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2017-01-25 10:32
中国财政年鉴 2017年0期
关键词:全市财政政府

2016年,深圳市实现生产总值19492.60亿元,比上年增长9.0%,净增近2000亿元,创历年新高。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29亿元,下降3.7%;第二产业增加值7700.43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11785.88亿元,增长10.4%。二三产业结构比39.5:60.5,三产占GDP比重提高1.7个百分点,首次突破六成。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7190.86亿元,增长6.8%,建筑业增加值525.32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增加值2103.05亿元,增长3.7%,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359.36亿元,增加2.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94.81亿元,增长10.0%,金融业增加值2876.89亿元,增长14.6%。年末常住人口1190.84万人,全市人均生产总值16.74万元,按当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52万美元,继续居全国内地副省级以上城市首位。

全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36.49亿元,增长15.02%(剔除五项政府性基金2016年起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按照“营改增”新的收入划分办法对2015年基数作调整后同口径增长16.77%),完成预算的107.71%;加上级补助收入232.42亿元(涉及上下级财政体制结算的相关数据为批复前数据,有关财政体制结算数据及结转结余相关数据将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正式印发的结算单进行调整,下同),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28.93亿元,上年结余178.7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1.33亿元,调入资金1235.70亿元等,财政总收入为5673.6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11.04亿元,增长19.57%,完成预算的102.97%;加上解上级支出71.63亿元,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144.85亿元,调出资金21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6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0.66亿元,财政总支出为5509.21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164.4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66.36亿元,增长0.25%(剔除五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后可比增长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896.61亿元,增长10.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54亿元,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0.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66.92亿元,调入资金214万元,基金总收入为1639.6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13.75亿元,增长20.7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380.99亿元,增长25.49%;加上调出资金792.10亿元,总支出为1205.85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433.8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7.59亿元,增长37.04%,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1.21亿元,总收入为88.8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4.73亿元,增长90.03%,调出资金10.48亿元。收支相抵,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23.59亿元。全市(按财政部规定的决算统计口径;社保基金全市统筹,区级无该项数据)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60.4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5.25亿元,本年收支结余675.1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295.74亿元。

一、管控政府性债务规模,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深圳市在抓好财政收支管理的同时,有效管控政府性债务规模,全年共偿还地方政府性债务29.6亿元,至年底专项债务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已全部偿还完毕。财政部核定深圳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32.1亿元,截至年底深圳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29.8亿元,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之一。注重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适用范围,建立分级响应机制,实施分类应急处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了深圳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统筹财政政策、资金资源,推动全市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实施

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确保深圳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程参与深圳市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住房保障、高等教育等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加大投入与完善机制并重,研究提出系列财政扶持措施。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及时拨付下达资金,对于重大增支需求及时启动预算调整、资金统筹等程序,全力做好保障。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等办法,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落实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各项扶持政策,推动“双创”基地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公办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认真研究人才安居集团运营管理机制,拨付注册资本金400亿元。开展“二线插花地”政策调研,推进“二线插花地”改造。统筹安排相关资金,保障提升企业竞争力、重大产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注资110亿元成立国资改革与战略发展基金,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出台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规定,优化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结果优质高效。

三、发挥财政政策引领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贯穿全年始终。推进“营改增”试点,所有试点行业均实现税负“只减不增”目标,全年减税315亿元。牵头制定了《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优环境行动计划(2016-2018年)》,包括7大项、41小项政策措施,通过实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税负成本、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降低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和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一揽子政策措施,为企业降本增效。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项、政府性基金项目1项,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300亿元,全面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完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制,参股市场化子基金42支,基金总规模超过2000亿元,对社会资本的放大比例近7倍,重点投资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为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基础。探索再担保发展新模式,借助再担保平台优势,打造财政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新功能。

四、加大投入与完善机制并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民生实事和重大民生工程资金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和就业等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合计2380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超过六成。全市116件民生实事支出302亿元,12项重大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年度投资完成322亿元,提高人民群众民生幸福获得感。全面启动落实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两免一补”政策,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国内外一流高等院校来深圳市办学,推进高等教育开放发展全面提速。提高公办中小学和高职院校生均拨付标准。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384元/人年提高至420元/人年。完善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体系,建立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增加医疗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70元,保障新增6家三级医院和1家三甲医院资金需求。加大力度集聚人才,提高新引进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9万辆,新增污水管网1033公里。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政激励政策。

五、统筹推进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供给效率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规定,及时通过预算调整、资金统筹,调整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加快了执行进度。建立支出进度考核机制和“周、旬、月”多层次督办机制,滚动排查资金体量大、支出进度慢的单位和项目,主动上门服务,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支出的瓶颈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计划、倒排工期、定期反馈进度。每月盘查、动态掌握预算执行过程中存量资金情况,及时盘活使用。在全市各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7月以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支出进度在全国36个省级财政中连续5个月排名第一,有力支撑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六、构建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落实强区放权,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

做好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影响分析、市区财力测算、事权和支出责任研究,构建市区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体制机制。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配合做好强区方案设计工作,对强区放权拟下放的事权,包括政府投资、规划国土管理、城市管理、水务、交通运输、社会管理等,分析测算“十三五”期间的支出和保障需求。拟定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增强区级政府治理能力和财政保障能力,强化落实区级预算主体责任,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牵头推进深圳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建成区级公共服务平台10个,街道级公共服务平台64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46个,基本实现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七、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增强财政治理能力

谋划财政长远发展大计,编制完成《深圳市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出台《深圳市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事业发展规划等的衔接。全面落实《预算法》要求,细化完善预算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大幅提高;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和重点评价;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在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中,预决算公开度在全国排名第二。首次公开预算绩效信息,预算透明度不断提高。国库改革向纵深推进,市本级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加快区级国库改革,59个街道的预算单位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实现利息收入56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资产管理,组织完成全市2299家独立核算机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执法类行政职权编制和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13个内控管理办法,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大幅提高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继续扩大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采购自主权, 简化优化审批审核事项。推行电商采购,深化进口产品清单制管理改革,完善预选采购管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一般行政运行经费,全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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