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成为乡村旅游和农业融合发展的主体
日前,《山东省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计划到2020年,乡村旅游消费达到3600亿元。《方案》专门把“坚持保护农民主体地位”作为乡村旅游开发的基本原则之一,引导各地正确处理农民主体与市场化发展的关系,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让农民成为乡村旅游接待的主体、管理的主体和利益分配的主体。
据介绍,乡村旅游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山东省乡村旅游在整体规模和发展模式上实现重大突破,与浙江、四川、云南等省份位列乡村旅游第一方阵,总体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不可否认的是,山东省乡村旅游在质量效益与市场需求上仍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区的乡村旅游同质化、低端化现象严重,高端乡村旅游较少。为此,《方案》瞄准“尖端放电”,把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未来几年将重点打造一批旅游特色小镇、高端精品民宿和高端乡村酒店;并逐步打造100个休闲体验、绘画写生、慢村慢镇等不同类型的集群片区,以此带动品牌建设。
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案》还突出精准扶贫。从7005个贫困识别村中挑选400个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干群发展愿望强烈的村庄打造乡村旅游特色村,以乡村旅游的收入来带动贫困户、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与此同时,结合300个乡村旅游园区建设,重点打造60个国家级精品园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策划包装一批农特产品,让烟台苹果、金乡大蒜、莱芜生姜、沾化冬枣等压满自驾车的后备箱。《方案》加大了对重点项目奖励支持的力度,对连片开发5个村以上的集群片区,给予300万~60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达到5A级景区标准的精品旅游小镇给予500万元的奖补。
2016年,在省旅游发展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方税务局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山东省饭店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将发展一批规范化精品民宿。在2017~2020年,对符合精品民宿规范标准的新建和改造提升的乡村民宿、城市民宿,达到15个床位以上的,每个床位一次性补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