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置】去产能,职工权益不能缩水
去产能实施一年,职工安置得怎么样?存在哪些问题有待改进?
“市场分流+政府托底”是职工安置的主要模式,但由于多方面原因,部分职工分流困难,一些地方政府托底力度还需加大。
总工会界的调研显示,由于分流职工普遍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且技能单一,再就业能力较差,难以适应新行业、新岗位的要求。另一方面,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存在困难。目前再就业政策实施对象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对于劳动关系仍留原企业的分流人员,安置的主体责任仍在企业,享受不到政府再就业扶持政策。同时,政府的就业专项资金中的各类补贴补助存在使用门槛高、手续繁、落实难的问题,限制了培训机构对分流职工实施再就业培训的积极性。
全国政协常委,全总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振寰建议,为化解过剩产能重点企业设立职工转岗再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企业自行组织的培训,建议有关部门扩大培训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于职工自行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或认证的,也可给予补贴奖励。进一步落实自主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分流职工创业。加大公益性岗位解困托底的力度,各地公益性岗位应有针对性地向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倾斜。
徐振寰委员建议,全面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建立国家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列支范围,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去产能任务重、分流安置职工多、经营困难的企业,进一步提高稳岗补贴比例。适度延长去产能困难企业的社保缓交时间。
此外,地方政府和企业行政要支持工会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会要深入去产能企业,积极参与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反映职工诉求。(陈晓燕 张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