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治理山西推出“双保险”
25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有效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山西省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为农民工欠薪治理上了“双保险”。
为强化落实,山西省专门将工资保证金缴存纳入相关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到位审查内容之一,工资保证金缴存不足的视为建设资金不到位。截至2017年6月底,山西省工资保证金共预存11.98亿元,其中省本级预存工资保证金6686.75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8%和318%。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拨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结束后,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保证金将连本带息全额退还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
与此同时,山西省、市、县三级还分别设立了不少于1 000万元、500万元和200万元的应急周转金,由财政纳入预算,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将直接予以拨付。
(吕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