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内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

2017-01-25 16:13杨林刚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监督

杨林刚

(中共柳州市委党校 市情研究室,广西 柳州 545616)

强化党内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

杨林刚

(中共柳州市委党校 市情研究室,广西 柳州 545616)

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来说,无论是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还是反腐败斗争,都离不开有效的党内监督。通过强化党内监督,可以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前提是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监督制度;关键是多管齐下,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重点是探索有效途径,让党内监督成为治党之利器。

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顶层设计;民主集中制;监督体系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对党内监督作出了重要部署,开启了党内监督制度化的新征程,是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为强化党内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一、深刻认识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建设中具有特殊的职责和使命。只有强化党内监督,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新形势下,我们要深刻认识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提高党内监督的科学化水平,扎实推进党内监督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为全面从严治党塑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一)强化党内监督,能够有效地遏制腐败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腐败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它不仅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而且会阻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治稳定。因而,只有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正如邓小平指出:“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2]党内监督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强化党内监督,保证党内监督全覆盖、无例外、无特区、无盲区和无死角,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抓好的重大任务。

我党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出台相应的措施,从上到下,坚持“零容忍”反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周本顺、黄国兴和卡木尔等一大批贪官。上至正国级,下到村主任,反腐力度前所未有,得到全国人民的一致叫好,中国共产党的威信也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

新形势下,反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反腐形势任然还很严峻。不敢腐已经慢慢形成,不能腐和不想腐也有一定的效果,但还需要继续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强化党内监督,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腐败蔓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

强化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其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3]第一,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问题,能够有效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二,强化党内监督,抑制各种滥用权力的现象,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党的自身问题得到解决,从而加强党的建设;能够保证党员干部的行为不违背党纪国法,并对违反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置。第三,保持广大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领人民继续前进。

(三)强化党内监督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

党内监督的效果直接决定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影响着党的前途命运。强化党内监督,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措施。只有强化党内监督,才能保障党的正确方向,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才能永葆党的执政地位。因此,要强化党内监督,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95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党内监督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发展,关系着党的前途和命运。当前,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继续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党自身建设的一个核心任务,任何一个政党,如果不加强自身建设,不强化党内监督,必然走向衰亡。苏联政权的衰落就是很好的例证。由于当时苏联缺乏有效的党内监督,导致权力高度集中,最终走向解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只有强化党内监督,永远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跳出“人亡党息”的历史周期率,才能永远保持在执政过程中的主导地位。

(四)强化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要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才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苏联及东欧的一些国家就是因为党内监督缺失,党内自身出现问题,最终导致亡党亡国。所以,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强化党内监督。邓小平曾说过,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力量极大,问题也很多,因而,必须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强化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党内生活是否正常的标尺,是观测党内民主是否贯彻落实到位的窗口,是检验党员权利是否实现的平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抓好了党内监督这一应有之义,也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

二、强化党内监督的“四得”效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党内监督要“得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

所谓党内监督要“得民”,就是党内监督要民心所归,人人叫好,符合人民的真实意愿,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即赢得党心民心。

1.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是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同样也是党内监督的领导核心,这是中国人民不断选择的必然结果。中国共产党从一个只有几十名党员的小党发展到今天的88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从在野党变成执政党,并跳出“人亡党息”的历史周期率,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辉煌的成就。其中,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党内监督的效果主要决定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党内监督的正确方向。在坚持党的领导过程中,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

2.根本原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根本制度和关键抓手。

第一,民主集中制蕴含着监督的思想,有利于集中领导和巩固团结,从而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没有民主集中制的充分保障,就没有健全的、制约有力的党内监督。通过民主集中制,使党的领导集体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受到监督和制约,相互之间享有监督的权力和义务,防止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专断独行、搞“一言堂”和家长制,党内不能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二,能够激发党员的创造性,增进党内和谐,保持党的团结统一。一是党员群众广泛参与,让所有党员都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保障了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切实发挥党员在民主政治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民主决策。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健全党内公开透明的重大事件征求意见制度和反馈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和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4]

第三,党内监督的根本出发点是保障党员的民主和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出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决定,坚持正确的方向,才会得到大家的真心拥护,才能得民心。

(二)党内监督要“得当”: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要“得当”,就是党内监督要依法依规进行,有合理的依据和标准。为此,需要从顶层设计层面对强化党内监督作出制度安排,完善规矩,健全监督制度,从而使监督有章可循,具有可操作性。一个好的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公共权力,缓解存在的矛盾。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要做好党内监督就需要加强顶层设计。这样,才能使党内监督有依据、有标准、有遵循。

1.做好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其关键是要做好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

第一,党内监督离不开顶层设计。从顶层做好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保障,才能使党内监督有规可依、有据可遵,确保党内监督得当。只有顶层设计好了,有了清楚的主线,规范好谁来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和怎么监督等问题,才能防止监督的漏洞,保证监督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也才能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深处和细处。

第二,要把党内监督与依法治国结合起来,让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共同发展。中国共产党正在健全制度治党、法治反腐,强化对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实际情况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未必就能够迅速消除腐败。一是腐败是一种权钱交易,把权力控制住了,权力不能任性,但权力之外的环境也需要优化,资本也不可任性。二是外部的环境围堵了一些党员干部,一些干部被“围猎”,导致他们在原地踏步,不想干,没有闯劲,不敢抓经济建设,生怕出点小差错就被查处。三是腐败不是孤立现象。反腐不能局限于权力监管领域,需要提高反腐策略和技术,构建中国特色的科学反腐制度。目前,正在北京市、山西省和浙江省全面开展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顶层上来试点改革,强化监督,使监督的权力和范围不断升级。但是,还需要继续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并对其进行评估。同时,加强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完善相应的法规制度体系。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国家的全面监督。

2.完善监督制度。制度建设是基础性工程,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5]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能否形成完善的监督制度。合理的制度安排是监督的基础。党内监督制度是党内监督工作内在规律的理论体现,决定着党内监督的方向和成效。[6]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构建党内监督的制度体系,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从顶层设计织密制度笼子,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以制度来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无例外、无特区、无盲区和无死角,确保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使党内监督见到实效。

近年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除《中国共产党党章》外,还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但比较零散,党内监督基本形成制度,但尚不健全。还需把多年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凝练,科学规划,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监督制度体系。一是要从监督原则、对象和职责等方面作出制度性规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系统归纳了过去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体系,对党内监督进行了制度安排。它是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开启了党内监督制度化的新征程,对提高党内监督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意义。二是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固步自封,要不忘初心,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创新,继承好做法好经验;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党内监督的内容范畴、方向目标、原则要求和方法途径等方面与时俱进。三是注重党内监督制度的协调性,保证其监督的合理合据,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并让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三)党内监督要“得力”: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党内监督要“得力”,关键是要使党内外监督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体系,充分发挥其执行力。党内监督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接受党外的其他监督,整合党内外监督资源,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的优势,实现资源效率运用最大化,多管齐下,形成监督合力,编织全覆盖的监督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第一位的,是最基础、最核心的监督。如果党内监督失效,其他党外监督也必然失灵。因此,只有党内监督做好了,才能带动其他方面的监督。党外监督是一种体制外的约束,能够有效地预防权力滥用,保证共产党依法执政、执政为民。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都有着共同的目标,出发点都是为了保障权利的正常运转,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它们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实践证明:没有外部的监督,只靠党自身的监督,党的监督将会弱化。通过加强党内监督,可以提高党外监督。因此,党内监督应当同党外监督优势互补。只有党内监督同党外监督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其监督执行力,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保驾护航,才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都发生了变化,党内监督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等严峻形势,面对的挑战极大,存在很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抵制监督的现象。党内监督同党外监督相结合,能够增强其监督的力量,实现监督的目的。这就需要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外其他监督的相互协调配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完善监督体系。

1.强化党的内部监督。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就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7]内因还是根本性的,是决定事物性质的主要因素。强化党内监督,关键还是党要自己管好自己,把党管好治好。只有党内监督做好了,才能带动其他方面的监督。第一,党内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强化党内监督,需要把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同级之间的监督结合起来,搭建监督平台,营造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充分把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与同级之间的监督调动起来,形成人人敢于监督、愿意监督的良好氛围。第二,要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营造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让广大党员干部克服在认识上不能接受党外监督的偏见,自觉形成监督与被监督的意识。

2.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监督的作用。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对中国共产党民主化、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出了重要贡献。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有权利和责任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监督。各民主党派具有相应的独立地位和一定的能力,要积极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发挥独特优势,为推进党内监督彰显作用。要积极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当前,应当建立科学的民主监督规范,创新民主监督形式、扩展民主监督的渠道,建立民主监督机制,使民主监督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虚心接受各民主党派的监督。

3.加强舆论监督。要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宽监督渠道。近年来,网络监督成为一种热门的监督方式,通过网上爆出的“天价表”和“艳照门”等,使少数领导干部受到调查和惩处。网络舆论监督具有参与面广、搜集和发布信息快速、影响面广等特点,是其他监督所不能取代的。正如人们经常说的,“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公开见报。”因此,要充分利用好网络技术,创新党内监督方式,打造“互联网+监督”,搭建网络监督平台,形成网络监督制度,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监督环境,使舆论监督更加先进,更加有力。

4.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监督能够约束领导干部的权力,有利于培养公民的主人翁精神和整个社会的监督意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要从人民群众中来,到人民群众中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只要织好群众监督之网,形成监督全覆盖,多管齐下,精准发力,就能广泛发动人民群众,集中人民的力量,形成人人愿监督、人人敢监督和人人善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党内监督要“得效”:探索有效途径,让党内监督成为治党之利器

党内监督的效果,其标准是看是否推进党的健康发展,是否促进社会的进步。党内监督的效果如何,不仅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关键是要更好地去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探索出有效的执行方式,其效果也是微乎其微的。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方式,强化执行力,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重点监督,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监督的本质,是对权力进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第一,党内监督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有重点。领导干部是最有权力的,特别是处在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和一些高级领导干部权力更大。因此,要把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主要对象。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重点论,抓好监督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突出对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才能使监督更加有力有效。第二,突出重点监督,绝不是放松或放弃全面监督,而是通过突出重点监督,注重监督实效,抓住“关键少数”的示范效应,以上率下,以点带面,才能确保党内监督见到实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突出了监督的重点对象,抓住这“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牵住“牛鼻子”,能够引领“最大多数”,将是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的关键。

2.从党员干部的生活抓起,注重日常监督。强化党内监督,贵在日常,要在细节,重在认真。要从细节着手,抓好抓严党员干部的生活,注重日常监督。从党员干部的一些小问题抓起,全面、准确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很多党员干部往往不是在工作时间出问题,而是在日常生活和社交圈内犯错误。有些党员干部往往不严格要求自己,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问题、小错误持无所谓态度,结果酿成大失误。有些党员干部思想麻痹,放松自我。基于此,第一,要对那些不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作风不检点,热衷于灯红酒绿的党员,及时实施告诫和惩处。第二,上到中央,下到地方,要经常开展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干部谈心交流,了解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状况,进行党性教育,提升品格休养。第三,抓早抓小,从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3.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巡视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支撑,[8]是一项制度性安排。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开展巡视工作,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的开展,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目前,中央已开展了近十一轮巡视,并开展“回头看”,巡视工作正在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铺开,全面覆盖了省、市、县。巡视工作对加强党内监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监督效果日益凸显。因此,要强化巡视监督创新,要从严巡视,抓常抓细,整合资源,健全巡视机制,加大巡视力度,规范巡视制度,重视巡视队伍的建设,保障巡视人员的权威性,发挥巡视的威慑力,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使巡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党内监督要真正发挥实效,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有责任感,敢于担当;对党内监督发现的问题要敢于亮剑,敢于去追究责任。2016年7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问责。近年来,在查处的一些党员干部中,很多存在“履责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表明党中央对管党治党不力也要严厉问责。加大问责力度,充分发挥问责制度的作用;健全问责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才能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有了完善的问责制度和机制,对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发挥重要作用。

5.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我们要善于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提高监督的质量。近年来,上至中央,下到地方,都在开展民主生活会,围绕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效果明显。但也有些地方、有些党支部存在走过场,碍于面子和人情味,不去或不敢去批评。因此,我们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进行自我分析、自我反思,勇于自我检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大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要敢于批评党内同志的错误思想和观念,经常红红脸、出出汗。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要从思想上进行教育引导,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敢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1]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在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6-10-28.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9.

[3]李忠杰.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J].中国纪检监察,2016(03).

[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EB/OL].新华网,2016-10-27。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6]曹雪松.党内监督优势与实现路径[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6(04).

[7]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03.

[8]杨云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转折与突破[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6(05).

责任编辑:马树勋

D 262.6

A

1671-2994(2017)03-0065-05

2016-12-24

杨林刚(1989-),男,云南曲靖人,中共柳州市委党校市情研究室讲师。研究方向:中共党史党建,地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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