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军喜
再论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农业社会主义”问题*
欧阳军喜
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共对“农业社会主义”进行了批判。批判的重点有一个变化过程:先是批判破坏工商业和土地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之后转到批判脱离工业、只要农业来搞社会主义的思想倾向,最后重点批判“在互助组内逐渐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财产,来达到农业集体化”的主张。这种批判及其演变与当时中共所面临的问题及国际局势的变化有关,反映了中共在探索向社会主义过渡过程中的认识演变。
农业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1948年至1953年,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这一事件曾在改革开放初期引起过讨论。论者指出:那种认为中共指导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和思想是“农业社会主义”的观点是错误的;把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左”的思想当作“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也是错误的*参见王小强:《农业社会主义批判》,《农业经济问题》1980年第2期;肖梦:《关于批判“农业社会主义思想”问题》,《农业经济》1981年第1期;薛莘:《科学社会主义,还是农业社会主义?》,《中国社会科学》1981年第5期。。此后,一些专门讨论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文章和著作也提及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参见胡绳:《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中共党史研究》1999年第3期;于光远著述,韩钢诠注:《“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历史命运:读史笔记》,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66—68页。。新近又有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前后围绕“农业社会主义”的争论,实质上是如何对待农民的权利和以地权为核心的农民的财产权*参见雷颐:《建国前后的“农业社会主义”风波》,《社会科学论坛(学术评论卷)》2009年第4期。。实际上,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共对“农业社会主义”的认识和批判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它本质上是一个如何对待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问题,反映了中共在新的国际、国内及党内局势下对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个问题的思考和探索。因此,从探索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这个角度重新考察、分析新中国成立前后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应该是有必要、有价值的。
在西方思想史上,“农业社会主义”这一概念主要是指那种通过税收改良土地所有制的主张,斯图亚特·穆勒和亨利·乔治都是“农业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图书资料部编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外国百科条目选译》,东方出版社,1985年,第144页。。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谱系里,列宁曾经使用过“农业社会主义”和“农民社会主义”的概念。他把费边社的“地方公有社会主义”称为“农业社会主义”,把民粹派的社会主义称为“旧时农民社会主义”*《列宁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50页;《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99页。。中共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所使用的“农业社会主义”概念既不是西方思想史上的“农业社会主义”,也不同于列宁所批判的“农业社会主义”或“农民社会主义”,它有着独特的内涵,并且中共在不同时期内对这一概念的阐释也不尽相同。
中共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最初是针对解放区土地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左”的偏向提出来的。鉴于当时各解放区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出现了错误划分阶级、侵犯工商业及乱打乱杀的现象,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首次提出了要批判“农业社会主义”的思想。*当时各地“左”的现象比较普遍。董必武说,毛泽东花了三天时间才把西北的同志说服,也只有毛泽东出来说话,才能抵得住当时的那股劲儿。参见薛暮桥、杨波主编:《总结财经工作 迎接全国胜利——记全国解放前夕两次重要的财经会议》,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第354页。他说:“现在农村中流行的一种破坏工商业,在分配土地问题上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是一种农业社会主义的思想。这种思想的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我们必须批判这种思想。”*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48年4月1日),《人民日报》1948年5月10日。1960年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4卷收录了毛泽东的这篇讲话,但删去了“农业社会主义”一词。胡绳认为,之所以删去这个称呼,大概是因为“反对农业社会主义”很容易在字面上引起误解,使人以为是反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胡绳:《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中共党史研究》1999年第3期。)不过,结合新中国成立前后党内围绕“农业社会主义”展开的批判和争论来看,之所以删去“农业社会主义”一词,主要是因为毛泽东的认识发生了变化,这一点在下文中会进一步加以说明。显然,此时毛泽东所讲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主要是指两个方面:一是破坏工商业;二是在分配土地上的绝对平均主义。这里所谓的工商业,包括独立的小工商业者和一切小的和中等的资本主义成分。4月29日,毛泽东在批转薄一波关于工商业问题的报告时,又把那种“认为工商业均带封建性”“不斗工商业,不能肃清封建,满足群众要求”的思想称为“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并强调“其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必须坚决反对”*《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05页。。随后,薄一波于当年5月在华北金融贸易会议上提醒大家,不要侵犯工商业,也不应过分强调平均,否则会形成“农业社会主义”*薛暮桥、杨波主编:《总结财经工作 迎接全国胜利——记全国解放前夕两次重要的财经会议》,第363页。。周恩来在6月也撰文强调,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是反对农业社会主义或极端平均主义的经济方针的”*《周恩来经济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2页。。同年六七月间召开的华北工商会议则批评了“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在公营企业上的反映,如工资政策上的救济观点、平均主义,工厂经营管理上的供给制、机关化和用人上的唯成分论,等等*中央档案馆编:《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西苑出版社,2000年,第153页。。
为了引起全党对“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危害的重视,同时也为了规范全党对“农业社会主义”的认识,1948年7月27日,中共中央以“新华社信箱”的形式发表了题为《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的文章。文章指出:“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一种平均主义思想。抱有这种思想的人们,企图用小农经济的标准,来认识和改造全世界,以为把整个社会经济都改造为划一的‘平均的’小农经济,就是实行社会主义,而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人民日报》1948年8月7日。《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一文由胡乔木起草,经毛泽东、刘少奇等人审定,1948年8月7日刊登在《人民日报》上,之后又分别发表在1948年8月解放社编辑的《目前的形势与我们的任务(标准本)》、1948年9月解放军东北军区政治部出版的《学习》第10期、1948年香港出版的《群众》周刊第2卷第31期、1948年香港出版的《正报》第3卷第2期和1949年5月解放社编辑的《农业建设问题》等报刊或文件集中。显然,“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是平均主义,但并非所有的平均主义思想都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早在1929年,毛泽东就批评过红军中存在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并认为这种绝对平均主义思想是“手工业和小农经济的产物”,“是农民小资产者的一种幻想”*《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91页。。不过,那时毛泽东批评的绝对平均主义是指物质生活上的平均主义,此时所讲的绝对平均主义是指土地和财产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后者具有反对封建主义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性质,却不具备反对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因为土地改革只是废除封建阶级的私有财产,没有废除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而且在客观上还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道路。如果超越反封建主义的界限,把农民平分封建土地财产的革命误解为实行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那就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所以,此时在中共的话语里,“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专指那种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平均主义思想,其具体表现就是破坏工商业和土地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
《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还回答了为什么“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文章指出:绝对平均主义的结果,不但会破坏封建的土地财产关系,而且会破坏资本主义的财产关系,这样就会打击生产者的积极性,使社会生产力大大降低和后退。另一方面,绝对平均主义试图把已经发展了的和正在发展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社会经济,还原为封建时代小农式的社会经济,把已经发展了的和正在发展的工商业,还原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是违反社会历史的发展、违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使之后退的。所以这种想法和这种做法,乃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人民日报》1948年8月7日。。显然,中共是从保护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发展生产力这一点出发,来批判“农业社会主义”的。这与当时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有关。其时,革命战争仍然是党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服从于、服务于革命战争的需要。因此,批判“农业社会主义”对发展生产以保障前线供给和巩固新解放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思想理论层面看,此时中共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是建立在两种认识之上的。其一,土改后农村中发生新的阶级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允许的。土改后,一部分人因努力生产又善于经营可能逐渐富裕起来而成为新的富农,另一部分人因生产条件不利或不善于经营可能会陷于贫困而变为新的贫农或雇农。这就涉及一个如何对待新式富农的问题。抗日战争时期,中共曾经实行过鼓励新富农和富裕中农的政策,这对于稳定中农、发展解放区农业生产起了很大的作用。到了解放战争后期,在一些已经完成土改的地方,有人提出今后不应再提倡新式富农。对此,毛泽东指出:“说今后不要提倡新式富农的意见是不对的。我们提倡新式富农的目的和俄国革命后保存富农的目的是不相同的。中国富农经济不占重要成分,粮食供给主要依靠中农、贫农,并不是依靠富农,我们鼓励吴满有一类人之目的,在于这样能够稳定新旧中农,刺激其生产。如果过去这是需要的,现在这种情形仍未改变,不能说这种需要已不存在。如果中国的某些地区有依靠富农粮食供给的情形,那就鼓励富农经济更加是需要的了。”*《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77页。显然,提倡新式富农既是为了发展生产,也是为了稳定中农。也就是说,只有允许农村中出现竞争和分化,才能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把农业经济广大地发展起来。“抱有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人们,看不见土地改革后这种可能的社会变化,看不见这种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仍将存在,而以为可以在反封建的土地改革中及土地改革后,就能够造成全体农民在经济上与生活上的平等或划一,否认或者反对这种竞争和分化,结果就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成为一种反动的空想。”*《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人民日报》1948年8月7日。
其二,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允许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发展,这是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的一贯主张。他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文中多次强调过这一点。在中共七大的口头政治报告中,毛泽东还引用列宁《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一文中有关发展资本主义对工人阶级有利的论述,强调“我们不要怕发展资本主义”,并批评了党内存在的民粹主义思想*《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22—323页。。《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一文继续强调发展资本主义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指出:“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试图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社会主义,与帝俄时代的民粹派和太平天国领袖们的思想相类似。
整体来看,此时中共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与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关于社会过渡的设想是一致的。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等文章中强调,民主革命胜利后,中国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决不会建立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是要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中国将走一条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道路。为此,中国在革命胜利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护工商业,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为过渡到社会主义做准备。《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指出:“我们在土地改革后,一定要走上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这种新民主主义的道路,而决不能走资本主义国家的道路。”“一切共产党员必须巩固自己关于发展生产的观点,而在土地改革中的一定场合以及土地改革之后,必须特别对于贫农和雇农,认真的进行发展生产的教育。”“必须用这些提高生产的教育和发展生产的活动,以扫除农业社会主义的空想,并由此得以顺利地完成其他为当前革命所必需的工作。”*《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人民日报》1948年8月7日。可见,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是建立在经过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其最初的出发点是发展生产力,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准备条件。
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西柏坡召开会议,史称九月会议。毛泽东在会上重新解释了“农业社会主义”。他说:“我们反对农业社会主义,所指的是脱离工业、只要农业来搞什么社会主义,这是破坏生产、阻碍生产发展的,是反动的。但不能由此产生误解。将来在社会主义体系中农业也要社会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39页。这段话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社会主义不可能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必须建立在工业化的基础之上;其二,土地改革后的农村经济仍然是分散的、个体的经济,维持这种农民土地私有制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但是在将来应该向合作化方向发展。事实上,这两点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已经提过,《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一文也有明确的论述。区别在于:如果说此前毛泽东对“农业社会主义”批判的重点在于绝对平均主义的话,那么此时他批判的重点则在于脱离工业、只要农业来搞社会主义。在毛泽东看来,那种不要工业基础,试图在小农经济基础上通过农民互助合作走向社会主义的思想就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这种思想是反动的,必须加以反对。
强调工业是社会主义的基础,这是毛泽东一贯的思想。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说过:“我们共产党是要努力于中国的工业化的。”*《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146页。1944年8月,他在给秦邦宪的信中又强调:“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工厂(社会生产,公营的与私营的)与合作社(变工队在内),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与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旧民主、新民主、社会主义,一概在内)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现在的农村是暂时的根据地,不是也不能是整个中国民主社会的主要基础。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毛泽东书信选集》,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215页。因此,把批判“农业社会主义”的重点指向那种脱离工业、只要农业来搞社会主义的倾向,是符合毛泽东的一贯主张的。
不过,此时毛泽东重新解释“农业社会主义”,主要与中共所面临的任务与国际局势的变化有关。随着解放区的不断扩大和许多城市的解放,管理城市、发展工业的任务被提上议事日程。1948年7月,毛泽东提出要改变过去经济建设以农业生产为重心的情况,“在解放区提高生产,必须是工业生产与农业生产并重”*《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372—373页。。九月会议开始具体系统地讨论经济建设问题,刘少奇在会上强调,经济建设问题是个新的问题,要有系统地搞出点东西来,不然可能犯“左”倾或右倾错误*《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1页。。毛泽东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重新解释“农业社会主义”的含义的,这既是为了纠正党内存在的忽视工业与城市的倾向,也是在为即将到来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做思想准备。可见,对“农业社会主义”批判重点的转变,与中共面临工作重点转移有关。
另一方面,毛泽东又是在国际局势发生变化以及斯大林怀疑毛泽东是“第二个铁托”的背景下调整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毛泽东认定全世界“正向着苏联所走的道路前进,阶级社会的历史快要完结”*《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56页。。在九月会议上,他表示完全同意莫洛托夫和日丹诺夫对国际局势的估计,即“以苏联为首的世界民主力量,已超过反动力量”,“而且还在继续发展”*《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32页。。对于中共来说,无论是从意识形态还是现实利益考虑,都必须倒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然而,也就是在这期间,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产生了分歧,南斯拉夫共产党与苏联共产党的矛盾公开爆发。1948年6月,南共被开除出共产党情报局。7月10日,中共中央做出决定,表示“完全同意”情报局会议通过的关于南共问题的决议,并认为南共“违反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观点”*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编印:《南斯拉夫问题资料》第1辑,1956年,第100页。。中共此举无疑是为了打消斯大林的疑惑,争取苏联的援助和信任,因为此时斯大林对中共和毛泽东也持怀疑态度。“铁托事件”之后不久,斯大林在与其支持者的私下谈话中表达了对毛泽东的疑虑。斯大林认为,毛泽东“有某种很特别的观点,一种农民的观点。他好像害怕工人,让他的军队远离城市”*〔俄〕亚历山大·潘佐夫著,卿文辉等译:《毛泽东传》(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536页。。为了消除斯大林对自己的负面印象,毛泽东表示他完全支持情报局对铁托的批判,并在思想上与布哈林划清界限,与斯大林保持一致。斯大林与布哈林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布哈林认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应当是一种缓慢的有机“长入”的过程,主要任务是加速农民经济的发展,吸引农民参加合作社,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而斯大林主张通过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过渡到社会主义。毛泽东所批判的那种“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正是一种类似于布哈林的主张。1949年初,毛泽东在与米高扬会谈时说:斯大林对铁托在南斯拉夫搞民族主义的批评,对于他本人来说,“是极其宝贵的”;苏联发动的对德波林和布哈林的批判,“帮助了我们同我们这里的理想主义者作斗争”*王福曾译:《俄罗斯公布的一九四九年初毛泽东与米高扬的会谈记录》(下),《党的文献》2014年第3期。。可见,毛泽东调整对“农业社会主义”批判的重点,与苏联对南共和布哈林的批判有关。
此时,毛泽东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是建立在列宁关于工农联盟的思想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基础之上的。列宁指出:“从社会主义的观点看来,只有完全恢复运输业和大工业,使无产阶级能够拿出为农民日常生活和改善经济所必需的产品来交换农民的粮食,小农和无产阶级的联盟才能完全正常和巩固。”“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只能是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大机器工业。”*《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40、542页。毛泽东对此极为认同,他在与米高扬会谈时说:“工业在中国的经济中只占10%。有工业就说明中国有无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如果不考虑这一点,我们就可能犯错误。中国经济中其他90%是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压迫下的个体农民经济,所以农民是无产阶级的可靠同盟者。全中国的3.6亿农民或9千万农户中,贫农农户占67%。在解放区,农民得到了土地,领导他们的是工人阶级。但是如果我们不发展工业,不能给农民工业产品,那就不能保证工人阶级对农民的领导。俄国的经验启迪我们,应当给农村的不仅是土地,而且还要有城市的商品。”*王福曾译:《俄罗斯公布的一九四九年初毛泽东与米高扬的会谈记录》(下),《党的文献》2014年第3期。在毛泽东看来,工业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的工人阶级,发展工业同时也意味着工人阶级力量的壮大和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巩固。离开了工业,社会主义也就不能实现。由此,发展工业就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也正因为如此,毛泽东总是把工业化的实现与向社会主义过渡联系到一起。龚育之注意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在《将革命进行到底》这篇新年献词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在展望即将成立的新中国的未来前景时,毛泽东总是把两个转变相提并论: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变为社会主义国家*龚育之:《党史札记:一集》,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21页。。
根据毛泽东对“农业社会主义”的重新解释,各地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也相应地做了调整。中共中央华北局在继续反对以平均主义为特征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同时,加强了对干部新民主主义建设的教育,其主要内容就是向干部说明:“新民主主义建设的主要问题是发展生产,使中国工业化,与农业集体化,主要是在私有的个体经济基础上走合作社的道路。而农业社会主义、是错误的反动的。”*《加强华北农村工作中共中央华北局指示各省 集训农村党员干部 训练内容以新民主主义建设为主》,《人民日报》1949年11月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在1948年12月通过的《关于东北今年农业生产的基本总结与明年生产任务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来反对“农业社会主义”。《决定》指出:“在发展了的农业的基础上发展工业,首先是发展国有化的大工业,乃是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目的,也是我们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的基本任务。忽视了这个,错误地认为不依靠高度发展的国有化的工业,不依靠大批农业机器,而仅仅依靠目前的变工互助,就可以避免农村中的阶级分化,就可以很快地走到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集体化,这是一种十分有害的空想。今春某些地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要求而提出的‘农业合作社’及‘合伙种地’、‘共伙房’、‘大把菁’(农民中一种伙种、伙分、伙吃、伙用的办法)、‘集体喂马’等,就是这种错误思想的反映。这些错误思想的基本根源,是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在农业生产中的反映。必须坚决克服与肃清这种思想,才能正确地实现毛主席所指示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方向。”*解放社编:《农业建设问题》,1949年,第40—41页。
就思想理论而言,此时党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仍然是在毛泽东所设想的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理论框架中进行的,本质上仍然是一个如何对待资本主义的问题。不过,此时党对私营资本主义的态度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在九月会议上,毛泽东一面强调要宣传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观点,一面又强调要提国营经济,要讲社会主义性质这种话。也就是在这次会上,毛泽东提出了主要矛盾的问题。他说:“现在点明一句话,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外部就是同帝国主义的矛盾。”*《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45—146页。1948年10月,毛泽东在给刘少奇的信中说:“就我们的整个经济政策说来,是限制私人资本的,只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而‘有益于国计民生’,这就是一条极大的限制”*《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77页。。尽管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还在强调“我们现在的方针是节制资本主义,而不是消灭资本主义”*《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9页。,尽管刘少奇把党内存在的那种“立即消灭资产阶级”的倾向称之为“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农业社会主义的倾向”,并认为它是“错误的、反动的”*《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211页。,但他们同时强调:世界资本主义已经被打败,而中国革命是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力量同资本主义力量进行斗争的一个部分,新民主主义只是一个过渡性质的阶段,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中,要逐步地增加国民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以便逐步地、稳当地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意味着中共在强调工业化基础的同时,开始偏离毛泽东关于保护农民土地财产私有制的最初设想,从而为迅速向合作化过渡埋下了伏笔。
从1948年九月会议以后一直到1951年间,中共对“农业社会主义”批判的重点始终是那种脱离工业、只要农业的思想。为了克服这种“农业社会主义”思想,1950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组织地、县两级宣传部部长学习社会发展史,“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大家参观太原炼钢厂、农具制造厂等,使大家具体地体会到工人阶级与城市的领导作用”。之后又成批地组织劳动模范和积极分子到天津、太原参观工厂和工业展览会,“这样开始在一部分先进群众中,打破了‘农民打天下,农民坐天下’的糊涂思想,以及在生产技术上、城乡关系上的保守思想”。*《陶鲁笳文集》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第86页。然而,自从1951年4月山西省委提出“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之后,中共对“农业社会主义”批判的重点再度发生变化。
1951年4月,山西省委向中共中央和华北局提交了一份《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报告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民自发力量也发展了,“富农方向已经是农民自发的一个趋势”,因此“必须在互助组织内部,扶植与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自发的趋势,积极地稳健地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以彻底扭转涣散的趋势”。而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当是逐步地动摇它、削弱它,直至否定它”。*《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315、316页。针对这一报告,4月下旬,华北局召开了一次华北农村互助合作会议,讨论要不要动摇农民的私有基础,要不要试办以至推广农业生产合作社。会议认为,“现阶段只有保护农民的私有财产才能克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在新民主主义阶段,不管农村阶级如何分化,即使富农以阶级姿态出现,也不能普遍组织动摇私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杜润生主编:《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册,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第131页。。7月3日,刘少奇在对山西省委的报告的批语中明确表示:“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山西省委的这个文件,就是表现这种思想的一个例子。”*《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第313页。此后,中共对“农业社会主义”批判的重点开始转向“在互助组内逐渐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财产,来达到农业集体化”的想法和做法。这种“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在当时主要体现为“吃大锅饭”“伙大家”*例如,1952年2月湖北省浠水县兰溪乡成立互助组时,把全组田地、耕牛、农具、菜园都伙起来,伙种伙吃,不评工、不记分,收的粮食按人分配,全组桌子、椅子以及小家具一律伙着用,缺衣服的统一制发。他们的口号是:“生产平等,生活平等!”结果搞了17天就垮了台。参见史敬棠等编:《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下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第438页。。时论指出:“‘吃大锅饭’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产物。这种平均主义思想又往往是由于向农民不正确地宣传社会主义而引起或助长了的。”*熊劭雍:《正确宣传社会主义》,《展望》1952年第20期。
此时刘少奇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沿袭了毛泽东此前的基本思路。其理论依据依然是社会主义不可能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而必须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之上。由于互助组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而且一般使用的仍然是落后的生产工具,因此整个农村的经济仍然是小农经济状态。1951年7月经过刘少奇修改的华北局向中央所做的《关于华北农村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指出:“目前的互助组织是以个体经济(私有的)为基础的,在自愿两利下的集体劳动组织,故不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地直接地发展到集体农场。因为农业集体化,必须以国家工业化和使用机器耕种以及土地国有为条件,没有这些条件,便无法改变小农的分散性、落后性,而达到农业集体化。”“山西省委在目前提出在互助组内对私有财产不是巩固,而是逐渐动摇、削弱以至否定,并企图由此走上集体化的方针,是错误的,是根本违反互助组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的等价原则的。”“现在即提出限制富农政策来阻止和避免农村阶级分化,不但不可能,而且对发展农业生产是有害的,所以也是不对的。上述错误思想的实质,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第134—135页。可见,刘少奇及华北局的观点符合毛泽东一再强调的不能脱离工业来搞社会主义的主张。
不过,此时刘少奇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并没有停留在互助组内出现的问题上,而是做了进一步的发挥。他把那种通过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走向社会主义的主张也当作“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加以批判,并认为:“这种农业社会主义比以前的农业社会主义进了一步,提高到系统化,有了理论,叫做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理论。”*《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184页。这就涉及一个如何看待合作社的问题。经过合作社走上社会主义,这是列宁的主张。毛泽东根据列宁的思想,也主张农业经过合作社的道路走上社会主义。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他就提出要把个体农民“组织起来”,以逐渐地实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931页。。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强调:“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32页。刘少奇也曾说过,“中国的农业也是可以经过合作社的道路逐步地前进到社会主义的”,但他同时强调,“对合作社在国民经济建设中以及在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要这样提出:没有合作社,无产阶级就不能在经济上领导农民,不能实现无产阶级与农民的联合”*《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40、54页。。也就是说,刘少奇所讲的合作社是在工业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且主要是消费合作社。可见,此时毛泽东与刘少奇在对合作社的认识上存在分歧。正是这种分歧,使得毛泽东针对刘少奇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提出了不同意见。
得知刘少奇对山西省委的报告的态度后,毛泽东找刘少奇、刘澜涛和薄一波等人谈话,明确表示他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毛泽东批评了互助组不能生长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和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他认为,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的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第135页。1951年9月,毛泽东倡议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2月15日,毛泽东在审阅修改这份文件时写道:“片面地提出‘发家致富’的口号,是错误的”,“在农民完全同意并有机器条件的地方,亦可试办少数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庄”*《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440页。。此后,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开始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中共中央在强调要防止急躁的“左”倾错误思想的同时,也强调要反对那种“否认现在业已出现的各种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走向农业社会主义化的过渡的形式,否认它们带有社会主义的因素”的右倾错误思想*《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第455页。。各地党组织尽管仍然强调要克服“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但对前一阶段的做法提出了批评。中共邯郸地委在一份报告中写道:“土地改革后,为了克服当时障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单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我们曾大力宣传在民主革命阶段保护劳动所得、保护私有财产、借贷自由、雇佣劳动自由、土地买卖自由、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出租土地等,这在当时对鼓励农民生产积极性起了很大作用。但没有在与克服单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同时,加强组织起来的方向的教育,特别在农村生产已经得到发展、资本主义倾向已开始滋长之后,有的还单纯宣传‘发家致富’。有的地区在打井中因有单纯任务观点,光找富裕户单打,并贷款扶持,动员群众帮工,不自觉地走了富农路线。还有的虽然看见了资本主义倾向的发展,但在思想上也偏重了‘不可避免’,听其滋长,而不去积极宣传和发展互助合作。”*史敬棠等编:《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下册,第261页。显然,被刘少奇认为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提高互助合作”的主张不仅没有受到批判,反而得到了肯定和提倡。
1953年6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毛泽东完整阐述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同时批评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保私有财产”这三个提法*《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116页。。这实际上完全否定了刘少奇对“在互助组内逐渐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财产,来达到农业集体化”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批判。同年8月,刘少奇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承认华北局在反对“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中存在问题。他说:“土改后集中一定力量纠正单纯的片面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是对的,对于扫清当时发展生产的思想障碍有好处。认识到在农村中引导农民组织起来、互助合作以发展生产,应成为土改后党在农村中的基本任务。但华北局在一九五〇年的一个时期内曾因继续反对单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而过分强调‘发展生产,劳动致富’,则助长了下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混乱。”*《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289页。从此,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不再被提及。
综上所述,中共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最初毛泽东提出要反对“农业社会主义”,随后刘少奇、薄一波等人接过毛泽东的话语,批判“农业社会主义”,并做了进一步的发挥。当刘少奇把那种通过提高互助合作走向社会主义的主张当作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来批判时,却与毛泽东发生了分歧。毛泽东反过来批判刘少奇、薄一波等人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判。毛泽东与刘少奇等人在批判“农业社会主义”问题上的分歧,本质上是“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分歧。刘少奇等人坚持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构想,坚持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之上,因此反对过早动摇、削弱农村中的私有基础,主张先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等到条件成熟时采取“突变”的方式进入社会主义。毛泽东则因为时局的变化,根据列宁的合作社理论,形成了新的思路。他认为,当政治经济条件都具备了的时候,就应当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主张采取“渐变”的方式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毛泽东、刘少奇之间的分歧被认为是新民主主义的首创者和新民主主义的坚持者之间的争论*参见龚育之:《党史札记:末编》,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6页。。最终,刘少奇等人接受了毛泽东的意见,不再坚持原来的那种主张了,中国也由原来设想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之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变成了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
(本文作者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北京 100084)
(责任编辑 赵 鹏)
《党史研究与教学》2017年第2期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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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次水电建设高潮的历史考察 (郑晓光 高 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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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与十月革命的当代政治表达
——基于历史事件、历史时间和历史符号
维度的考察(许 冲)
被建构的他者:毛泽东关于美国的话语言说 (1935~1946)(李永进)
1959~1960年甘肃省人口流动问题研究
(刘彦文)
一九四七年武汉大学“六一惨案”若干史实考辨 (胡 耀)
On the Issue of “Agricultural Socialism” before and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Ouyang Junxi
Before and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the CPC criticized “agricultural socialism”. Criticism had a process of change: first to criticize the absolute egalitarianism destroying the Business and Industry and land distribution, and then to criticize to engage in socialist ideological tendencies only through agriculture, away from industry, and finally to focus on criticizing the claim, “in the mutual group gradually shaken, weaken until deny private property, to achieve agricultural collectivization”. This criticism and its evolution are related to the problems faced by the CPC and the changes of the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at that time, reflecting the evolution of the CPC's understanding of exploring the transition to socialism.
*本文是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渊源研究”(15KDA009)的阶段性成果。
D232;K271
A
1003-3815(2017)-04-00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