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托管 让土地更有价值
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于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随着我国现代农业深入发展,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数量超过115万个,服务领域涵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各个产业。土地托管服务作为其中一种重要形式,建立了农民与产业发展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农民提供了便利,也推动了现代农业建设。
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政策,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经营制度改革入手,一方面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另一方面,着眼于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解决“怎么种好地”的问题。土地托管应运而生。土地托管,关乎托付,与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较低、农村劳动力大量减少息息相关;亦关乎管理,由服务主体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离不开改革。土地托管激活了主体,它有利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快发展规模经营;土地托管也激活了要素,土地成为资本,具有宝贵的撬动农业农村资源的市场价值。土地托管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又让其成为倒逼土地全面确权登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动力。
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土地托管体现了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的原则。当农村沉睡的资本被唤醒,在新的农业服务体系中,我国2.6亿农户的利益才会被更加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