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彬
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浅谈
王文彬
编者按:2017年1月3日,各大主流媒体都刊发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这些年,党和政府下了很大气力抓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老百姓仍然有很多期待,必须再接再厉,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近年来,随着水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水产品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已成为现代渔业发展新阶段必须重视的主要问题。当前,随着水产养殖规模扩大,集约化程度提高,养殖过程中诸多矛盾和问题逐步显露,成为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因素,其主要原因在于生产者认识不足、渔业设施落后、养殖环境不优、投入品使用不规范及养殖模式的不合理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涉及苗种生产、渔业水域、渔业生产、渔药使用、饲料投喂和产品上市等各个环节,需要从池塘到餐桌各环节由各方面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做好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工作,健全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记录,建立苗种场、养殖场登记备案制度。对于渔业生产企业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求设立检测室,对用于销售的水产品要开展质量安全自检,或委托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出具合格证明,从而把好产地准出关。对于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大型水产品集贸市场必须设立检测室,对进入市场销售但不能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的水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对能出具全程证明的也要进行必要的抽检,将不合格的水产品挡在市场门外,从而把好水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鱼种选择、池塘消毒、质量安全、健康养殖等开展培训,规范养殖户生产行为。
其次,要做好水生动物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出境检疫,按期测报疫情情况,从源头上预防控制水产养殖疫病。严厉查处使用违禁药物、超量使用药物、滥用激素等行为。推进环境治理,制定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严格投入品管理,对渔需物资经营店全部落实索证索票和经营台账制度。还可以根据实际借鉴外地经验,推行渔药、饲料集中配送工作,构建渔需物资统一配送网络体系。
另外,要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发展生态渔业,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做好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认证和水产品地理保护标志认证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平安渔业示范县、健康养殖示范县和现代渔业示范区争创工作,各养殖经营单位也要积极创建部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努力推进渔业生态文明建设。
各级政府要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法机构和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服务机构,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做好生产环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养殖投入品的日常监督管理,以及流通环节的监督抽检和监测工作,做好认证产品的证后监管以及水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批发市场的自律性检测监管工作。水产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好生产记录和购销台账,推行产地编码和产品包装标识,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逐步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可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管理,将每个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配备监管员,定网格、定对象、定任务,对监管对象建立了明细档案,全程详细记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内容。
同时,抓实检查指导,抓紧对种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和渔需经营户监管指导。最后,要严打违法行为,每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经常开展执法监督抽检、严厉打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探索推行“五关”管理法,把好每个关口。
一是把好组织保障关。各级要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各县乡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落实了工作人员,明确了监管职责,主产村(社区)配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签定目标责任书,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是把好宣传培训关。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镇、村两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及养殖大户,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广泛开展水产品质量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和意识。
三是把好源头监管关。认真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渔业投入品安全检查,把好源头监管,认真开展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水库投肥养鱼行为,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行为,有效控制投入品污染。督促水产养殖场(户)和渔药经营户规范使用、经营渔药,建立和完善生产记录和台帐制度。认真抓好春秋渔病防疫,严把检疫防疫关,保证上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是把好抽样检测关。设立水产品质量检测室,完善水产品监管相关职责和制度,配齐水产品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定期开展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五是把好安全认证关。积极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按照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产品品牌化的要求,指导养殖户抓好标准化生产示范,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认证。实行追溯全程化,在生产环节,全面加强水产品带包装、带标识、带证明“三带”销售工作。在流通批发环节,全面推广水产品进场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积极扩大信息化追溯试点范围。探索入市必检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设立市场检测服务网点,入市水产品100%纳入检测范围。
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和设备设施等建设,将渔业标准化建设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认定认证、监督管理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要加强绩效考核,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兑况现奖。要进一步优化监管队伍,建议各乡镇设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每个重点渔业村明确一名协管员,切实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监管队伍。落实全员培训机制,制定监(协)管员管理办法,实行绩效考核与岗位考核。
要加大扶持和发展力度,积极培植水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他们的自律和引导作用,通过合同协议约束签约渔户的生产行为,尽可能统一养殖品种、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产品检测、统一包装标识、统一品牌认证、统一市场销售。
同时,加强水面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和鼓励渔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水面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乃至发展专业大户,促进水产品生产规模化、标准化。
在销售环节,可通过产销衔接,实现水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加工企业、定点供应单位等与水产品养殖生产基地对接挂钩,形成各环节质量安全自律和制约机制,以合同形式具体明确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有效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完善水产品检测服务,建立水产品检测中心和标准化快速检测室,全年定性检测水产品样品。抓实宣传引导,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关注、人人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建设信用体系,以水产品生产企业、家庭渔场、合作社为基础,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渔业基地质量管理进行等级评价,定期公示评价结果,积极营造重质量信用的良好氛围。
(通联:438700,湖北省英山县水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