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分析

2017-01-28 01:03:08
法制博览 2017年26期
关键词:农村妇女婚姻家庭婚姻关系

李 栋

武汉工程大学,湖北 武汉 430205

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分析

李 栋

武汉工程大学,湖北 武汉 430205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社会建设的过程之中必须要注重和谐家庭的建设。其中婚姻关系是影响家庭和谐的重要因素,我国必须要积极地促进婚姻法的完善,为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本文立足于当代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的现实情况,分析我国目前婚姻法与婚姻家庭所存在的不足以及矛盾,提出理想的婚姻法与婚姻家庭,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的研究为我国婚姻法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鉴,积极推动和谐家庭的建设。

中国婚姻法;婚姻家庭;研究分析

一、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现状

(一)农村妇女权益受损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农村妇女的权益难以受到有效的保障。另外,我国现有的婚姻法也没有针对农村妇女权益的保护问题进行专门的立法,在农村婚姻家庭之中,农村妇女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个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不仅承担着大量的家庭事务,还时常受到配偶的冷漠和恶语相加。

农村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有限,同时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因此,即使个人的权益受到了影响,也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许多的农村妇女往往会选择忍气吞声,最终导致家庭关系以及社会关系受到严重的影响。

(二)老年人再婚争议多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古老文明国度,人们的思维方式以及行为模式受到了许多传统思想以及伦理道德的影响,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老年人再婚备受社会的诟病。其实在婚姻和爱情面前没有年龄之分,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幸福和爱情的权利,但是因为传统思想及风俗习惯的影响,导致许多老年人在另一半过世之后往往只能孤独终老,即使遇到了倾心的对象,也会因为害怕他人的闲言碎语而选择放弃,这一点直接降低了我国老年人生活的幸福度,同时也间接地影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家庭暴力较为严重

从各大媒体的相关报道中频频可见家庭暴力,学术界以及实践界在对这一社会现象进行分析时提出,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导致许多的青年群体的工作压力以及生活压力较大,传统的婚姻家庭关系受到了极大的威胁,许多家庭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家庭暴力。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以及时间调查可以看出,现有的家庭暴力在内容和形式上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主要以性冷淡和双方的冷战为主,这种家庭暴力形式不仅影响了和谐家庭的建立,同时还严重损害了夫妻关系以及婚姻关系,许多家庭缺乏一种和谐欢乐的氛围,同时这种社会现象也间接导致了包二奶以及不正当性关系的产生,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从目前来看,现有的婚姻法并没有针对这一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许多人在受到家庭暴力之后,难以寻求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理想的婚姻法与婚姻家庭

(一)捍卫一夫一妻制

我国在2011年对现有的《婚姻法》进行了重新的修订,并在第三条之中明确强调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我国婚姻法还提出夫妻之间必须要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忠诚,如果出现了第三者,必须要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严格的惩处。

从目前来看,随着人们思想越来越开放,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在上海、广东等沿海地区包二奶以及第三者插足现象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广东省妇联也在上个世纪90年代接受了许多该方面的投诉,除了一些商人以及暴发户存在包养小三以及公开纳妾同居的现象之外,还有许多的个体户以及行政干部也存在相似现象,这一点极大地冲击了我国现有的婚姻家庭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个理想的婚姻法律婚姻家庭必须要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和核心,其中因为婚外性关系而引起不恰当的同居关系直接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传统婚姻家庭,要想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我国必须一要以一夫一妻制为核心,保证现有的婚姻法能够捍卫该制度,维护传统而又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保障男女平等

随着人们的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人们的受教育水平越来越高,其中城市居民已经树立了正确的婚姻观和爱情观,能够真正地做到男女平等、互相尊重和互相忠诚,但是对于广大落后的农村地区来说,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十分严重,在婚姻家庭以及婚姻关系之中,女性往往处于劣势,个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在完善婚姻法以及建立和谐的家庭婚姻关系时,我国必须要以保障男女平等为核心,积极地维护男女的合法权益,为女性提供更多公平的机会,保障其能够追求个人的幸福和婚姻。

(三)远离家庭暴力

随着人类文明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的行为方式以及思维模式变得越来越开化和文明,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还直接破坏了我国的婚姻法以及婚姻关系。一个良好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必须要以文明开化为核心,夫妻之间能做到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即使出现了矛盾和沟通障碍,双方也可以采取文明平等的方式进行互动和沟通。在完善婚姻法的过程中,我国必须要针对家庭暴力进行专门的立法,通过对家庭暴力产生原因的分析来进行有效的界定,一旦出现家庭暴力的现象需要严格的按照我国现有的婚姻法进行严厉的惩处,维护我们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性,积极地建立和谐的社会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

[1]郭显举.我国农村婚姻家庭观念的若干变化[J].学术交流,1998.

[2]张志勇.建国初期与婚姻家庭相关的妇女死亡问题探析[J].妇女研究论丛,2009(24):106.

D923.9

:A

:2095-4379-(2017)26-0221-01

李栋,汉族,河南郑州人,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法学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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