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海军
(国防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研部,北京 100091)
青年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及其对策
■ 郭海军
(国防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研部,北京 100091)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但在我国现阶段也存在大量社会不公现象,收入差距、机会不均、阶层固化等问题已引起广大青年的普遍关注。要客观分析、正确对待这些社会不公问题,认识到这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破解社会不公难题,不仅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综合施策,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把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作为重要工程,把大力促进机会公平作为坚实基础,把调控社会利益关系作为关键环节,把构建有效制度体系作为根本保证,更需要当代青年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公正观。
青年 公平正义 社会不公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孜孜追求的美好理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享受着越来越多的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正义得到更多重视和保障。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完成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16》开篇讲到,“中国是近30余年来在人类发展领域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并于2011年迈入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行列”,同时指出,“在35年的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中国面临的社会不平等问题逐渐加剧”[1]。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人民群众“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2]。当代中国青年是面向未来发展、决定中国前途的社会群体,实现公平正义已成为广大青年重要的价值诉求。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快速转型、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期,如何妥善处理好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确保社会安全运行、良性发展,已成为广大青年普遍关心和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社会公平正义,简称社会公正,就是各种社会权利、利益和义务的合理分配,每个人都能得到其所应得。它是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起点公正与结果公正的统一,是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统一。作为协调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公平正义在维护社会安全运转、促进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随之而来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越发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当代中国青年是富有民主意识、权利意识的群体,特别是一些公平正义问题与广大青年的成长发展息息相关、紧密相连,青年群体对社会不公问题的关切也在持续增强。
(一)分配差距问题
社会财富是人们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财富分配是否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最显性的标尺,也是广大青年最直接关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但社会成员之间(包括城乡、地区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扭转。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衡量收入分配公平的重要指标,以0.4为分界线,超过0.4反映分配不公较为严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基尼系数2008年达到最高点0.491,然后连续七年下降,2015年是0.462。虽然近年来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有所缩小,但仍然超过了0.4的“警戒线”。
任何一个社会不可能完全消除分配差距,但是这种差距不能过大,否则就成为诱发社会矛盾冲突的直接原因。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调查表明,45.1%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前我国贫富之间存在严重甚至非常严重的社会冲突。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说过,“在贫富之间存在巨大鸿沟的社会里,正规的利益表达渠道很可能是由富人掌握的,而穷人要么是保持沉默,要么是时而采取暴力的或激进的手段来使人们听到他们的呼声”[3]。财富分配严重分化,不仅影响当前社会安全稳定,而且还将影响中国未来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邓小平在晚年非常担忧:“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4]2012年11月《中国青年报》一项调查表明,在最有可能阻碍中国未来10年发展的问题中,排在首位的(75.4%的被调查者认为)是“贫富分化严重”[5]。
面对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青年群体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进而会导致消极情绪的产生。从客观上讲,由于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不同的人必然在经济地位、分配机会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再加上社会转型和改革过程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因而容易造成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当收入相对低的青年与周围人群进行比较时,容易产生一种不如别人的“相对剥夺感”。青年群体普遍生活阅历浅、社会心态易变,如果这种“相对剥夺感”不断加剧、累积,将会对一些青年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产生不良影响。
(二)机会不均问题
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其著作《正义论》中指出:“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6]机会公平是社会成员成长发展、实现梦想的重要前提。对于当代中国青年一代来说,只有在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下,才能获得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同时,只有广大青年拥有机会、活力迸发时,“中国梦”的实现才能获得巨大推动力。
教育是人生发展的重要起点。当前,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不合理,教育机会存在较大差异。在基础教育方面,农村与城市、市区与郊区、东部与西部教育条件差别很大。在高等教育方面,农村青年能够考上重点大学、名牌大学的机会远低于城市青年。虽然近年来高校连续扩大招生,但高昂的学费使得一些来自贫困家庭的青年负担不起,不得不放弃上大学的机会。
就业是改变命运的重要途径。当前,世界经济并不景气,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当代青年包括大学毕业生就业遇到一些难题,青年就业机会不公平问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避免。《201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调查表明,2013年农村家庭出身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进入公有单位的比例,均低于城市家庭出身的大学毕业生,特别是来自农村家庭的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只有69.5%,这意味着近三分之一的农村家庭出身的本科生面临“毕业即失业”的困境。另外,本地和外地青年之间在就业、待遇方面也不平等,进城务工的农村青年从事的大多是城市青年不愿干的脏累差、待遇低、风险大的工作。
社会的活力在于青年的朝气,而青年的朝气来自机会平等、待遇公正。机会的平等是起点的公平,是影响未来发展的重要前提。因而,当代青年非常看重自己的上升空间与发展机遇,“再苦再累都不怕,就怕没机会”是他们的共同心声。在机会不均面前,青年人觉得自己的努力得不到现实的回报,更容易产生失落感、挫败感,进而对人生前途和发展动力产生反向作用。
(三)阶层固化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利益的不断分化,社会阶层结构发生巨大分化和重组。由于社会主要群体的弱势化、中间阶层发育缓慢和精英群体结盟,导致产生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趋势,出现较为严重的阶层固化倾向。
2011年北京大学一名博士生撰写的《中县干部》的社会调查引起轰动:在一个化名为“中县”的地方,重要的公务员职位大多出于本县的21个政治“大家族”、140个政治“小家族”,没有这些家族背景,很难进入当地政治精英体系。2016年上半年,中国工商银行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提到,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有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本系统内工作。近年来,伴随着“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穷二代”等词汇,社会阶层固化现象逐渐增多,任人唯亲、裙带关系、金钱交换等不正当途径严重干扰着青年群体职业提升的秩序,广大青年强烈期待社会能够营造不同阶层合理流动的机制。
合理顺畅的社会流动,是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因为社会流动缩小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有效缓解由社会地位差异而产生的隔阂和冲突,从而发挥了社会稳定的功能。而阶层固化阻塞社会流动,致使阶层间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破坏阶层间互惠互利关系,长久下去社会将失去生机和活力。阶层固化还容易激化阶层间对立情绪,诱发社会冲突。当底层民众失去改变命运的希望,当富裕被垄断、贫困被世袭,在阶层固化所筑成的一堵堵冷森森“社会围墙”面前,利益受损的青年群体会对自身的前途感到绝望,变得越来越焦虑,以至于一些人发出了“投资不如投胎、拼搏不如拼爹”的质疑。一旦大面积蔓延,不仅会累积为结构性的社会张力,更会滋生出难以预料的社会风险,对整个社会运行造成极大危害。
面对这些社会不公问题,当代青年要客观看待、理性分析,既不能以偏概全,只看到存在的问题而看不到取得的成绩,也不能一味地抱怨或持过激的态度,缺乏理性的思考。任何社会的公平正义都是具体的、相对的和历史的,不存在绝对的、抽象的、永恒不变的公平正义。正确认识当前中国社会公平正义,要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多从社会发展水平、从社会大局、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当前中国社会不公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是成长中的烦恼,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宏观上讲是经济社会发展失衡造成的,进一步讲,既有地理条件不同、资源分布不均的自然因素,又有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原因,同时还受特权思想、官僚主义等文化影响。除此之外,一些深层的现实原因更需要引起重视。
(一)个别领域改革失误
当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市场体制还不完善,公平竞争的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特别是国企、金融、股市等一些重要经济领域市场化改革不配套、不到位、不彻底,导致了机会、资源分配不公。比如,价格“双轨制”改革,产生了大批“倒爷”,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批暴发户。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深有感触地说:“改革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如果不注意配套和衔接,不注意时序和步骤,也容易产生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漏洞,为一些人提供寻租、搞腐败的机会……价格双轨制,肥了多少人?国有企业改制,又肥了多少人?”[7]现在,我国改革中最大问题是经济领域改革市场化不足,而社会领域改革市场化过度。前些年,教育、医疗、住房市场化,把许多关系基本民生、社会保障的公共事务全部推向市场,催生了学费贵、看病难、房价高等问题。
(二)某些公共权力失控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是在政府主导下逐步建立的,利益丰厚的地方,政府权力容易越位;利益寡淡的地方,政府权力容易缺位;利益纠结的地方,政府权力容易错位。在行政审批、国有资源出让、重要工程管理等领域和环节,一些公共权力的运行失去应有的规范,造成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私有化等乱象。公共权力是维护公共利益的,一旦失去监督和约束,反过来会成为以权谋私的工具。近年来,披露出来的一些腐败案件触目惊心,一些小官大贪是“苍蝇的级别、老虎的胃口”,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元。难怪老百姓说,“我们不是在仇富、仇官,而是仇腐”。特别是一些精英结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侵占公共利益,破坏公平竞争,阻塞社会流动,加剧社会不公,引起社会普遍不满。
(三)相关调控机制失灵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利益分化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加强调控,把这种分化控制在一定限度内。现在的问题是,在我国社会利益不断分化的过程中,成熟有效的利益调控机制和公平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还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一方面,制度建设滞后。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调节和维护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建设,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造成一定程度上“规范断裂”和“制度缺席”。另一方面,制度执行不力。已经制定的维护公平正义的法规制度,在实践中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例如,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现实生活中,司法不公造成的冤假错案不断发生,对社会公正造成致命破坏。
(四)部分人诚信缺失
现在,我国正处在社会急剧转型期,社会充满了强烈的利益冲动,存在一种焦虑情绪和浮躁心理。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在社会心理层面,往往会加重和放大低收入者对社会不公问题的感受,加剧大多数社会成员对公平正义问题的不满。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领域,强烈的利益冲动和焦虑浮躁往往引发越轨行为,造成无序现象,使得一些人倾向于通过违规行为来追逐利益的最大化。一部分人社会诚信意识缺失、核心价值观缺位,投机钻营,非法经营,牟取暴利,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
面对社会不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这个问题不抓紧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他还指出,“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8]。破解社会不公、促进公平正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综合施策。作为社会建设的主体和未来发展的中坚,当代中国青年在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一)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
实现公平正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崇高价值。在高度发达的经济基础上消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追求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终追求,也是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感召力的根本所在。因而,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内在要求,人人共享、普遍受益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公平正义的大旗,把实现公平正义作为坚定不移的目标追求。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懈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自诞生之日起,我们党一直致力于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作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9]。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10]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共享发展”体现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在2016年“七一”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由此可见,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是贯穿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的一条红线。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引领当代中国发展的核心理念,也理应成为当代中国青年的核心价值追求。中国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广大青年主体意识的觉醒,民主、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公平正义强调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统一,广大青年在正确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自觉履行自己担当的义务,培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公正观。在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自由与平等、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效率与公正等矛盾,这就需要当代青年坚持严谨审慎的思辨态度,理性应对社会转型中存在的复杂、多元的价值冲突,树立科学理性的公正观。
(二)把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作为重要工程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如果没有发展做基础,公平正义就是空中楼阁。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物质基础”,“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11]。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是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协调发展的社会,但是我们过去一段时间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发展,社会进步滞后于经济增长,造成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进而带来一系列社会不公问题的产生。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物质基础,但经济发展不等于单纯的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如果不能同人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结合起来,不能促进普遍的公平正义和社会进步,就可能加剧社会矛盾。因而,当前中国需要进行一场社会体制改革的攻坚战。社会体制改革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承接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完善的任务,又为政治体制改革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把最大公约数找出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共识之一,是其中最大公约数之一。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12]
(三)把大力促进机会公平作为坚实基础
机会公平就是具有大致相同潜能和意愿的社会成员,应当有着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前景;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起点,能够做到各得其所、各尽其能。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13]对广大青年成长发展来说,机会公平最为重要。
一方面,要大力促进参与机会公平。在政治参与机会上,要保证广大群众平等参与现代化建设进程、平等参与民主运作、平等参与社会治理。在就业参与机会上,要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坚持公开透明,打破身份壁垒,杜绝暗箱操作。另一方面,要大力促进发展机会公平。发展机会公平主要包括城乡发展机会公平、教育机会公平和职业升迁机会公平等方面。其中,教育机会公平对广大青年更加具有全局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受教育的机会不同,往往意味着把握生存发展机会能力的不同,将会影响一个人未来发展和终身利益。因此,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位有志青年都能接受优质教育,从而成为国家建设的优秀人才。
(四)把调控社会利益关系作为关键环节
马克思曾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4]利益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公平正义的实质说到底是利益问题。目前我国各种社会矛盾所引发的风险,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利益关系失衡所引起的,是缺乏相应利益协调机制而加剧的。因此,要将加强利益关系的协调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
收入分配问题是社会利益关系的基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对于广大青年群体,要重点保障他们的收入水平能够稳定、有序地改善与提升,减少“相对被剥夺感”的产生。
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利益矛盾,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课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这就需要构建动态调节和矛盾化解机制,使社会矛盾和问题得到及时化解,尽可能做到不积累、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向坏的方面转化。现阶段,制度化、规范化的社会利益表达渠道相对有限,青年人群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合理渠道相对狭窄。因此,需要采用综合手段拓宽青年表达诉求的多元渠道,建立广大青年权利意识实现的平台,帮助他们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表达和实现其利益诉求。
(五)把构建有效制度体系作为根本保证
公平正义最为重要的应当是制度的公正性,没有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为保证,公平正义就可能变成一句空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15]要把公平正义转化为必须遵循和坚持的原则性规范,加紧建设对保障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的制度。具体来讲,要完善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法治的力量实现社会公正;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等等。
推进这些制度建设,从当前来说,首先需要加大力度推进制度创新。要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对一些不合时宜的制度要及时加以废除,特别是对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防止出现“制度盲区”、“制度断裂”,积极探索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的新制度。从长远来看,要更加注重制度的顶层设计。制度建设要坚持科学性和协调性,立足全局和整体来设计制度改革,科学规划制度改革的步骤、方式、布局,使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相协调、相衔接、相配套,从而织牢织密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网,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获得有力的制度保障。
对于广大青年来说,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培养和树立现代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长期以来,中国社会存在较为深厚的人治传统,使很多人遇事首先想到的不是依靠规则,而是通过找熟人、送礼、拉关系来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现代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的缺失,越来越成为阻碍中国制度公正建设的“瓶颈”。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严格遵守程序的公正,需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行事。在现代政治文明不断发展进步的今天,在建立公正社会的强烈诉求中,培养当代中国青年的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理应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和不懈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和行动,着力破解社会不公,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如“打虎拍蝇”强力反腐倡廉,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养老待遇逐步实现并轨;实施精准扶贫方略,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每年有一千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收入分配改革全面展开,限制国有企业负责人高薪酬,着力增加科研人员、高校教师、医务人员等群体收入,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社会治理得到加强和创新,人们日益感受到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从总体上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持续努力、永无止境的过程。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进程中,我们要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本质要求,贯穿于全国建成小康的全过程,不断增强价值引导力;作为一种核心理念,贯注于全国深化改革的各方面,不断增强实践渗透力;作为一种基本准则,贯通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环节,不断增强制度保证力;作为一种崇高追求,贯彻于全国从严治党的各领域,不断增强政治影响力。
[1]贡 森 葛延风 斯汀·库勒:《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16:通过社会创新促进包容性的人类发展》,北京:中译出版社2016年版,第1页。
[2][8][11][12][13][1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52、552-553、553、553、235、553页。
[3]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等:《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30页。
[4]冷 溶 汪作玲:《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页。
[5]向 楠:《万人民调:未来十年公众最焦虑贫富分化阻碍国家发展》,载《中国青年报》,2012年11月6日。
[6]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修订版)》,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6页。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81-82页。
[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
[10]《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载《人民日报》,2015年2月3日。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页。
(责任编辑:王建敏)
2016-10-12
郭海军,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问题。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究”(课题编号:2015MZD003)、“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研究”(课题编号:2015MZD04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