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会计管理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在规划发展蓝图、强化法治建设和会计监管、完善会计标准、加强人才培养、推动行业发展、深化国际交流、繁荣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制定发布《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其政策措施,规划了未来五年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蓝图;组织召开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楼继伟对会议召开作出重要批示,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赵鸣骥出席会议并讲话,对贯彻实施《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作出部署;做好规划纲要的宣传工作,督促指导各省(中央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本地区(部门)的会计“十三五”规划或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纲要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组织开展《会计法》修订工作,开展《会计法》修订课题研究,组织《会计法》网络问卷调查并形成分析报告,组织开展《会计法》实施情况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关于“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管,强化法律约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会计工作,建立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的意见措施。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新旧衔接规定,组织编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讲解》,推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效实施;修订印发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组织开发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
印发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四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保障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准则第XX号——公共基础设施(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准则第XX号——政府储备物资(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或有事项、土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收入、成本费用、租赁、会计制度新旧衔接等课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机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60名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一届咨询专家,并组织召开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第一次会议。
贯彻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任务要求,印发《规范“三去一降一补”业务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化解过剩产能,制定《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规定》;助力“营改增”改革工作,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防范金融风险,规范金融创新会计处理,修订《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服务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和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制定《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建立健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机制,及时解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成立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业内专家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过程中的咨询和智力支持作用。
制定发布《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明确管理会计的目标、原则和要素等内容,为单位全面准确理解管理会计、科学系统应用管理会计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方向;研究起草了战略地图等若干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指导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实践;组织开展18项管理会计课题研究,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提供研究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加快构建管理会计案例库,推广管理会计应用;制定发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促进煤炭企业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加强成本管理。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有关精神,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报告格式,推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研究制定《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引导和推动小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及应对能力。发布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分析报告,总结分析2015年我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改组原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更名为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遴选产生出新一届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和咨询专家。
制定发布通用分类标准保险业和证券业扩展模块,推动通用分类标准在保险和证券行业的实施,提升行业财务报告数据的可比性;制定发布通用分类标准公式模块,保证实施企业报送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格式财务报告的质量;完成会计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的制定和评审工作,降低企业会计信息化和审计工作信息化成本;参加XBRL国际组织理事会会议和全球XBRL大会,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类标准咨询组相关工作,积极发表中方意见,展示我国XBRL应用成果。
推动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将原委托中直管理局和国管局负责的中央在京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职能移交北京市财政局,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无纸化考试题库建设等各项管理政策制定工作;稳步推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印发《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无纸化试点范围;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统筹谋划第二个十年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全面推进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选拔了第十二期企业类和第六期行政事业类各65名会计领军学员,隆重举行93名全国会计领军学员毕业活动,成功组织第11次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联合集中培训,招收10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学员;部署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明确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和国家会计学院在2017年度的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组织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和全体会议,修改完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研究制定《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评选优秀教学案例和优秀学位论文,多举措提高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推动修订《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健全制度保障,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的修订送审工作;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下放后的衔接管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监管,针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两年来因执业质量多次受到行政处罚,联合证监会依法责令利安达暂停承接证券业务,限期完成整改,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配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财政预算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重大改革,完成《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研究》课题研究工作,形成专项研究报告;稳步推进会计服务市场开放,落实对港澳会计优惠政策,支持和规范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港澳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内地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成功举办“聘任香港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会计咨询专家座谈会”及聘任仪式;开展WTO、RCEP、中美、中韩、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中国—东盟自贸区等会计服务市场的开放磋商谈判,加强会计服务市场双边和多边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治理结构改革,协助余蔚平副部长顺利当选监督委员会正式委员,协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中国受托人金立群处理日常受托人事务,并做好朱光耀副部长参选基金会受托人的相关准备工作,继续巩固我国在基金会的话语权;协助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陈信元当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委员,协助中国人寿副总裁杨征当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委员,协助中信证券唐臻怡当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资本市场咨询委员会委员,成功推荐财政部会计司朱琳同志当选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委员;全面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工作,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投资性房地产准则、重要性在财务报表中应用项目、基金会章程审议等项目征求意见稿开展国内意见征求工作,并积极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切实维护我国利益;通过会计准则咨询论坛、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等平台,切实影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因循我国资本市场开放进程,开展境外机构在华发债有关会计准则适用问题研究,积极探索解决途径。与金砖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代表,以及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盟10+3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代表就会计准则趋同等效事宜进行会谈,推动金砖国家范围内以及东盟10+3范围内会计准则等效;继续参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会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计准则咨询论坛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会议、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会议等机制性国际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中国会计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财会改革相关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与会计改革发展、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论坛等专题研讨活动,并组织学界专家就五大发展理念指引下的会计理论研究进行专题讨论;启动“全国会计重点科研课题2015”相关研究和跟踪管理工作,协调26项重点课题、52项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开展中期检查;开展会计学术交流活动,围绕会计改革重点,继续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开展了20次专题学术活动,并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综述;组织学术六期开班及在训的学术四期、五期学员开展集中培训,引领学员关注和服务财政会计改革工作,新选拔10名会计名家培养对象入选“会计名家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强《会计研究》和英文版《中国会计研究》(CJAS)的编审工作,规范审稿流程,提高审稿工作质量。