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农业畜牧局 时芳芳
南乐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建议及途径
南乐县农业畜牧局 时芳芳
南乐县2017年夏季紧紧围绕“卫星监控零火点”的禁烧工作目标,通过提高认识、及早部署,广泛宣传、拓展渠道,严格督导、夯实责任,加强考核、兑现奖惩,推广技术、综合利用等措施,扎实推进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笔者现就秸秆禁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五十七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当地人民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发[1999]98号)第三条规定:“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工作。”因此,依法把秸秆禁烧工作归口环保部门更为合适。
明确县区政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县区秸秆综合利用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因为有了硬指标和严标准,各地政府自然会在这方面上下大功夫。同时,对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也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强化部门责任,形成县区为主、部门为辅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
市、县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通过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标准和秸秆利用项目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实现变废为宝,从根本上解决焚烧问题。
河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提出了建立一个体系,推进五种利用方式(即 “五化”),实施七大重点示范工程”的总体部署。其中,提出以乡镇为单位建设秸秆收购站点,建立秸秆快速腐熟堆肥还田基地的途径,并提出在瓜菜主产区建设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同时,提出以秸秆为重点,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和秸秆固体成型燃料生产示范点,以及建设秸秆工厂化种植菌类企业、青储饲料示范项目等。
多年来,南乐县农作物播种面积常年稳定在8万hm2,年产干秸秆85万t左右。而当前南乐县设施农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逐步推进,畜牧养殖快速发展,秸秆收储体系正在健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已有良好基础,正可借助有利政策,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当前和今后时期,结合南乐县实际,在继续抓好秸秆还田和青储基础上,积极围绕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收储体系建设。
目前,秸秆生产沼气技术已经成熟,梁村乡前翟村社区大型秸秆沼气运行正常。实践证明,一座1200m3的沼气池可供800户左右农户做饭取暖,年消耗干秸秆900t左右,约120hm2玉米干秸秆。
1.推进企业化站点收储系统建设。目前,南乐县有秸秆收储网点30处,年收储秸秆5.2万t。2015年申请省级财政资金600万元,建设秸秆收储网点10处;2016年申请省级财政资金60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濮阳中农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收购、储存、加工秸秆,可为濮阳宏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宏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原料。公司将建成6万t纤维素项目,年使用原料秸秆(含玉米心)约48万t。
2.发展秸秆收储农民合作社。目前,南乐县已有10家收储秸秆的农民合作社,可在现有基础上,在南乐县进一步发展秸秆收储合作社,从事秸秆的收储、运输、加工,以此带动其他县区推动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