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琳
(南开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071)
“快”《说文》训“喜也”,本义为愉快。后来“快”也用于快速义。汪维辉认为这种用法始于汉代,凡举4例:
(1)心风之状,多汗恶风,焦绝,善怒嚇,赤色,病甚则言不可快。(《黄帝内经素问》卷12《风论篇》)
(2)即自知喘息动身,即自知喘息快,即自知喘息不快;即自知喘息止,即自知喘息不止。(东汉安世高译《佛说大安般守意经》卷上)
(3)至二息乱为短息,至九息乱为长息,得十息为快息。(《佛说大安般守意经》卷上)
(4)时摩竭提国王吏民以岁会礼,往诣迦叶,相乐七日。迦叶心念:“佛德圣明,众人见者,必阻弃我。令其七日不现,快乎!”佛知其意,即隐七日。至八日旦,迦叶又念:“今有余祚,供佛快耶!”应念忽至。迦叶大喜:“适念欲相供养,来何快耶?间者那行?今从何来?”(东汉昙果共康孟详译《中本起经》卷上《化迦叶品第三》)
今传《黄帝内经素问》是由唐代王冰重新改编的,有增补删改,已非原貌,故例(1)并不可靠。(2)(3)两例出自同一佛经,这里讲的是佛教修禅的“十六特胜”,即通过控制意念和感知呼吸而使身心获得的十六种感受。所谓“喘息快”“快息”即感知到气息出入之快乐,也就是姚秦鸠摩罗什译《成实论》卷14《出入息品第一百八十五》中所说的“觉乐”:“觉乐者从喜生乐。所以者何,若心得喜,身则调适,身调适则得猗乐。”例(2)下文还有“即自知喘息欢心,即自知喘息不欢心”之语,指十六特胜中的“觉喜”之境,可资比照。例(4)上文“令其七日不现,快乎”、“供佛快耶”中的“快”无疑都是指愉快。“来何快耶”是承上“供佛快耶”而言的,意为刚想着供养你,你就来了,多高兴啊!应标点为“来何快耶!”。“快”理解为快速未为妥帖。迄今为止,汉代文献中未见“快”用于快速义的可靠例证。
下面这条用例中的“快”应该就是快速的意思。《三国志·魏书·贾逵传》“其布告天下以劝将来”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魏略·列传》:“孚自选温信者三人,不语所之,皆敕使具脯粮,不得持兵仗,各给快马。”所以,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说“快”用于快速义始于三国时期。
另外,“赽”明明从夬声,许慎何以要说成決省声?难道许慎不清楚決也从夬声?原因就在快速之快古代也写作決。《易经·说卦》:“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旉,为大涂,为长子,为決躁。”王引之《经义述闻》弟二《周易·为決躁》:“決、躁皆疾也。象雷之迅,故为決躁。《说文》‘趮,疾也。’趮与躁同。”《庄子·齐物论》:“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決骤。”《汉语大词典》:“決骤,迅速奔跑。”《广雅·释诂一》“赽,疾也”王念孙疏证:“《庄子·逍遥游篇》:‘我決起而飞。’李颐注:‘決,疾貌。’決与赽亦声近义同。”可见许慎说赽为決省声,是为了说明赽的快速义,有因声见义的意图。段玉裁不察许氏用心,将原文改为“从走夬声”,并说:“各本作決省声,非。”“非”在何处,没讲理由,未免失之武断。既然各本皆作決,则其为许书之旧无疑。
《龙龛手鉴》卷4《足部》:“趹,古穴反。足痛也。”趹典籍未见用于足痛义者,当为“足疾”之误,或将前人“足疾”之训误解为足有疾病而加臆改。
筷子是中华文化的标志性物品之一,跟西方的刀叉及印度、非洲等地的手抓相区别,东亚文化圈也因此而被称为“筷子文化圈”。历史上至晚从战国时代起,筷子最通行的名称是“箸”(也写作筯),但后来却被“筷子”(包括“快”、“快子”、“快儿”等变体和异体)所取代。需要我们弄清的是,“筷子”一词是何时出现的?“筷子”之名的理据是什么?这不仅是筷子文化理当回答的问题,也是汉语词汇史应该澄清的问题。
这两个问题在华夏餐饮史及有关禁忌习俗的论著中几乎没有不谈的。一般认为“筷子”一词始于明代。华夫:“筷子,亦作‘快子’,亦称‘快儿’,别名‘赵达’。进食用具,用以夹取食物,即箸。因讳箸音同‘住’,故名‘快’。其名始于明代。”潘吉星:“‘筷子’一名见于明成化十一年(1475)陆容(1436—1494)《菽园杂记》(1475)卷一。”这几乎已成为国人的文化常识。
然而这一“常识”未必符合历史事实。北宋李之仪《姑溪居士后集》卷11《大观四年春夏之交闲居无事触绪成咏得绝句五首》之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江南塞北遍曾游,一饭何方不可留。快筯旧尝便蛮耳,垂涎安得饫饘头。”“蛮”《粤雅堂丛书》本作茧,二字形近,其一当讹。元吕诚《来鹤亭诗》卷1《南行舟中》中也提到“蛮耳”:“南食有底不可意,北客相逢若介肥。何事大官供蛮耳,塘厨将炙乏朱衣。”“蛮耳”是一种肉质肥嫩的羊。俞为洁:“唐代培育出了优良的沙苑羊、河西羊、河东羊、濮固羊、康居大尾羊、蛮羊、寒羊等绵羊品种。……沙苑羊亦称同州羊、同羊、苦泉羊、茧耳羊、蛮耳羊,皮薄而肉肥嫩,有硕大的尾脂,至今仍是中国优良的绵羊品种之一。”“快筯旧尝便蛮耳”是说昔日曾习惯吃蛮耳肉。“便”是熟习、习惯的意思。从文意来看,“快筯”理解为筷子文从字顺,理解为“愉快之箸”或“快速之箸”都难讲通,这似乎表明早在北宋时期箸就有“快”的称谓了。今天的一些方言仍称筷子为“筷箸”,如南京话、上海话(筷箸笼)、东莞清溪的客家话、广东信宜的粤语等,与李诗一致,可为佐证。
关于箸改称为“快”的缘由,流行的说法是吴越地区行船忌讳住留,“箸”与“住”同音,便取住留的反义词“快”称呼箸。明代不少文献中都是这么解释的。明陆容《菽园杂记》卷1:“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幡布为抺布;讳离散,以梨为圆果,伞为竖笠;讳狼籍,以榔搥为兴哥;讳恼躁,以谢灶为谢欢喜。此皆俚俗可笑处,今士大夫亦有犯俗称快儿者。”明李豫亨《推篷寤语》卷7《订疑篇》(明隆庆五年李氏思敬堂刻本):“有讳恶字而呼为美字者,如伞讳散呼为聚立,箸讳滞呼为快子,灶讳躁呼为欢喜之类。今因流传之久,至有士夫间亦呼箸为快子者,忘其始也。”明姚旅《露书》卷9(明天启刻本):“俗谓箸曰快,莫知所始,余意船家之俗忌耳。葢行船恶住,故讳箸作快,犹以猪舌为猪利也。今俗安然以为正名,略不致疑。”今人基本上都信从这一解释。如蒋冀骋、吴福祥:“舟行讳住,故以箸为快儿,后加竹头为筷。”刘云:“运河行船辛酸艰苦多多,纤夫苦力之劬劳更是令人不能不掬以同情。他们当然很厌恶行船滞住,‘箸’音因而变得很不能容忍。‘快’是他们极企盼的,快则省力倍功,快则意味着生活可能好过。于是呼‘箸’为‘快儿’,应视为祈愿的颂祷,是一种解放感的迸发,也无疑是一次成功的发明与创造。”《辞源》(第 3版,2015):“快儿:箸,筷子。相传‘箸’吴音与‘住’相近,俗行舟讳住,因称为快儿。后又加‘竹’为筷。见明陆容《菽园杂记》一。”
“筷”字出现于何时也是一笔糊涂账。《汉语大字典》(第1版、第2版同)“筷”下举的最早用例出自鲁迅《呐喊》,似乎筷字产生于民国。《辞源》(第3版)“筷”下举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乃服》为例:“二眠以前,腾筐方法皆用尖圆小竹筷提过。”一下提前到了明代。然而查检《天工开物》崇祯十年初刻本,“筷”实作“快”,《辞源》所据盖为今世排印本或电子本,不足为凭,正如今世《红楼梦》排印本中有“筷子”,但核对原本,无不作“快”。《汉语大词典》“筷”下举例最早出自《儒林外史》嘉庆八年(1803)初刻本。我们找到的更早用例见于雍正年间。《骈字类编》卷70《珍宝门·圭》(雍正六年(1728)刻本):“圭合,《西京杂记》:曹元理常从其友人陈广汉。广汉曰:‘吾有二囷米,忘其石数,子为计之。’元理以食筷十余转,曰:‘东囷七百四十九石二升七合。’”又卷168《器物门·箭》:“箭笋,《笋谱》:箭笋十二月生,惟会稽诸山绝多,或丛生,或蔓延,可如筷大,长三四寸。”其中的“筷”《西京杂记》及《笋谱》原文均作“筯”。《骈字类编》是康熙五十八年(1719)敕撰的,雍正四年(1726)完成,编者都是当时的硕儒,他们将“筯”改换为“筷”,说明康雍之际筷字已流行于世。不过,清江昱《潇湘听雨录》(乾隆二十八年春草轩刻本)卷2记载说:“衡人书字多以意增偏旁,日月五行任情驱使,山水人物随手增加,如:……筷(快,饭夹也)。”江昱当时对筷字还不能认同,由此推测筷字被社会普遍接受大约是嘉庆以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