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7-01-25 10:32
中国财政年鉴 2017年0期
关键词:师团团场兵团

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134.33亿元,比上年增长9.1%。三次产业结构20.5:45.5:34,三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21.9%、45.2%和32.9%,对经济的贡献率依次为14.5%、51.4%和34.1%,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3、4.6和3.1个百分点。全年人均生产总值76230元,比上年增长7.1%。

2016年兵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7.49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13亿元,全年兵团对师团补助702.17亿元,其中对团场当年补助365.02亿元。以持续改善民生和完善生产服务基础设施为主的“十件实事”累计完成投资375亿元。其中,基本建设实事完成投资190.6亿元,财政补助184.4亿元。全年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3341.3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社会消费零售总额632.29亿元,比上年增长1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9%。货物进出口总额70.76亿美元,比上年下降30.9%。实际利用外资3.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9%。对外投资795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6%。实施招商引资项目2106个,到位资金1237.3亿元,比上年增长0.1%。实施对口援疆项目294个,计划总投资36.17亿元,其中援助资金20.58亿元。当年援疆项目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38.51亿元。

2016年2月26日,第十四师昆玉市挂牌成立。1月19日第一师阿拉尔市沙河镇、双城镇挂牌成立。2月29日,第二师铁门关市博古其镇、双丰镇挂牌成立。兵团已有9座城市,10个建制镇,深化兵团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政府职能,逐步完成由铸剑为犁的屯垦戍边向设市建镇的维稳戍边转变。

一、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落实财税政策,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兵团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工作指示及方针政策,加大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力度,特别是社会保障、加大综合财力补助并建立稳定投入增长机制等重点财税政策,得到较好落实。2016年,按照兵团党委安排部署,在预算安排上,坚持向基层、南疆、边境以及困难师团倾斜;支持兵团维稳、边境防控、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全民健康体检工程、“五共同一促进”创建和“十件实事”等重点领域投入。贯彻落实兵团推进向南发展,支持兵地融合发展,专门筹措安排南疆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南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少数民族妇女就业,新建及扩建团场等方面。积极落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所需资金,重大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证“十大建设重大领域”资金投入,提升了兵团维稳戍边保障能力。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活产业发展引擎。兵团各级财政规范投资基金管理,对兵团各级规范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以及预算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整合存量资金设立兵团产业发展基金16亿元,充分利用基金吸收多元化融资和杠杆放大的有效作用。安排“三去一降一补”改革专项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及服务业扶持资金等,支持兵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选取3个试点团场采用与银行合作贴息和补助的方式,争取资金数亿元,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以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建立运行情况月报制,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落实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政策。

(三)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举办兵团投融资体制创新暨兵团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现场推进会,成立兵团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打造投融资平台。与农业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共同设立1880亿元兵团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资金,带动PPP项目更多更早落地。兵团各级预算安排专项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兵团各级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规范运作,全年各师市上报2015-2018年PPP规划项目629个,投资总额1895.68亿元。其中,2016年拟采用PPP模式项目152个,投资总额637.08亿元;实际实施或启动项目93个,项目综合实施率61.84%。

(四)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或修订兵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兵团本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月报、定期通报等制度;对兵团机关本级部门待执行专项资金进行梳理,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有压有保地保障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加大专项整合力度,使兵团本级部门预算专项减少到70项。规范各级国有资本收益预算,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清理核实农行剥离兵团企业不良贷款41.74亿元,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督促鼓励兵团所辖市争取自治区发行债券支持和债券置换。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延伸至基层预算单位末端,清理汇总兵师团三级结转结余资金由2013年的272亿元减少到2015年的178亿元,并收回2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2.14亿元,实现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全覆盖。

二、推进兵团财政财务改革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中期财政规划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科学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率。二是科学划分兵、师、团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权力与责任、事权与财力相统一。三是在上年建立师级预算上解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兵团内部预算管理关系,完善师团预算管理体制,规范兵师团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四是明确新建团场体制补助方式。基本运转经费补助,按照团场机关、教育和卫生等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核定的办法预核人员编制,参照兵团对团场基本运转补助的标准,测算经费补助。五是将团场减负社保补助和维稳防控补助等专项中用于保障师团基本运转或经常性专项,纳入师团体制基数,提高师团补助年初预算到位率。六是配合财政部调研,推进兵团财政体制改革。2016年财政部先后多次围绕兵团改革发展问题进行调研,兵团财务局和各师局先后提交了《兵团财政管理体制问题及改革建议》等综合文字材料和大量财务报表资料,协助调研组对兵团财政财务管理进行深入分析。七是开展深化兵团财政改革的准备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预算司、驻疆专员办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中央财政对兵团财政改革的新要求,取得工作主动权;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与兵团实际,积极研究完善兵团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按照兵团确立的重点研究专题要求,对推进兵团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策及建议进行研究。

三、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全面推行财政运行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共清理收费涉及项目370项、单位975个,清理涉企收费共64项。推进财政运行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进一步增强财政组织纪律保障。

(二)加强财政内控机制建设。兵团各级严控财政系统风险,强化内控制度约束,规范财政权力运行,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加强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强化结果运用,严肃问责,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风险,提升管理成效。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首次启用兵团财政票据,制定管理细则规范行为,确保财政票据安全运行。

(三)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督查力度。建立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形成日常督促检查、专项督察督办、跟踪追责问效三位一体的督查工作机制。重点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期、土地闲置、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强化问责问效,增强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四)持续开展财经纪律监督检查。2016年重点检查全兵团1443家单位,全面完成2016年财经纪律监督检查任务,实现了三年检查全覆盖的目标。重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精神、设立“小金库”等七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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