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霞
(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宁夏750000)
宁夏种业发展现状与对策
王 霞
(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宁夏750000)
针对宁夏种业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优新品种更新换代,推进企业发展壮大,加强种业品牌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推进种业权益改革5方面的具体建议。
种业;趋势;问题;建议
当今世界,技术创新突飞猛进,种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太空育种技术的突破带来种业跨越式发展。宁夏是国内外公认的最佳粳稻生产区、最佳马铃薯生态区、西北春小麦优势产区和“黄金玉米产业带”,发展农作物种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潜力。宁夏粮食常年播种面积在80万hm2,种植业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山区群众脱贫致富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种业是种植业的基础,从全国来看,宁夏是农业小省,但从种业来看,完全有可能做成种业强省。
近年来,宁夏农作物种业积极建设种子基地,努力培育龙头企业,着力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在供种保障、品种管理、质量监督、种业服务4个方面有了长足发展,为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
1.1 种子基地趋于优化繁制种产业不断向优势区集中,形成了青铜峡市杂交玉米制种、固原市马铃薯种薯繁育、平罗县蔬菜繁制种和引黄灌区稻麦扩繁核心产业带,种子基地逐步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五化”迈进,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年均繁制种面积稳定在4万hm2左右,生产各类农作物种子4.8亿kg,繁制种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区内外规模种子企业在优势产区建立了稳定的种子生产和加工基地,进一步增强了产业聚集优势。
1.2 新品种引育试验示范步伐加快为加速新品种推广步伐,针对宁夏实际情况,每年从区外引进小麦、水稻、玉米等各类农作物新品种,开展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72组797个品种265点次。通过引育试验示范推广,年均推介主推品种50多个,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作物良种商品化率分别为44%、88%、100%,良种覆盖率达到92.5%以上,为全区粮食连续“十三”连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3 良种推广成效显著在全区不同生态类型区域建成30个新品种展示示范园区,展示示范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瓜菜、杂粮等农作物新品种7000个,共计667hm2,展示示范品种涵盖了所有生产上应用的品种。充分发挥园区田间课堂作用,每年开展农民培训观摩20场次600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几年累计推广新品种33万hm2,增产粮食1.5亿kg,增加产值3亿元以上,为全区粮食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4 种子企业实力逐步增强截至2016年底,全区种子企业126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企业有25家,各类种子经营户近2000户,全区种子企业总销售额9.97亿元。15家省级种子企业组建了自己的育种团队,2016年育种创新自主投入资金达到5000万元,企业育种创新能力逐步加强,向建设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迈出了坚实步伐。
1.5 市场监管水平显著提高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的原则,以玉米、小麦、水稻为重点作物,以粮食生产大县、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和违法事件高发区为重点地区,紧盯基地、品种、企业、市场重点环节,严查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种子质量、品种审定授权及种子经营备案,依法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近几年,查处种子案件187起,处理违法违规行为259人次,查处违法种子12.3万kg,调解种子纠纷696起,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防止了假劣种子流通。
2.1 现代种业发展进入新阶段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以及《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等纲领性文件。2016年新《种子法》正式颁布实施,农业部修订了品种审定、生产经营许可、标签管理等配套规章,意味着我国以新《种子法》为核心的现代种业法律和政策体系基本构建,种业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伴随着新《种子法》实施,农业部下放了一部分行政许可和管理权利,开辟了品种试验和审定“绿色通道”,加快种业权益改革,全面启动了国家级三大基地建设,认定首批区域性良繁基地(宁夏西吉县、平罗县分别被认定为马铃薯和蔬菜区域性良繁基地),推动力度很大,步子很快。
2.2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种业提出新要求从市场需求看,高品质、口味好、更安全、更健康的农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大,价格也不断上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要向这个方向改,关键就在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上。从本区主要农作物来看,小麦重点要解决山区冬小麦品种退化混杂和以粮代种问题;水稻要解决主导品种不突出、品种多乱杂问题;玉米要解决品种专用化问题;马铃薯要解决主食化品种少和脱毒种薯推广普及问题;小杂粮和蔬菜等经济作物、特色作物品种的引育和管理更是亟需加强的短板。
2.3 技术创新为种业发展带来新动力生物技术、分子检测技术、信息技术在种业的广泛应用,推动种业育种、生产经营、管理发生日新月异的变革。传统育种育成一个品种要经过8~10年时间,时限长,工作量大;而生物技术的突破,使定向改造和高效选择更加精准便捷,育种由随机向定向、可设计转变,新品种“按需定制”正成为现实;分子检测技术建立了品种独特的分子指纹图谱,能够对品种的真实性进行准确鉴定,为品种管理、执法、维权提供有力支撑;互联网、物联网信息技术在种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大幅提高了数据处理效率,推动了育种、制种、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数字化发展,转变了种业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带动种业跨越式升级。
2.4 农业社会化服务为种业发展提供新途径随着现代农业的深入推进,种业发展要从单纯卖种向综合服务扩展,要求种子企业积极加入进来,将种子与农资、农机、农技、农产品加工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综合增值服务,实现从“卖种”向“卖服务”转变。2016年,宁夏已挂牌运营40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站,其中与种业深度融合的有几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种子企业有生产基地,有农机设备,有技术人员,具备成立社会化综合服务组织的基本条件,拓宽服务领域,是要求也是方向,不但能够壮大种业,也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做出更大贡献。
宁夏种业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自主创新能力弱,核心竞争力低,发展后劲严重不足。(1)自主创新水平较低。农作物品种选育水平较低且重复严重,自育春小麦品种宁春4号一统市场30多年,品种更新换代速度缓慢,玉米市场绝大部分被区外或国外品种占领,马铃薯、硒砂瓜、小杂粮、设施蔬菜、油料等优势特色产业自主研发品种极少。
(2)龙头带动能力薄弱。种子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弱的状况,核心竞争能力低下,本土亿元大型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尚属空白,绝大部分种子企业没有自主创新品种,产学研分离,育繁推脱节,种子生产基地、加工设备、检验、仓贮设施条件较差。
(3)高层次人才偏少。2016年末,宁夏种业企业职工人数2676人,其中博士学位7人,硕士39人,种业科研人员356人,高层次人才占比均排在全国最低水平。企业规模和市场规模小,吸引人才的现代种业企业经营管理、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品种选育、企业管理、营销策划等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物紧缺。
(4)拓展国外市场能力有限。全区种子企业销售市场主要在区内,主要农作物种子均供大于求,去库存压力大。宁夏自主玉米品种国审品种少,品种同质化严重,种子企业之间相互降低价格,跑销量,去库存,拓展区外市场能力弱。
4.1 加快优新品种更新换代要加大宁春4号、宁粳43号等现有优良品种提纯复壮和标准化栽培技术配套推广,发挥品种筹造品质、品牌的核心作用,切实用好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园区这个平台,提高标准和示范效应,真正发挥作用;要按照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调整审定标准,增加抗病抗逆安全性、机械化轻简化、资源节约型指标,筛选特异性优良新品种;要拓宽品种审定绿色通道,鼓励支持企业引育优良品种。
4.2 推进企业发展壮大企业是种业发展的主体,按照农业部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划定,宁夏的种子企业还有很大差距,大部分企业首先要加强“区域性、特色化、专业型”这个基础。在这个基础上,要通过紧密合作,引进人才提升育种创新能力,尽快成长壮大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要支持重点种子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固定资产投资等扩大规模,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
4.3 加强种业品牌建设种业作为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起点,地位特殊、作用重要,宁夏种子行业要以“宁夏大米”入选“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中国十大好吃米饭”为契机,坚持“开放、合作、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尽快培育一批市场信誉度高、影响力大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增强企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做大做响“宁字号”春小麦和水稻品牌。
4.4 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要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坚持许可证发放条件,强化许可审批,杜绝越权许可或擅自降低标准许可,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和持证企业监管;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有违法行为或被举报较多企业、重点市场和重点作物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等违法行为,持续净化种子市场环境;要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做好生产企业资质条件的审核和种子生产信息登记,加强种子生产过程和后期监管,确保生产种子来源清晰,种子去向可追溯;要加大转基因监管力度,对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的行为,要始终保持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从品种审定、南繁基地加代繁殖材料、制种田、种子市场等多个环节加大转基因成分检测监管。
4.5 推进种业权益改革继国家四部委《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宁夏认真制定了《宁夏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实施方案》,宁夏大学农学院和宁夏农科院先后都进行了品种经营权的转让。下一步要积极鼓励科研院所的种业科研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到种子企业兼职从事科研育种工作,或者离岗创业,从事科研创新和转化工作;要健全种业科研人员分类评价考核制度,鼓励宁夏大学和宁夏农林科学院与有实力的企业合作,联合培养企业需要的高端育种人才;要鼓励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积极引进区内外高层次人才,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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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