苏联红军远东方面军司令阿巴纳申科大将在哈巴罗夫斯克(伯力)接见抗联领导人周保中(东北抗联第二路军总指挥)、李兆麟(东北抗联第三路军总指挥)、金日成(东北抗联第一路军第一支队司令、第一路军代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将留在苏联远东境内的东北抗联部队加以扩充整理,编为“东北抗日联军教导旅”。委任周保中为旅长,李兆麟为政治委员(后改任政治副旅长)。教导旅另授番号为苏联红军远东方面军独立第88步兵旅(亦称中国旅),对外代号为8461步兵特别旅,全旅1500人。教导旅名义上归苏联红军远东部队代管,装备由苏联方面供应,服装按苏军陆军服装配发,干部战士分别授予苏军军官、士兵军衔,凡正排长以上者按苏军军官标准发薪金。但在内部保持抗联的独立性和中共的单独组织系统,执行抗联独立的战斗任务。既然抗联教导旅纳入了苏军编制,也就很自然地按照苏军的规定给各级官兵授予军衔了。但苏联人对中国旅的军衔也确实压得很低,身为旅长的周保中和旅政委李兆麟只得到个少校军衔(一年后周保中晋升为中校),副参谋长崔庸健和金日成等各营营长、政治副营长被授予大尉军衔,各连连长等被授予中尉军衔。不过,周保中等人对此并不计较,重要的是部队保存下来了。1945年8月9日,苏联对日宣战,苏联远东红军迅即出兵中国东北。抗联教导旅配合苏联红军,参加对日本关东军的作战。抗战胜利后,教导旅编入东北民主联军,各级官兵的军衔也随之取消。

在解放战争后期,后来受中共领导的一支部队还曾实行过苏军的军衔,这就是新疆民族军。1944年9月2日,新疆北部尼勒克县乌拉斯台地区人民为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争取政治民主、民族平等,举行武装暴动。1945年4月8日,在伊宁以暴动队伍组成的游击队指挥部为基础,成立新疆民族军。帕里诺夫任总指挥,祖农·太也夫任副总指挥,玛加诺夫任参谋长,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任政治部主任,下辖8个团又4个营共15万余人。1949年10月,民族军为接应人民解放军入疆,自玛纳斯河以西分别进至东疆和南疆。根据中央军委命令,1950年1月10日,民族军在伊宁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法铁伊·伊凡诺维奇·列斯肯任军长,顿星云任政治委员,伊斯哈科夫·马尔果夫任副军长兼参谋长,曹达诺夫·扎伊尔任副政治委员,努利耶夫任政治部主任,辖第13师,买买提·伊敏诺夫任师长,马洪山任政治委员;第14师,阿里木坚诺夫·乌拉拜音任师长,胡正任政治委员。另直辖两个骑兵团,共1.3万余人,归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建制。为了加强对这支民族军的领导,第一野战军领导决定从第一兵团抽调一批优秀的政工干部到第五军工作,在该军迅速建立党的组织和政治工作制度。使这支民族军成为在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一支人民军队。新疆民族军实行军衔制度,上自司令,下至列兵,均佩带军衔标志。值得注意的是其军衔等级设置与国民党军队不同,而是采取苏军的军衔等级。

这是我军历史上最早整建制实行军衔制的两支部队。由于受当时战争环境和物质条件的限制,我军历史上两次酝酿实行的军衔制度最终都未能实现。但是,这两次军衔制的初步尝试,为我军日后的干部工作制度化、干部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做了有益的探索,并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军队干部评衔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新中国首次实行军衔制度

1955年9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建议的授衔、授勋名单后,决定授予对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或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军官以元帅军衔。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授予朱德等十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命令,周恩来总理发布将军授衔命令。下午2时30分,在北京中南海国务院礼堂隆重举行了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将官军衔典礼。下午5时,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及勋章典礼。正式揭开了全军授衔的序幕。

1955年国庆节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地区驻军领导机关陆续举行了校官、尉官授衔典礼。军官授衔后,各部队首长分别授予所属部队士兵以军士和兵的军衔。军官和士兵的授衔典礼举行后,各驻军领导机关和各部队都举行了庆祝晚会。由于是首次实施军衔制度,具体实施工作量大且情况复杂,全军授衔工作一直延续到1956年下半年才宣告结束。我军首次实施军衔制度的起始时间,通常以1955年9月27日国务院第18次会议通过的决议为标志,即从1955年10月1日起,人民解放军开始佩戴军衔肩章、军兵种和勤务符号,按照国家规定的新式制服着装算起。

1955年首次授衔时,全军共有64.4万余名干部荣获相应军衔。其中:

元帅十名: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

大将十名: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萧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

上将55名,中将175名,少将800名,校级军官3.2万名,尉级军官49.8万名,准尉11.3万名。

1955年9月28日,《人民日报》为此发表重要社论,社论指出:久经考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我国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视捍卫者。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和国家对军人正规奖励制度的实施,将鼓舞全体军人和军官更高度地发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以高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解放台湾完成统一祖国大业和保卫祖国、防御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何实施不到十年

又取消军衔?

从当时世界各国军队发展建设的趋势来看,实行军衔制无疑是大势所趋。《人民日报》社论为此发表社论阐明,实行军衔制是“我国武装力量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的重要举措”。1955年9月28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也阐明了实行军衔制度的意义:

“为什么现在要在人民解放军中实行军衔制度呢?这是因为随着义务兵役制的实行,部队现代化的装备要求部队的训练和行动都必须严格遵照正规的制度和条例,军官在军人中间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也必须明确规定,部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必须进一步提高,实行军衔制度将更便于加强部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以遂行军事任务。……国家授予军官以军衔,是国家给予各级军官的荣誉,同时是国家给予各级军官重大的政治

责任。”

这次实行军衔制度,是我军向法规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力地推动了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可是,军衔制度实行还不到十年,却被取消了。

对此,1965年5月25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作出回答:

……在过去长期的革命战争中,我军是没有军衔制度的。全国胜利以后,在1955年才开始实行。十年的实践证明,实行军衔制度,与我军的光荣传统是不相符合的,与官兵之间、上下级之间、军民之间的亲密关系也是不相适应的。……

取消军衔制度,也有利于促进我军指战员思想的进一步革命化。……

……

我们过去几十年没有军衔制度,照样打败了国内外强大的敌人。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也没有军衔,但是,……打败了美帝国主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这说明,没有军衔,是不会影响作战指挥的,也不会影响同兄弟国家军队联合作战的统一指挥的。

不难看出,这时“左”的思想已成主导,把“革命化”摆在了首位。但这只不过是一个取消军衔制外在成因。而思想观念的偏差,再加上军衔制度本身不够完善,以及对实施中的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才是最终导致撤销军衔的内在原因。

1959年庐山会议后,林彪出任国防部长。到60年代初,林彪大搞“突出政治”,推出一系列极左的东西,从而导致思想观念出现认识上的偏差,给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造成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特别是由于时代的局限,在我军一些高级将领中对军衔制度还存有偏见,并提出质疑,认为军衔制是照搬苏联的那一套,中苏关系恶化后,军衔制度又被扣上“修正主义”军事制度的帽子,还有一些将领认为军衔制度是教条主义和资产阶级的东西,不符合我军的实际,甚至建议取消军衔制。

毛泽东也流露出对军衔制度的不满,他在不同场合不止一次说过:“我看那个牌牌,就不舒服。过去没有牌牌打胜仗,现在有了牌牌我看要打败仗了。”1964年,当军委副主席贺龙到北戴河,向毛泽东主席汇报了军委常委会拟订的军队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减薪方案后,毛主席把手一挥说:“减!”接着,贺龙又请示说:是不是把军衔牌牌一起取消算了?毛泽东主席当即表示同意:取消,这个牌牌我早就想把它搞掉了。

1964年11月,中央军委办公会通过《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意见》认为,军衔制度存在许多不利因素,建议取消。于是,撤销军衔制度开始进入法律程序。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这次会议决定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命令公布。5月24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帽徽、领章和部分军服样式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取消军衔制度,从1965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从这一天起,全军官兵开始佩戴全红五角星帽徽和领章,从而结束了我军首次实行军衔制的历史。

1988年我军为什么又实行新的军衔制度?

军衔制取消后,我军陆、海、空三军及公安部队,一律佩戴全红五角星、全红领章。官兵一律戴解放帽,帽徽是一颗红星头上戴,象征着党和毛主席的领导;领章是革命红旗挂两边,象征着我军非常无产阶级化、战斗化。为体现我军的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做到三军一样、官兵一样。军服为绿色,海军军服的样式改与陆、空军相同,其颜色为深灰色。官兵军服上衣唯一的区别是干部四兜,战士两兜。

在取消军衔制后的23年中,无论是在领导指挥体系,还是在对外交往中都造成诸多不便。特别是在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中,由于建制被打乱,或者由于指挥员伤亡,而新接替者因没有军衔造成指挥不灵,在这方面我们曾吃过大亏。再就是,改革开放后,国际间军事交流合作日益增多,按照国际军事礼仪,一般都是对等交往,其基本参照标准就是军衔。我军由于没有军衔,既不利于对等出访交流,也不利于对方接待,以至于影响正常的交往。

实际上,在中越自卫反击战结束不久,总政治部干部部就于1979年9月提出《恢复军衔制度的初步方案》,11月总政治部向中央军委呈报《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正式以文字形式提出 “恢复军衔制” 的建议。1980年3月12日,邓小平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军队还是要搞军衔制。搞不搞军衔制,也是组织路线问题。根据这一提议,1982年初召开的中央军委会议正式作出恢复军衔制的决定。

因为我军曾在1955年首次实行过军衔制。所以再次实行军衔制则被称为“恢复军衔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对我军来说,便于指挥,便于作战,便于管理。我军实行三化,建设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军队,军衔制就是正规化的内容之一。实行正规化,就有必要把过去取消的军衔制恢复起来。第二,为了鼓励先进。因为有人会提前晋级,军衔作为外在的标志,可以发挥一定的激励作用。第三,便于国际交往。其他国家军队都实行军衔制,相应地我军有了军衔制,在国际军事交往时才比较方便。

根据邓小平的指示,1983年5月,中央军委成立了“全军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恢复军衔制的准备工作,由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直接领导。领导小组成员都是军委各总部和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下设的办公室有20多人,办公地点设在北京西山。贾若瑜任全军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

随即,办公室成立了三个小组,分别开始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同时,勋章奖章等军功章条例的起草工作也一并进行。《条例》形成初稿,先送领导小组审阅,再由军委办公会议讨论。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兵役法作出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明确提出“实行新的军衔制”。开始了实行军衔制的具体准备工作。

军衔制条例的编制和起草,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特别是遇到诸多难点问题,该如何处理?如1955年首次授衔的许多高级将领尚健在,恢复军衔该授何种军衔?一些已在地方党政部门工作的领导干部该不该授衔?部队内部各类干部交织,哪类人可以授衔,哪类人不能授衔,这些问题不明确,势必影响军衔制的具体实施。

新起草的军衔条例在军衔制等级设置上作了重大调整。新军衔制比首次军衔制缩小了等级,在设置新的军衔等级时,邓小平明确指示:“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最后确定设三等十一级,取消了大元帅、元帅、大将三个高级军衔,还取消了大尉、准尉两个尉级军衔。

由于这次实行的军衔等级与1955年实行的军衔等级有很大不同,不是原样恢复照搬照套,而是根据实际重新设定的。因此,在1986年下半年,军委常务会议经过反复研究最后确定,不再提“恢复军衔制”,而是“实行新的军衔制”。

当时,地方党委第一书记兼任军职是否授衔一度也成为争议焦点。贾若瑜回忆说,在讨论军衔问题时,军委接到一位老将军的电报,建议凡是地方党委书记,如省(市)委、地(县)委第一书记兼军职的都应该着军装,言下之意亦可授军衔。这立即引起了军委领导的重视,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小礼堂召开在京各大单位(总部、军兵种、院校)等负责干部会议时,一言九鼎,他说,我们要考虑到地方干部流动性大,省(市)委、地(县)委的第一书记,他们的工作常有变动。因此,地方党委第一书记不穿军装,也不授衔。这一变动事实上改变了我军从战争年代建立的地方党委书记兼任同级军区政治委员的制度。

然而,人们对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的军衔颇为关注。因为在1955年首次授衔时,邓小平本应授予元帅军衔却最终未授衔,现在身为中央军委主席理应授最高军衔,这也是众望所归。可是,邓小平同上次一样不要军衔。1988年5月27日,中央军委副主席杨尚昆,在一次会议上解释说:“邓主席讲他不要军衔”。然后,他接着说:“我是武衙门里的文官,也不要军衔。如果军委主席和副主席都不要军衔,变成文官,我看这对全军是一个很好的影响,对全军顺利地改文职是个推动”。

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1988年9月14日,中央军委在北京举行隆重的授予上将军官军衔仪式,洪学智等17人被授予上将军衔,其中洪学智是我军唯一一位两次被授予上将军衔的高级将领。随后,全军各大单位相继举行授衔仪式。先后共有1452人被授予将官军衔,18万人被授予校官军衔,40.5万人被授予尉官军衔。10月1日,人民解放军正式实施新的军衔制度。时隔23年之后,我军终于又实行了军衔制度,从而结束了没有军衔制的历史。

1994年5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决定》取消了军衔条例中一级上将的设置,并明确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这样,中央军委副主席和其他军委委员的军衔级别同为上将。此后的历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军委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均未授衔。

新军衔制与第一次军衔制的一个重大的不同点,是形成了文职干部制度,将一大批干部从军官队伍分离出来。这样,既节约了大量的军官编制,又延长了这些干部的服役年限,起到了稳定了技术骨干队伍的作用。1988年4月27日,邓小平签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由中央军委颁布执行。从1988年8月1日起,文职干部制度在全军正式施行。这样,我军历史上首次出现了一支10多万人的文职干部队伍。

我国还建立了与军衔制相配套的预备役军官制度。这样,国家既节约了经费,又保存了相当的力量。1986年8月,为适应军队快速动员的需要,我国预备役部队正式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中。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把预备役军官制度纳入法制轨道。预备役部队组建以来,顺利完成了由初建创业到全面建设的历史跨越,部队的快速动员和遂行任务能力不断提高,已经成为保卫和建设祖国、具有一定战略威慑能力的一支国防劲旅。

随着军队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应的法规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其中实行新的军衔制度无疑是深化军队改革的重要步骤,标志着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跨入一个全新阶段,并对我军的质量建设及长远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编辑 叶 松)

(作者是空军某部原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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