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财政信息化工作紧紧围绕财政“十三五”规划和财税体制改革要求,聚焦财政中心工作,服务财政改革大局,牢牢把握信息系统“统”和“通”两个关键,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推进中央本级项目初步验收,在分别完成工程、技术、财务、档案等四个分项验收基础上,组织完成了金财工程中央本级项目的初步验收,并编制完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二是督导地方组织完成金财工程本地建设项目验收,从地方层面扫清全国金财工程整体竣工验收障碍。三是完成全国金财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材料的编制,并提交验收申请,根据要求积极推动验收相关准备工作,为工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一)推进信息系统横向一体化整合。完成应用支撑平台改造升级,制定《基于平台的服务总线接口规范》,为数据规范存储和系统互联互通提供有效手段。推进新版国库支付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国库支付业务一体化管理。梳理研究数据关联控制关系,形成《预算和国库共用基础数据方案》,为核心业务顺向衔接和逆向反馈提供遵循。推动统一报表系统建设,彻底解决长期存在的报表类系统多头建设问题。建设和部署涉密网门户系统,实现各系统整合集成与单点登录。
(二)提升财政业务管理支撑服务能力。改造完善预算管理系统,嵌入专员办和预算评审中心审核流程,有效支撑了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深化要求。升级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部机关全部司局行政业务的在线办公。完成新版非税收入系统建设和版本切换,实现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票据、收缴、监督各业务衔接和收缴的电子化管理。推进专员办信息化建设,印发《专员办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完成新版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开发,全面推进财政资金全口径监管,支撑专员办工作转型。清查部本级数据资源,摸清数据家底,初步编制了数据资源目录,为实现部本级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迈出实质性步伐。全方位做好行政审批、社保、资产、债务、政府采购等业务系统的功能扩充与运维保障工作,保障业务管理不间断开展。
(三)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对财政部互联网出口、专员办涉密网进行带宽扩容,将业务专网延伸至部分预算单位。按照资源池化、集中管理调配原则,完成数据库集群、虚拟化环境的升级扩容,统一规划和配置,实现基础资源的动态管理,改善系统运行环境,提升资源利用率。完善运行维护服务管理,实现IT运维系统与新机房大屏展示、环控管理的紧密衔接,形成了服务一体化、监控可视化、管理集中化的先进运维服务体系。
(一)全面部署新时期财政信息化工作进行。顺应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在兼顾现有建设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驱动,重新勾画财政信息化架构,提出通过推进统建统管、统一核心要素实现全国财政信息化系统化发展的构想,形成新时期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以统一标准规范和财政信息化建设核心要素为重心,以信息系统统建统管为手段,以业务系统一体化整合与开展财政大数据创新应用为着力点,以加强信息安全为保障,形成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全国系统化的财政信息化发展格局。组织召开全国财政信息化工作会议,对新时期财政信息化建设思路与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二)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印发《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统建统管,实现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和全国系统化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使全国财政信息化建设重回一盘棋轨道。按照全国财政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并印发了《应用支撑平台升级实施方案》《统一基础数据规范实施方案》《统一纵向层级间交换实施方案》《财政网络安全总体工作方案》,确定了全国财政信息化系统化发展的实施路径。
(三)构建纵向贯通的数据交换通道。以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部署实施为抓手,完成应用支撑平台交换组件在部本级与各省级财政部门之间的部署联通,以及交换组件在各省市的部署联通,构建各层级间纵向贯通的统一数据交换通道。
(四)督导应用支撑平台升级实施。对应用支撑平台升级实施提出方案和要求,审核批复了试点省市的升级实施方案,跟踪了解试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提升实施平台全面升级工作能力。
一是充分认识新时期网络安全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固基础安全防护设施。二是制定《财政网络安全总体工作方案》,提出“两个加强、三个统一、四个提升”(加强网络安全组织和监督管理、加强应用系统和数据安全建设;统一网络安全总体策略、统一网络安全标准规范、统一网络和应用安全技术架构。提升财政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御能力、提升网络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能力)的全国财政网络安全总体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三是根据中央网信办和公安部有关要求,以自查结合抽查的形式开展全国财政网络安全检查工作,摸清了网络安全防护家底,增强未来财政网络信息安全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了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四是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对全国财政身份认证系统密码算法升级工作进行部署,完成部本级国产密码算法的升级,确保重要领域采用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五是持续推进应用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对重要应用系统和网络进行渗透性测试,确保问题整改有效、到位。
(一)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财政部三定方案的修订、内部控制要求,修订《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财政部信息化应用系统需求管理办法》,重新界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范围,调整信息化各参与方的工作职责,优化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管理规则,规范工作流程。
(二)健全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了《财政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基于应用支撑平台的数据交换技术规范》,提出财政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框架和明细表,明确纵向各层级间的数据交换标准;完成基础数据规范网络交流平台建设,实现基础数据规范的在线申请、核准审批、动态扩充,初步形成基础数据统一管理、共同丰富的格局。
制定《财政部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履行好信息化归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财政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的平台作用,加强信息办成员间的沟通协调,加强业务需求研究和技术方案设计环节的交流,促进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先后就年度建设计划编制、调整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绝密信息处理等重大事项召开信息办联络员会议,共同研究工作方案,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高业务司局对财政信息化工作的参与度,推动有关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