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中新媒体的作用

2017-02-02 15:49:33宁波大学法学院
食品安全导刊 2017年27期
关键词:恐慌社会公众公众

□ 张 亮 宁波大学法学院

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中新媒体的作用

□ 张 亮 宁波大学法学院

食品安全问题是极其重要的社会安全问题之一。本文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定义、新媒体的双重作用两方面出发研究,以期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一些思路。

风险交流是用公众可以听懂的语言来解释一个个专业问题,从而让公众能够科学有效的理解风险信息。在风险交流过程中,新媒体的作用巨大。对政府来说,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及受用者都可以是公众;对于其他公众来说,新媒体则仅仅是信息的传播者。新媒体的特殊地位使得其作用更加重要。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公众的关心的问题。一方面,公众从微信、微博、网页等各种新媒体中不断看到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毒鸡蛋、假大米、黑作坊等,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另一方面,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公众对其缺乏信任,有时甚至起摩擦、冲突,造成一定的社会紊乱。在此紧要关头,风险交流中的新媒体作用越来越凸显。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主要受众包括四类:公众、政府、利益相关者、媒体。风险交流贯穿于食品安全问题管理的全过程,交流者与公众之间通过双方对话双向交流,不仅向公众及时准确地传播有关风险及危机信息,而且从社会公众之中获得信息反馈,为食品安全管理者进行决策所用。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与新媒体

通过风险交流,对社会公众的舆情进行监测、分析与引导。政府与企业及时了解公众需求,政府对舆论进行必要的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防范与处置食品安全事件,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食品安全谣言事件频发,相关部门粉碎及时是解决的途径之一。另外,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使公众了解食品安全常识,甄别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真伪,从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事故。将食品制作的材料与途径、政府的监管过程与结果公开化,使之更加透明,重塑公众对政府和经营者的信任。

食品安全风险中新媒体的作用

很多食品安全事件出了问题,经营者害怕公众知道而因此受到利益损失,往往隐瞒实情。事实上,这样不仅压不住消息,更会激怒公众引发社会矛盾。一旦矛盾达到临界点,公众就会作出应激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中,新媒体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媒体是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基础之上,以多媒体作为信息的呈现形式,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性特征,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的信息传播媒介。新媒体满足了公众个性信息需求与传播欲望,带来新的大众传播格局与媒体融合进程,但其“双刃剑”效应日益凸显。

新媒体的积极作用

新媒体大大缩减了媒体信息加工制作等活动的时间,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只要具备连接互联网的条件,所有网民都可以平等地在网上发布信息,极大拓展了网络的信息源。互联网信息容纳量巨大,存储能力超强,不会受版面和播出时间的限制。另外,新媒体的信息发布者既可以是媒体从业者,也可以是与事件相关的公众,公众不仅可以跟帖讨论,也可以灌水、发布。这种多样性的互动方式,使传播范围更广阔、传播内容更丰富。

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爆料者通过消费者投诉渠道投诉,但是相关检测部门并未检测出问题。后来国家质检总局接到投诉,越来越多的病例被诊出,到三鹿公司承认其奶粉问题时,奶粉事件已经被曝光在网络,引起网友热议,致使舆论发酵,影响或干预了行政行为和司法程序,社会影响极大。

新媒体的消极作用

网上散布的一些谣言和留言如果不被及时澄清,就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恐慌。比如,“西瓜注水”事件引起公众恐慌,导致西瓜难销、瓜农受损。由于西瓜皮硬度大、瓜瓤脆弱,瓜皮包住瓜瓤形成一个密闭环境,在此环境中无论打水或打糖精,液体进入瓜皮时都会受到压力。因此,液体不可能全部进入瓜瓤内而是冒出来。并且由于密闭环境已被破坏,空气随针孔进入,西瓜很快变质。这些信息的传播与公众息息相关,极易引发公众恐慌,将危害无限放大,引发远比食品安全恐慌本身更可怕的社会恐慌。由于互联网匿名性的特点,网民不用受现实身份的制约,可以自由地阐发对于社会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观点和立场。所以,网民很容易在互联网上随意宣泄不满情绪和发表不理性的言论。

结语

利用新媒体做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一般而言,食品安全信息来源广泛、渠道多样,有利于社会公众接受有关风险的危机。公众往往会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相互比较和鉴别,单一渠道来源的信息很难令人相信,多渠道信息可以彼此之间相互比较与印证。政府要把食品安全风险本身以及如何正确避免风险的措施告知公众,运用新媒体对公众进行教育,从而降低风险概率,减少食品安全谣言对公众造成的恐慌。当食品安全风险事件发生时,政府要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事件的真实情况,并持续报导事件,让公众了解事件原由、进展、后果还有相关处理处罚行动;当食品安全风险事件结束后,要利用新媒体对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进行经验总结、吸取教训,从而更加从容应对以后的风险。

张亮(1995—),女,甘肃兰州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政治学与行政学。

猜你喜欢
恐慌社会公众公众
公众号3月热榜
公众号9月热榜
公众号8月热榜
公众号5月热榜
绳短不能汲深井——保持“本领恐慌”
当代陕西(2020年24期)2020-02-01 07:07:10
努力给社会公众求证事情的真相——以金华晚报《求证》栏目为例
传媒评论(2019年2期)2019-05-20 09:44:20
社会公众二孩生育影响因素研究综述:2003—2015
学理论·下(2017年2期)2017-03-17 17:52:18
社会公众追究政府生态责任的角色定位
中州学刊(2016年12期)2017-01-17 15:57:09
社会公众视阈下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基于武汉市的调查
管理现代化(2016年2期)2016-01-23 02:11:56
MERS可防可控别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