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高品质的学前教育

2017-01-27 06:18扬州市教育局
早期教育 2017年12期
关键词:普惠性扬州市公办

扬州市教育局 赵 云

办好高品质的学前教育

扬州市教育局 赵 云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学习的开端。让孩子接受普惠优质的高品质学前教育已成为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新诉求,是基本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十二五”以来,扬州市坚持把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以强化职能为先导,以改善条件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突破,以品牌创建为手段,不断优化学前教育布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目前,扬州市共有幼儿园295所,农村幼儿园143所,办班点22个,达1.45万常住人口配建1所幼儿园(点),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99.31%,较好地满足了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扬州市幼儿园中公办园183所,普惠性民办园42所,普惠性幼儿园占76.3%;省优质园222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5.3%,位居全省前列;在园幼儿107184人,84.2%的幼儿在省优质园就读,77.2%的幼儿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全市有学前教育教职工总数11345人,其中专任教师6912人,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98.17%。自2011年起,全市每两年评选一批扬州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目前,共有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61个。宝应县和高邮市2015年被评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坚持协同推进,凝聚学前教育发展合力。2011年底,扬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扬州市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发改委、编办、财政、教育等各部门在发展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中的职责和效能。扬州市教育局作为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管理和科学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扬州市促进幼儿园普惠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28项配套文件,引领、指导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扬州市教育局与财政局联合成立了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局际协调小组,协调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扬州市财政部门从2011年开始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出台《扬州市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扬州市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市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市区每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0~20万元;创建为省优质幼儿园,每园给予奖励10万元。

坚持财政投入为主,夯实学前教育发展基础。坚持政府主导举办学前教育,把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作为加快推进扬州市学前教育的基础。2011至2016年,扬州市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36.8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12.58亿元。2016年,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8.9亿元,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4%,生均经费拨款为323元,高于省定生均200元的标准,基本做到逐年增长。扬州市教育局会同市规划局开展了《中心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点规划(2012-2030年)》的修编工作,对规划区范围内的中小学及学前教育设施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十二五”以来,扬州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3万平方米,累计投入7.8亿元,其中新建幼儿园59所、现址扩建34所、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改建7所。截至2016年底,公办幼儿园比例由2010年的56%提高到62%,所有乡镇(街道)都有1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2017年,扬州市政府把新建、改扩建10所幼儿园纳入民生工程重点督查项目,相关工作正有序实施。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每回购一所改制园或创建一所省优园,市财政都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按在园幼儿数的10%,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安排贫困幼儿补助资金,6年来,累计发放资助金6138.7万元,60835人次学生受益,所有资助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安排。

注重内涵建设,创新学前教育发展举措。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始终坚持科学保教、普惠办园,扬州市幼儿园课程建设初显成效。一是坚持科学保教。围绕提高以游戏化为内涵的课程建设能力,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游戏观和课程观,坚决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2014年8月,扬州市教育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启动市级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明确“到2020年全市建成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100个左右”。全市共建成11个省级项目、69个市级项目、一大批县级项目,初步形成了省级项目示范引领、市级项目经验推广、县级项目大面积覆盖的格局,进一步提升了幼儿园课程实施水平。二是坚持惠民办园。坚持规范招生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近年来扬州市学前教育无一例重大恶性案件,无一名幼儿因贫失学。

强化队伍建设,增强学前教育发展活力。把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幼教队伍放在加强和改进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着力优化幼师队伍结构。2011年至2017年,扬州市新增公办教师编制521人,其中男幼师41名,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人数逐年增加并呈加速态势。通过开展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专业技能考核,以及园长培训、教师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项目,提升专业素质。扬州市专任幼师大专比例由2010年的75.46%提高到目前的98.2%。扬州市幼师队伍中,现有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人、正高级教师1人、省特级教师4人、市特级教师4人、市学科带头人55人、市中青年教学骨干108人、市教学能手131人。二是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依法保障在编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对聘用制教师给予一定的补助。从2012年起,对市区公办幼儿园中具有教师资格的聘用教师,确保最低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并逐年提高,新增部分由财政予以保障。2015年底,高邮市教育局出台了《高邮市幼儿园自聘教职工工资待遇指导意见》,明确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教师2/3的工资标准执行,2016年,该市公办非在编教师年平均收入达48000元,人均年增资1.5万元。

加强政府督导,强化学前教育监管。截至2016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幼儿园进行了一轮综合督导,覆盖依法办园、办园条件、队伍建设、园务管理、保教质量等;对全市范围内88个乡镇(街道)进行了一轮学前教育工作督导,其中61个乡镇(街道)被评为学前教育先进乡镇政府(街道),占70%。根据“县级统筹、县乡镇(街道)共建”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全市所有学前教育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均配备了专职幼教干部和教研人员,各乡镇(街道)也配备了专职幼教辅导员,承担本辖区内学前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职责。2015年,仪征市教育、编办、人社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小组,于10月正式确立各镇(办事处)15所公办园为独立建制事业单位,办理了独立法人登记,并根据公办园编制标准核定了39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高邮市教育、财政、人社、编制、卫生、物价、公安、妇联等部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教育强镇”评估指标体系,与领导干部评优评先挂钩,与乡镇新农村建设等项目一同部署、协同推进,各司其职、鼎力配合。扬州市教育局先后印发《扬州市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常见安全隐患排查操作指南(试行)》等文件。扬州市教育局会同综治办、公安局每年联合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力推动了幼儿园安全管理。

根据国家、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扬州市已拟定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努力实现扩大资源与内涵建设并举,解决群众急需和追求入园方便公平并举,重点建设与全面建设并举,项目推进与机制构建并举,坚持公益普惠、政府主导、内涵发展、创新推动,提升教育品牌影响力,全面落实2011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开创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下一步,将主要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快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一是明确责任。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市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省颁标准核定幼儿园编制数,在编制限额内招聘教师,促进幼儿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到2018年,各地全面梳理现有居民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其学额配备情况,将缺额补足配齐到位。二是提高幼儿园公共服务能力。到2018年,扬州市农村地区全面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学前教育资源覆盖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到2020年,扬州市基本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90%以上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学。三是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力度。建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消除幼儿园危房,确保每一所农村幼儿园都达到办园标准。县域内农村和城镇省优幼儿园比例差距不超过10%。重点加强农村省优质幼儿园建设,到2020年全市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90%。

2.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按照公办幼儿园同等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贴,并通过购买服务、减免房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健全普惠性民办园管理制度,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3.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在财政预算内安排学前教育经费,落实省定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建立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最大限度地向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政府、幼儿家庭、社会举办者合理分担机制,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把农村公办幼儿园核心办园成本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按规定程序调整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

4.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配齐配足合格保教人员。对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认真梳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状况,制定2016-2020年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将师资队伍合格与否作为幼儿园审批、年检、评估等的一票否决指标,确保到2020年所有幼儿园均按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并符合岗位任职要求。二是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每年安排一定事业编制名额,向社会公开招考幼儿教师,主要用于配备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2020年,各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达50%以上,男性幼儿教师数量逐年增加。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缴纳“五险一金”。三是全面提升幼儿教师素质。全面加强在职教师专业发展,将非在编教师全部纳入幼儿教师职称评审和教师培训范畴,整体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在各类培养培训工作中,学前教育占有一定比例。开展幼儿园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通过人人参与、层层比赛,普遍提高幼儿教师业务水平。

5.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一是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加强学前教育教科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前教育实践研究。市、县(市、区)教科研部门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科研人员,县级以下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城镇优质幼儿园,建立兼职教研员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二是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提高幼儿园课程建设意识,开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把幼儿园课程游戏化作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围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普遍开展幼儿教师专业培训,提高课程设计和实施能力。三是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构建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严禁幼儿园提前开展小学内容教学,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违背教育规律。

6.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落实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严把幼儿园登记注册程序关,实行幼儿园等级评定与管理制度,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持续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常规管理百校行,将幼儿园纳入中小学同步管理,开展例行检查,发现先进典型,查找存在问题,提高管理水平。探索建立以家长为中心、为主体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家长的满意度和社会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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